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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修改明确“税收法定”原则 立法授权将有时限
2015年03月08日 18:08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杨维汉 罗宇凡 字号

内容摘要:8日下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明确规定了“税收法定”原则,税就不能说征就征了。

关键词:授权;立法法;税收;立法;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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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下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明确规定了“税收法定”原则,税就不能说征就征了。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税收”的专属立法权单列,并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即“税收法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说:“征税立法,本来是最高立法机关的专属立法权。但很长一段时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基于历史原因长期授权国务院来制定相关立法。草案明确“税收法定”原则,意味着立法法如果审议通过,国家的开征税种就必须通过立法机关和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征收。”

  应松年分析指出,前不久提高燃油税源自于1985年全国人大向国务院授权。就燃油税的问题来说,即使立法法审议通过后,也必须将全国人大1985年向国务院授权的决定废止以后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据专家介绍,授权立法在世界各国很普遍,因为社会生活非常复杂,如果全部集中到人大立法机关来,光靠法律规定不够,所以要授权。一种情况是,尚未立法,先授权出台行政法规来管理社会事务;另一种情况是,立了法但是比较粗,所以还要授权,制定更加具体的规定。但是我国存在立法机关授权缺少具体期限,很长时间不收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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