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现提出如下意见。
关键词:治国;重大问题;法治;意见;制度
作者简介:
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2015年1月17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一)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省委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从我省实际出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扎实推进公正司法,着力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广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我省法治建设还存在不少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地方性法规不够完善,立法质量有待提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仍然存在,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部分社会成员法律意识淡薄,全社会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