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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议会领导人表示支持乌克兰“特殊地位法”
2014年09月17日 22:14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怡然 字号

内容摘要: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主席和国家杜马(议会下院)主席日前均表示,俄罗斯支持乌克兰议会16日通过的乌东部地区“特殊地位法”。

关键词:特殊地位;乌克兰;议会领导人;乌克兰议会;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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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莫斯科9月17日电(记者刘怡然)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主席和国家杜马(议会下院)主席日前均表示,俄罗斯支持乌克兰议会16日通过的乌东部地区“特殊地位法”。

  17日出版的《俄罗斯报》刊登对俄联邦委员会主席马特维延科的专访,她指出,乌议会通过的“特殊地位法”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步伐,这将有助于巩固乌克兰当前的和平进程。她说,这一步在战争开始前就应迈出,现在需要尊重“特殊地位法”,并关注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方面的反应。

  马特维延科表示,当前的停火协议是脆弱的,俄方希望乌方能够在谈判进程开启后,认识到和平解决冲突的必要性。

  另据国际文传电讯社报道,俄国家杜马主席纳雷什金17日在莫斯科会见法国政府俄罗斯事务特别代表让-皮埃尔·舍韦内芒时表示,俄方支持乌克兰议会通过的“特殊地位法”,认为这是开启对话的积极进程。

  纳雷什金当天在会见乌克兰议员代表团时还表示,俄罗斯对兄弟的乌克兰人民从来没有任何侵略意图,也没有进行过任何敌视乌克兰的宣传活动。他希望乌克兰能够在10月底的议会选举中选出民主的、对俄友好的议会。

  乌克兰最高拉达(议会)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在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实行地方自治的临时制度法,简称“特殊地位法”。

  乌克兰议会当天还表决通过了与特殊地位法配套的另一项法律,即“不得迫害和惩罚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事件参与者法”。该法保证对参与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事件的人不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但犯有重罪者除外。

  乌克兰问题三方联络小组(乌克兰、欧安组织、俄罗斯)与乌东部民间武装代表5日在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签署了和平解决乌东部问题议定书。除停火协议外,通过上述两项法律也是议定书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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