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9月20日至21日,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即将开考。
关键词:司法考试;法律职业;国家司法考试;政法队伍;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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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至21日,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即将开考。这是自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确立以来举行的第13次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报考人数达45.4万余人,比去年增加近1.8万人。
9月16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司法部一直致力于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不断改进完善,稳步推进国家司法考试改革工作。13年来,该制度为选拔和储备法律人才,提升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助推基层政法队伍建设
据介绍,13年来,司法部在致力于选拔合格法律人才的同时,始终关注中西部地区和民族自治地方法律职业队伍补员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放宽政策措施。
自我国建立实施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以来,司法部立足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实际,适应政法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出台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分录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经中央批准,多次调整扩大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分录取政策实施范围,下大力气解决中西部地区和民族自治地方法律职业队伍的补员问题。
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份的1410个县级行政区域实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分录取政策。
针对西藏、新疆、内蒙古等少数民族集中地区,司法考试近年来进一步加大倾斜政策力度,对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5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考生实行优惠政策,有效实现了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队伍的补员。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13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共有11.3万多人通过司法考试,进一步充实了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基层法律职业队伍,有力促进了中西部地区政法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