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曾几何时,一些人害怕因救人而被讹诈,担心行善反遭恶报,少数地方甚至出现了老人摔倒没有人扶、小偷当众偷窃无人制止等不良现象,引发了公众普遍的“道德焦虑” 。
关键词:英雄;见义勇为英雄;见义勇为;江西;奖励
作者简介:
善待见义勇为英雄,其实就是善待我们自己
曾几何时,一些人害怕因救人而被讹诈,担心行善反遭恶报,少数地方甚至出现了老人摔倒没有人扶、小偷当众偷窃无人制止等不良现象,引发了公众普遍的“道德焦虑”。
令人欣慰的是,这种焦虑情绪在江西已得到极大缓解。近几年,江西见义勇为“英雄榜”的名单不断拉长,最近在我们身边涌现的见义勇为英雄,就有冒着爆炸危险冲进火海救人的南昌市民许诺、应维雨、杨国华;智救被卡防盗窗女孩的宜春“托举弟”张凯浩、彭浩明;舍身勇救落水儿童的曾鹏;等等。仅今年3月,江西就有10人荣登“中国好人榜”,民间涌现的凡人善举更是数不胜数,在全国形成了“江西正能量”现象,背后的原因值得人们深思。
子曰:“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自古以来,国人就推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情怀,提倡发扬守望相助的无私奉献精神,见义勇为更是人们在塑造完美人格的过程中所要实现的一种价值追求。无论时代如何变化,见义勇为的英雄人物都是挺起民族精神脊梁的标杆。讴歌英雄,弘扬英雄的事迹,既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的需要,亦是人们维系社会公序良俗的迫切愿望。
面对不断涌现的见义勇为英雄,省内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没有缺位,及时对英雄人物进行了表彰、奖励、帮扶以及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引得无数网友为之叫好、点赞。据了解,对火海救人英雄许诺等人,相关部门不仅派员登门看望、给予物质奖励,还积极为他们申报荣誉称号。对因救人而牺牲的曾鹏,万安县正在按照相关制度对其进行奖励和补偿,当地群众也自发进行“爱心接力”,为英雄的家庭捐款捐物。正是因为江西从上到下都崇尚英雄、善待英雄,见义勇为英雄辈出才会成为江西一道靓丽的风景。
善待见义勇为英雄,其实就是善待我们自己。现实中,谁都有突遭危难的可能,谁都有需要他人帮助的时候,若有人及时伸出援手,就可能拯救一个人的生命、挽救一个家庭的幸福。见义勇为英雄是利他的、无私的,因为见义勇为有可能会导致自己伤残甚至是死亡,理所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褒扬、救助和补偿。试想,如果人们对见义勇为英雄不讴歌、不赞美,反而无端猜测其动机;对见义勇为英雄的牺牲和奉献不感恩、不珍惜,反而恩将仇报进行讹诈,那谁还会在他人危难时挺身而出、施以援手?若是见义勇为英雄要面对“吃苦又吃亏、流血又流泪”的尴尬境遇,肯定会使得人心寒凉、社会公序良俗不彰,最终受到伤害的必定是我们自己。
让善待英雄成为常态,需要法律制度层面的保障。江西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发挥制度建设的导向作用,通过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以及全方位的社会保障,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学英雄”“学模范”,在全社会营造出“好人有好报、德者更有得”的良好氛围,从而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项举措落到了实处。比如,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江西省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意见》等多项规章制度,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要及时予以援助和保护;因见义勇为负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享受相关保险及补助;等等。去年,于都县退休教师王来福救人牺牲后,被当地政府追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家属获人保财险公司70万元赔偿,成为江西省实施见义勇为保险制度以来的首例赔案。这么大的保障赔偿力度,其社会导向作用不言而喻。此外,全省各地市还纷纷出台了相关制度并设立了“好人帮扶奖励”基金,用多种形式对见义勇为英雄进行褒奖,解决了他们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可以说,未雨绸缪的制度建设让“好人有好报”“决不让英雄吃苦又吃亏”等理念在江西深入人心,它正激励着越来越多的人学英雄、做英雄,为神州大地不断地输送着涤荡心灵、端正世风的强大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