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君子三畏”主要是对道德的敬畏,这种敬畏在民间通常表现为“离地三尺有神明”的对神灵和天地的敬畏。如果说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重塑敬畏之心则是培育尊法守法、尊道贵德社会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道德;法律;大自然;敬畏;权力
作者简介:
何为敬畏之心?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意思是说,君子要有三种敬畏:敬畏天命,敬畏尊长,敬畏圣人的教导。一个人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才能成为一个君子。“君子三畏”主要是对道德的敬畏,这种敬畏在民间通常表现为“离地三尺有神明”的对神灵和天地的敬畏。传统社会所倡导的敬畏之心,有其精华也有其糟粕,但在君权社会里,倒不失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二十世纪初,随着大清帝国的终结,一些优秀的传统文化和道德信仰被国人当作封建糟粕自己抛弃掉。新中国成立之后,“文化大革命”使传统文化和道德信仰又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戕害,这场戕害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因子——“敬畏之心”几乎被破坏殆尽。改革开放以来,在金钱和利益的冲击下,人们开始出现了信仰缺失和道德滑坡,很多人缺乏敬畏之心。传统的敬畏被打破,新的敬畏没有重塑。一个人一旦没有了敬畏之心,也就没有了行为底线,一个失去了底线的人会变得异常可怕。因此,当今时代,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西方人敬畏的是上帝和法律,中国人敬畏的是什么?
敬畏之心很重要,敬畏什么更重要;重塑我们的敬畏之心,更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人们需要敬畏的首先是法律。在法律和道德的基座之上,当代中国,一个公民要有“五种敬畏”,即敬畏法律、敬畏道德、敬畏生命、敬畏自然、敬畏事业。对于一个官员来说,仅有上述“五种敬畏”还不够,而是要有“七种敬畏”,即敬畏法律、敬畏道德、敬畏生命、敬畏自然、敬畏事业、敬畏人民、敬畏权力。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因此,敬畏法律当放在首位。当前,官员腐败呈高发态势,导致官员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失去监督的权力,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等等,但这些腐败官员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共同特点——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很多贪官东窗事发、身陷囹圄之后在悔过书中说自己因为“不懂法律”才走向了贪腐之路。“不懂法律”几乎成了贪官们为自己开脱的最佳借口。这些贪官是真的不懂法律吗?非也。正常情况下,作为一名官员,其学历背景和文化程度自然要优于普通人,有的官员甚至还拥有法律专业的学习背景。因此,不是他不懂法律,而是他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违法的成本也越来越高;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越高,其违法付出的代价也就越高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