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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例 长春市环保局向省委党校追讨排污费法院准予强制执行
2014年10月03日 07:46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早报讯一笔未缴的排污费,让长春市环保局“杠”上了吉林省委党校。

关键词:环保局;长春市;党校;法院;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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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早报讯 一笔未缴的排污费,让长春市环保局“杠”上了吉林省委党校。这一次,当地法院站出来,支持环保局予以强制执行。

  去年11月5日,长春市环保局向吉林省委党校下达了两份排污费缴纳通知,总计11.8万余元。法定期限内,吉林省委党校并未就此申请复议,也未向法院起诉。

  今年3月20日,长春市环保局再次下发催缴通知,吉林省委党校依旧拒不缴纳。

  长春市环保局没辙了,只得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25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行政裁定。

  朝阳区法院认为,长春市环保局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准予其对吉林省委党校予以强制执行。

  9月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该案例,许多网友对环保局及法院的做法表示赞许:“执法就应一视同仁。”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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