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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委市政府颁布的2019年1号文《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聚焦创新的“市场化、高端化、国际化、融合化、集群化、法制化”六化目标。其中,“市场化”作为六化之首,既表现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也表现为政府在制定创新政策、发挥“有形之手”作用时,充分尊重创新市场“无形之手”客观规律,构建边界清晰、机制灵活、有机融合的“市场+政府”城市创新治理的双强模式,进而建设高质量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
“市场化”是创新名城建设政策落地生根关键一招
“市场化”作为“六化”之首,是实现创新“六化”的重中之重,是推进创新名城建设的制度保障,也是确保创新政策落地、落实、出成效的关键一招。
首先,市场化创新政策坚持公平原则,能够实现创新扶持的非歧视和普惠性。创新政策不仅要扶强,聚焦具有战略性、公共性、前瞻性的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发展,还要更大程度上补弱,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进行普惠性的创新扶持,最普惠的创新扶持其实就是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广大创新主体提供公平竞赛的跑道、为那些敢创新、真创新、实创新的科技企业提供合理知识资本回报。
其次,市场化创新政策坚持竞争原则,能够实现提高创新公共资源的使用绩效。市场化创新政策不是替代市场挑选创新赛跑的赢家,而是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尊重市场自然选择,如以奖代补、以事中事后激励方案激励创新主体持续创新。以无形之手的市场反馈代替有形之手的政府意图,有利于畅通企业与市场之间“科技创新—市场投票—创新迭代”的信息循环,有利于企业基于终端消费者的口味和偏好优化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提高企业可持续创新能力。只有经过市场投票的创新企业,才能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
再次,市场化创新政策坚持效率原则,能够激活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实现创新效率的基础是确定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只有在知识产权边界清晰前提下,才能对创新主体的绩效进行市场化奖惩,谁的创新方案更优,谁的市场回报就更大,谁就有更大动能持续创新。只有始终坚持“谁创新、谁获益”的对等补偿机制,才能真正激活包括科研人员、研发机构、高科技企业各类科研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创新政策落实的梗阻现象,才能让创新政策落实至创新链的“最后一公里”。
因此,坚持市场化创新政策,发挥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创新主体活力、理顺科研创新机制、激发灵活创新方式,进而水到渠成取得创新绩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