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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对“三农”工作作出的新的战略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省委书记王国生在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必须坚定扛起的重大历史责任,也是破解“三农”困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面对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把农业农村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加快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奠定坚实基础。
1 遵循发展规律,科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演进过程中,乡村振兴有其客观规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遵循乡村建设的一般规律,适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科学推进乡村规划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重大抉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刻反映了城乡发展规律和现代化建设规律的基本要求。从发达国家发展历史实践看,一个国家成功实现现代化是城市和乡村协同发展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大多数国家非常重视农业农村问题,比如德国提出的“村庄更新规划”、法国秉持的“理性农业”发展模式、日本推行的“一村一品运动”、韩国开展的“新村运动”等,都是针对乡村凋敝、农业落后等问题谋划实施的重大发展战略,并极大促进了本国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振兴发展,缩小了城乡、工农、区域之间的差距,推动了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进程。与此对应的是,拥有丰富农业资源的一些拉美国家,片面地将工业化等同于现代化,认为工业发展优先于农业农村发展,未能及时、主动调整工农和城乡关系,在跻身工业化国家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伴随农业农村的衰退,经济社会发展也呈现出缓慢、停滞状态,其中的教训和启示非常深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农业现代化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普遍发展规律和城乡融合发展趋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科学遵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作为传统农业大省、全国第一人口大省,河南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更为突出。2017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分别达到12719元、9212元,分别相当于城镇居民的43%、47%,城乡收入消费水平差距显著。此外,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问题亟待解决,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能力仍然较为薄弱,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等问题日益凸显。在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背景下,规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弥补农业农村发展短板,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城乡平衡充分发展,更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导向。乡村是现代化建设的主战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核心和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在共赴小康的道路上,在迈向现代化征程中,农民不能缺席、乡村不能掉队、农业不能滞后,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现代化就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就河南而言,截至2017年底,全省还有3723个贫困村、221万农村贫困人口,贫困人口数量位居全国第4位,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艰巨而紧迫。从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来看,到2035年,即使全省城镇化率达到相对较高水平,仍会有几千万人继续生活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将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向农村全面发展进步聚焦发力;到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基础和支撑仍然在“三农”,必须让千万农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赶上来,让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省的标志。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使命担当。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么建设乡村,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面对的一个历史性课题。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一直把依靠农民、为亿万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正是因此使得广大农民群众真心拥护党的领导,党的事业也因此从一个胜利走向又一个胜利,这是一条根本经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新战略,体现了在新时代发展中坚定的使命担当,必须牢记党的使命,坚持党管农村、总揽全局,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凝聚全社会力量投身乡村振兴,着力把乡村建设好,让农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2 强化系统设计,突出规划引领作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规划引领、系统谋划、科学决策。在地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务实进取、创新规划理念、强化落地实施,重点把握好“六个注重”:一是注重规划的思想性。坚持用习近平“三农”思想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全面认识、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和系统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融入到规划编制过程中。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强调农业农村的人文关怀,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发展诉求,以农业产业创新为主导,在耕作良法、品种选育、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谋划,尊重农村发展规律,最大程度地保护农村亲山近水、乡律村韵、居耕融合的形态,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思想性和质量水平。二是注重规划的系统性。坚持长期战略规划与近期实施方案相结合、市县总体战略规划与县乡村专题规划相配套,着力构建立体化的乡村振兴规划体系,在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基础上,配套实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同时开展示范县、乡、村的规划编制工作,打造总体谋划、统筹推进、点面结合、示范引导的特色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三是注重规划的创新性。坚持“乡村本位看三农、'两山'理论找出路、县域经济做文章”,创新发展“互联网+”“旅游+”“生态+”等农业新模式、新业态,重塑农村空间结构和经济地理。探索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等,努力走在全国的前列。从产业融合、村落形态、空间美学、文化复兴等角度,推动全省乡村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延续乡村文脉肌理,彰显乡村地域特色,留住美好乡愁记忆,努力做到“不扒房、不砍树、不挖山、不填塘、不改河”,推动实现传承文明、启迪民智、盘活资源、注入活力、振兴乡村的战略愿景。四是注重规划的操作性。坚持“多规合一”,加强与国家、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以及所在市县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有机衔接,确保规划“上接天气、下接地气”,真正起到行动纲领和行动指南的作用。强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在空间上的落地实施,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既有文本内容表述,又有空间图则导引,并强化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支撑,确保规划主要内容在空间上的落地实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五是注重规划的融合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做好“五个结合”,即坚持把生产发展农民致富与生态保护结合起来、把村落形态整治与新村建设结合起来、把农业主导的村庄建设与特色文旅型村庄开发结合起来、把乡村建设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结合起来、把乡村建设与各种制度安排结合起来。六是注重规划的开放性。坚持开放性规划思维,在更大的空间和格局中谋划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开门编规划”,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干部以及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吸纳省内外“三农”领域专家智库力量参与调研指导及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对标先进,学习借鉴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外地区乡村振兴成功模式和先进经验,提升规划编制质量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