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主题与路径

2021-09-23 作者:姜佑福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1年第2期

摘  要:21世纪以来,政治哲学逐渐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热门话题。

关键词:

  摘要: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方兴未艾,在学术繁荣的背后隐含着深刻的理论危机,最突出的表现是主题方向和思想根基的模糊不清。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首先应当自觉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特定社会形态为自己最为根本的研究主题。其次,应当在合理继承马克思面向社会现实的方法论原则及其确定的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理论前提的基础之上,与西方古今政治哲学传统、中国古代政治哲学传统以及当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主干学科展开积极有效的交流对话,从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进行真正实证的和批判性的深入剖析,并自觉地成为当今中国主流意识形态构建的有机组成部分。

  关键词:政治哲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作者姜佑福,上海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研究员(上海200072)。

  21世纪以来,政治哲学逐渐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热门话题。推动这一现象生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西方新自由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政治思潮的影响,也是中国社会改革发展进程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研究自身领域拓展的理论表现。但是,在学术繁荣的背后,也表现出某种程度上的方向模糊和根基未稳。有鉴于此,吴晓明教授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0年第1期撰写了一篇长文《论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唯物史观基础》,试图阐明马克思政治哲学自身的根本立脚点、思想路线、理论任务及其当代意义。虽然这篇文章总体来说是以立代破,并没有直接评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者关于政治哲学的具体研究,但立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引发了其他一些学者的反批评。本文无意参与直接的论战从而避免陷入某些夹缠不清的话语旋涡,但为了推动当前我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繁荣发展和理论自觉,还是不揣浅陋,愿意将自己的一些粗浅思考表达出来,就正于方家。

  一、政治哲学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

  很多人在讨论哲学问题时仍然期望从明确的定义开始,仿佛没有关于研究对象的明确定义就没办法进行有效的思考,更关键的是,仿佛在完整呈现问题对象的全部内容之前一定能够给出某种贯彻始终而不至于引发曲解的明确定义。但笔者相信,黑格尔关于真理是一个过程和一个体系的观点在今天仍然是有效的,初始的概念只有在过程和体系的完整语境中才能得到真正的阐明和恰当的理解。因此,关于一位学者对政治哲学、马克思政治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等概念究竟持何种见解,不必要也不可能从所谓单纯的定义来把握,而必须“以意逆志”,透过他们完整的思想语境来加以领会,并在同情了解的基础上展开有效的对话与批评。不过,为了叙述的方便,本文倒是愿意尝试先给出自己关于政治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概念”的初步探讨,只是这些初步探讨绝不是什么完备的定义,而只是帮助我们进一步思考的线索。

  何谓“政治哲学”?首先,我们可以沿着字面分析的思路,将“政治哲学”理解为关于“政治”的哲学沉思,其中“哲学”是主词,“政治”是限定语,由此将“政治哲学”视为哲学的分支或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有学者比如列奥·施特劳斯将“政治哲学”提到了“第一哲学”的高度,认为“政治哲学”并不是一般哲学或基础哲学在“政治”领域的简单运用,反而是比所谓一般哲学或基础哲学更为本源的思想领域。其次,对于“政治”概念的不同理解,也会产生关于“政治哲学”的极为不同的发展方向,如果“政治”被理解为政治生活本身,那么“政治哲学”就往往成为某种关于“政治生活”的思辨性和形而上学性质的考察,而如果“政治”主要被理解为现代西方繁荣发展起来的“政治科学”,那么“政治哲学”则是以“政治科学”的副本而不是以“政治生活”的原本为中心的批判性或分析性的考察。借用海德格尔的表达,前者可以看作某种为政治领域各种具体研究得以有效开展而奠定基础工作的“生产性的逻辑”,后者则是某种按照政治科学的偶然状况来探索这门科学的“方法”和“概念”工具等“跛足随行的‘逻辑’”。最后,我们还可以用完全经验的、历史的和泛泛而谈的态度来理解所谓“政治哲学”,由此可以谈论古希腊的政治哲学、现代西方政治哲学、当代西方政治哲学,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康德和黑格尔的政治哲学,马克思的政治哲学和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当代中国的政治哲学甚至中国古代的政治哲学,等等。

  何谓“马克思政治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如果要严格以术语使用为依据的话,那么我们的确无法谈论马克思的政治哲学,当然也同样不可能谈论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或者孔子、孟子的政治哲学,因为他们都不曾以“政治哲学”来命名自己的学说。不过,我们仍然可以谈论所谓“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并且可以用完全经验的、历史的和非批判的态度,将举凡自认为或我们认为可以算作马克思主义传统之下的各种关于“政治哲学”的言说统统包括在内。但正如吴晓明教授所言,只要我们“执马克思之名”,认为自己在研究、讨论和发展的是一种真正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那么,就势必牵涉一种关于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或“马克思政治哲学”之基本性质的前提性理解。因此,正如我们不能期望以“政治哲学”或“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单纯定义来穷尽其本质性内容一样,我们也不能以术语使用为限,来禁止人们讨论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或“马克思政治哲学”。并且,恰好相反,一切执马克思之名的亦即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研究,的确应该深思自己的根本立场和思想方式究竟是否是依循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来展开的。

  关于什么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基本性质,或者马克思究竟如何思考政治事务和政治问题,吴晓明教授侧重于从哲学立场或存在论基础的原则定向方面给出了自己的回答。在他看来,最重要的事情是必须对唯物史观的政治哲学和意识形态神话学作出明晰的分辨,以确保执马克思之名的政治哲学研究能够摆脱现代性意识形态的强势统治,制定出自己明确的思想任务和理论路线,以便在同当代思潮形成真正批判性对话的同时,积极阐明马克思政治哲学之本意及其深刻的当代意义,其核心之处在于,必须坚决贯彻“马克思的社会—历史之现实的观点”:(1)“对于唯物史观来说,从而对于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来说,那构成法、政治、国家、道德等等之基础的唯一的现实,就是社会现实。如果这一现实同时还是历史性的,那么它就可以被称之为社会—历史现实”;(2)“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构成基础的和本质的东西是人们的现实生活,是这种生活在其中展开并获得规定的生产方式;而正义的观念,就如同自由、平等、公平等等观念一样,乃是特定的生产方式的‘上层’衍生物,是这种生产方式在政治上、法律上、观念形态上的形式或表现”;(3)“任何一种试图让‘独立自在的’观念在马克思的政治哲学中构成具有实质意义的理论立脚点的设想,无论这样的观念是正义还是自由,无论它是法权观念还是道德观念,也无论那种由观念来制定的思路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总而言之从一开始就已经误入歧途了”;(4)“唯物史观基础上的政治哲学就意味着开展出这样一种理论任务:通过对既定社会——例如苏格拉底时代的希腊社会、罗马崩溃时期的日耳曼社会、现代资产阶级社会、19世纪4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等等——的切近研究,使特定的社会—历史现实被揭示着前来同我们照面,从而在这样的基础上把握和阐说特定的法、政治、道德等现象的实体性内容。”

  笔者完全赞同吴晓明教授这些论述,并希望在此基础上做更进一步的补充、引申和发挥。首先,如果我们确认自己所从事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研究,那么毫无疑问就应当自觉地遵循马克思主义或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并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立场的政治哲学研究进路保持清醒的认知。比如,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研究,就既不可能是传统形而上学性质的思辨政治哲学,又不可能是作为现代性经验或实证政治科学附庸的批判政治哲学,也不可能是完全经验性的、历史主义的、非批判的、无自身确定原则立场的一般政治思想史或政治哲学史研究。

  其次,如果我们确认马克思主义或唯物史观的根本理论立场是一种社会现实的观点,那么就应该时刻谨记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以及关于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之间的基本区分,同时又不拘泥于从字面含义或从形式逻辑的同一性出发来局限“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内涵范围,仿佛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变革的重要论述都和政治哲学毫无关系,仿佛只有明确使用过“政治”或“正义”“自由”“民主”“平等”等西方现代性政治言说的核心词汇的那些文本,才是所谓“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

  再次,如果我们确认马克思主义或唯物史观的根本理论立场不仅是一种社会现实的观点,而且是一种“社会—历史现实”的观点,那么就应该在坚守自己原则立场的前提下秉持一种更为广阔开放的研究视角,因为社会现实本身是历史性的,这意味着马克思政治哲学不仅应该深入研究特定形态的社会现实以及建立在这种特定社会现实之上的政治哲学话语,还应该拥有一种超越特定社会现实形态从而具有更广泛解释力的政治哲学论述框架,并且能够对不同社会现实形态之间的历史性转换及其相关政治哲学话语的历史性变迁形成融贯一致的批判性研究。

  复次,关于马克思政治哲学和马克思哲学之间的联系。在笔者看来,吴晓明教授对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唯物史观基础的强调,实际上就是将唯物史观的根本观点视为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核心内容,唯物史观和马克思政治哲学之间的关联实际上等同于马克思哲学和马克思意义上的“历史科学”的关联,而认清和坚持这一点的重要性在于,无论是对于马克思哲学还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甚或“执马克思之名”的其他任何研究,都需要我们突破现代性学科分野背后的意识形态成见,须知这些学科分野本身的现代性意识形态来历,而不至于堕入其中不自知,还反过来提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批判性指引这些具体领域研究的合法性问题。

  最后,关于马克思政治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之间的联系。正如唯物史观应该作为马克思政治哲学当然的理论基石一样,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也应当以马克思政治哲学为理论前提。也就是说,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应当是马克思政治哲学内在逻辑的自然延伸,研究的对象领域与经验内容可以发生拓展和转变,但研究者的根本立场和思维方式恰恰应该是一脉相承的。这一点恰恰是检验当今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试金石,因为如果做不到与唯物史观亦即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理论基础保持在根本立场和思维方式上的一脉相承,却幻想着为马克思主义研究填补所谓政治哲学的空白或者试图为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研究提供来历不明的别的理论奠基石,再怎么自封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研究也是无济于事的。

  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根本主题

  在前文准备性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尝试着切入本文的正题,对当代中国语境下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根本主题进行初步的探讨。在笔者看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根本主题不是别的,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然,要完整系统地阐述这个根本主题,那绝不是一篇小文章可以胜任的事情,本文最多只能依循唯物史观和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对这一主题进行一种概念式的把握和提示。如果用吴晓明教授的话说,那就是我们要在“马克思的社会—历史之现实的观点”的指引之下,来概观性地考察一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特定形态的社会现实。一种较为便利的概观方式,则是首先追溯这一概念的发生和演变过程,从中发现可供进一步深入剖析的思想线索。

  一般来说,事物的正式命名总是晚于其实际的发生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不例外。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的最初提出,到党的主流理论对此形成较为成熟稳重的见解,大概经历了以下重要的发展环节:

  1.1982年9月1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2.党的十三大报告,标题即为《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同时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对这个问题,我们党已经有了明确的回答: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不仅如此,十三大报告还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了更为详细的概念规定:“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我们在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3.党的十四大报告,在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经验时指出:“十四年来,我们从事的事业,就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其引起社会变革的广度和深度来说,是开始了一场新的革命。它的实质和目标,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以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段话中虽然保留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但报告的全称是《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从此之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提法一直延续到党的十六大。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当人类社会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必须坚定地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是一字之差,但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社会自身发展道路理解程度的不断加深和自信心的不断增强。

  4.2007年,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中国的改革开放也即将迎来三十周年,国内外各种社会政治思潮风起云涌,纷纷欲争夺关于中国社会现实发展道路的内涵解释方向和话语权。对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斩钉截铁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同时还指出,“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2011年7月1日,胡锦涛同志发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着重指出:“经过九十年的奋斗、创造、积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成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原来的“道路”和“理论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者并列的提法于2012年11月写入了党的十八大报告。

  5.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评价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时,仍然沿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三者并列的提法,认为改革开放“这一伟大历史贡献的意义在于,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使中国赶上了时代,实现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但正是在这同一篇重要讲话当中,习近平总书记又明确提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并且认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从此以后,“四个自信”成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重要思想基础。

  6.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同时指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我国各项事业发展提出的“一个重大时代课题”,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是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对这个重大时代课题进行系统性回答所形成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不仅如此,党的十九大报告还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实践方面和基本方略,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历史地位等作出了提纲挈领的阐述。

  7.十九大之后,迄今为止,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有两次十分重要的论述。其一是2018年1月5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实践中得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近70年的持续探索中得来的,是在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97年的实践中得来的,是在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由衰到盛17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得来的,是对中华文明5000多年的传承发展中得来的,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的宝贵成果”。

  其二是2021年1月1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发展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个静态、一成不变、停滞不前的阶段,也不是一个自发、被动、不用费多大气力自然而然就可以跨过的阶段,而是一个动态、积极有为、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过程,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要求”。

  以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发生和演变过程的简单梳理,虽然还远远谈不上是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之根本主题的内在阐明,但也的确可以给我们提示某些可供进一步深入剖析的思想线索。比如,究竟如何界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式开辟来说,毫无疑问应该以改革开放为起点,但胡锦涛同志已经明确指出这条道路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艰苦奋斗所创造的伟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把这条道路和近代以来的革命史以及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历史关联在一起。再比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正在展开的新发展阶段等究竟是什么关系?按照十三大报告的界定,从20世纪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按照十九大重新规划的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蓝图来看,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任务至少将比20世纪80年代的预估提前15年左右完成,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之后,中国道路的历史方位还仍然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新发展阶段。又比如,十九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被凝练表达为“为人民谋幸福”和“为民族谋复兴”,而“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涵摄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之间又有着怎样内在的关联?进而,在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之后的中国,如果说肯定不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话,那么,是否还应该称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演变和实践内涵,从历史、现实和未来等向度回答这样一些基础性的理论问题,在笔者看来,都不仅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正是其根本主题。

  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基本路径

  既然党的十九大报告已经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而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如果认定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路向和中国立场的政治哲学研究的话,那么,确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根本的研究主题这一点似乎也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但是,为什么众多“执马克思之名”的政治哲学研究,又为什么没有就这个根本主题展开直接而有效的探讨呢?在笔者看来,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在于,事情本身的艰难以及基本研究路径的模糊不清。接下来,我们将尝试着言说这一研究的艰难之处,同时在对研究困难的尝试性言说中,引申出这一研究可能得以有效开展的基本路径。

  笔者认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倘若要真正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根本主题,必须正视和协调经典马克思主义自身在方法论基础与历史哲学内涵上的理论张力。

  一旦我们确认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根本主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那就意味着我们的研究对象是作为一种特定社会生活现实的“原本”自身,而不是对这个“原本”自身的各种意识形态表达。关于二者之间的原则区别,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已经作过明确的表述:“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如果认为这段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言只是马克思早年的观点,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马克思终其一生都特别警惕重新落入思辨唯心主义和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的怀抱,时刻警醒不要以“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来代替现实的“能动的生活过程”,以至于他晚年讨论俄国社会前途命运的时候尖锐地指出:如果俄国的批评家“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从而断言“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那将“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

  可是,究竟如何能够真正实证地描述现实的“能动的生活过程”从而确切把握某个特定的现实社会呢?我们不应该忘记,就在马克思极力反对思辨唯心主义以“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来代替现实的“能动的生活过程”的同时,他也同样尖锐批判了“抽象的经验主义者”以“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来代替现实的“能动的生活过程”;就在马克思反对俄国批评家将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的时候,他同样坚定地强调,“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灾难性的波折”,如果俄国“一旦倒进资本主义制度的怀抱,它就会和尘世间的其他民族一样地受那些铁面无情的规律的支配。事情就是这样”。

  并且,在马克思正面阐述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1857)、《资本论》“1867年第一版序言”和“1872年第二版跋”等经典文本中,尽管他一以贯之地尖锐批判“把一切历史差别混合或融化在一般人类规律之中”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抽象手法,但同时也确定无疑地主张:(1)“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而“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也就是资产阶级社会中的“普照的光”和“特殊的以太”;(2)当“现实的运动”以适当的方式“叙述出来”时,当“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之后,“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3)“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乃是“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并且,“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

  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证马克思这些似乎众所周知的论述,笔者想要表达的核心观点是:“执马克思之名”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绝不能以继承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精髓或在方法论基础上反对思辨唯心主义和抽象经验主义的方式,将马克思主义稀薄化或抽象化为一种绝对历史主义,一种似乎可以抽象掉所有前提性历史哲学内涵的“面向事情本身”或直面“现实的能动的生活过程”的绝对命令。正是在此意义上,笔者认为,吴晓明教授近十五年来一再重申的“切中并把握当今社会现实”的研究纲领,本身也不应当被理解为一种抽象的方法论立场,而应该包含确定的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的理论内涵。因为正如马克思所言,“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时”,都应该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对我们而言,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引者)——都是既定的”,并且,“这个一定社会在科学上也决不是在把它当做这样一个社会来谈论的时候才开始存在的”。

  因此,在笔者看来,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倘若要真正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根本主题,绝不能把这一深入研究的思想任务仅仅领会为一种毫无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之确定理论内涵做前提的从头开始的工作。相反,我们不仅要从方法论基础上继承马克思,从而将直面当今中国“现实的能动的生活过程”或吴晓明教授所说的“切中并把握当今社会现实”当作一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绝对命令,还应当在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之确定的理论内涵上继承马克思的核心思想。这不仅是因为作为我们研究对象的“主体”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本身已经是一个先于我们的“谈论”的既定存在,也不仅是因为我们“执马克思之名”,而更主要是因为作为既定“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在历史上和本质上,与马克思曾经透彻地研究过的现代西方社会以及整部世界历史乃至人类历史,是实际地关联在一起的。

  因此,在笔者看来,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倘若要真正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根本主题,一个必要的思想前提是真正吃透马克思关于古典古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直接的依附性)、现代西方社会(以物为中介的人的独立性)和人类未来社会(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个性)的本质性判断,以及关于古典古代社会向现代西方社会过渡(政治解放)和现代西方社会向人类未来社会过渡(人类解放)的具有原则高度的实证分析。然而,对于我们来说,真正的难题在于,正如马克思在分析俄国社会革命的前途命运时所提示的那样,中国社会既没有完全排除现代西方资产阶级社会“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苏联甚至在坚持了七十多年的社会主义道路之后轰然倒塌),也没有“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而是开辟了一条集从古典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和从现代社会向未来社会过渡这样双重意义上的“古今之争”于自身之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由此,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者所面对的世界历史图景,就不再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或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等经典文本中所预言的那样,或许只是经历一个可能十分短暂的“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时期或“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相反,而更可能是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所预言的可能需要“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的“千年大计”。

  但就此而言,我们的结论并不是要以中国实际和马克思的当年预想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异为理由,来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束之高阁或抽象化为稀薄得不能再稀薄的、单纯方法论意义上的、历史主义或实践主义的“绝对律令”。恰恰相反,我们认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者首要的思想任务,正是深入研究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所具有的、确定的理论内涵,从而为我们真正实证地观察和描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这个既定“主体”提供必要的理论前提。在此根本性的前提之下,我们还可以简略地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基本路径做如下拓展。

  首先,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倘若要真正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根本主题,必须正视和处理自身同西方古今政治哲学传统以及中国古代政治哲学传统在现实立脚点和基本论题上的根本差异。毫不客气地说,今日学界关于中国古代政治传统的研究还根本不成系统,从而无法在学术上和思想上把握中国古代社会自身,而诸多试图以罗尔斯、哈贝马斯或列奥·施特劳斯等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家的理论体系为地基来为中国政治哲学研究奠定所谓规范性基础的学术努力,也在总体上是非批判性或者“庸俗的”。马克思曾经尖锐地指出,“资产阶级经济学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已经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的、古代的和东方的经济”,而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理论家为了给资产阶级社会的自然而永恒的性质作辩护,不得不一再退回到他们的前辈理论家们所预设的抽象的理论原点。相对而言,列奥·施特劳斯的深刻之处在于,他还洞见到这些抽象的理论预设不过是西方现代性社会挖掘的“第二层非自然洞穴”,但他试图回到柏拉图意义上的“自然洞穴”(意见世界和古典政治社会)的做法,同样是不得要领的,因为并非柏拉图意义上的古典“政治”社会,而是马克思所揭示的人与自然之间的感性关联或感性活动才是人类社会一以贯之的真正地基。立足于马克思这一根本洞见的基础之上,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应当不仅能够真正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同时还能对中国古代社会和现代西方社会作出透彻的解析,并同形形色色的古代和现代的社会政治思潮展开有效的对话。

  其次,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倘若要真正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根本主题,必须直面和吸纳当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各主干学科已经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同时也正视并尽可能校正其中存在的研究方法与理论立场等方面的偏差。正如当年马克思在解剖现代西方资产阶级社会时诉诸“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样,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也应当在当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各主干学科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取得真正实证地观察和描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经验素材。而由于这些研究虽然大多数宣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却往往暗中委身于各种“抽象的经验主义”或其他理论“主体”的思想立场,因此,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在拾取这些经验素材的同时也必须是能思的和批判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倘若要真正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根本主题,还必须充分意识到自身与当代中国主流理论之间的差异与互补的关系。尽管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曾经提出:“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但正如前文所述,我们在将马克思自身的论述反过来运用于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时,切忌矫枉过正,从而以自我批判的名义完全取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真理性和有效性。正如恩格斯当年所言,无产阶级和共产党人是德国古典哲学理论传统真正的继承人,始终坚持以理论创新来引领和推动实践创新,同时又在社会革命和自身革命的辩证关联中不断推动理论创新,从而将意识形态批判和主流意识形态构建有机结合在一起,因此,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不仅应当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流理论中获取深入解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思想线索,还应当自觉地成为当今中国主流意识形态构建的有机组成部分。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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