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

2022-10-24 作者:胡湛 吴玉韶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2年第9期

摘  要: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具有特殊性,我们的基础国情、发展路径和治理模式更对其应对方案提出了特定要求,亟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中国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具备一核多元的治理范式优势、国家—家庭—社会相均衡的治理结构优势、大国模型和文化背景下的国家禀赋性优势,以及时代更迭和技术跃迁可能带来的后发比较优势。应在厘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与人口发展战略关系的基础上构建积极老龄观以优化国家战略实施环境,融会老龄社会治理的中国优势以形成“身—家—群—国—世”相贯通的整体性治理格局,不断凝练并充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体系。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老龄社会治理;中国方案;家庭;人口治理

作者胡湛,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教授;彭希哲,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教授;吴玉韶,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教授。(上海200433)

   

  健康长寿是人类发展的永恒追寻。全球人口健康水平及预期寿命在近百年间取得相对普遍的突破性进步,国际社会将之视为20世纪最重要的发展成果之一,而人口老龄化正是其集成表现,并随着人口转变过程加快而成为人类社会的常态。作为一种将长期持续并不断演化的人口现象,人口老龄化兼具现实性与建构性,我们对其只能适应、可能延缓却不能逆转。它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若干现实挑战,反映出现有发展机制和制度模式对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不适应而产生矛盾,但与此同时,我们对老龄化的定义方式和应对模式又直接建构了这种挑战的强度乃至性质,创造出治理回旋空间。这无疑使治理模式的主动创新和公共政策的动态调节成为必须,如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崭新的全球性重大治理议题。 

  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适时决定“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体现了最高层级的国家意志与发展定位,凸显出老龄社会治理的划时代意义。随着我国步入第二个百年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步伐不断加快,而人口老龄化深化亦与之同步,并将始终伴随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实现过程。在此历史关口,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召开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印发,集中指明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这不仅意味着探索中国自己的老龄化应对方案已极具紧迫性,还隐含中国积极投身全球对话并贡献老龄社会治理经验与智慧的担当。本文由此对凝练“中国方案”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要性进行剖析,尝试厘清并识别老龄社会治理的中国特色乃至优势,进而探讨在夯实拓展既有优势的基础上探究中国方案的可能路径。  

  一、凝练“中国方案”应对人口老龄化之必要性  

  人口老龄化正成为全球性常态。各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有其共性,但也体现出较大差异。尽管先发老龄化国家积累了应对经验及教训,但尚无国家给出系统性解决方案或“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治理工具。中国社会于2000年步入老龄化阶段,但学界对其关注却始自20世纪80年代并伴随争论。一路走来,我国各项与人口老龄化有关的制度政策已历经显著变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目前更处于转折的关键时点。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特殊性 

  1951—2000年,全球老年人口(60岁及以上)规模增长三倍而至6亿,随后在2019年达到10亿,并将在2050年增至20—21亿,占全球总人口的22%。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已从2000年的1.26亿增长为2020年的2.64亿,到2050年则可能达到4.80亿,预计占中国总人口的30%以上和全球老年人口的20%以上。从全球角度看,中国的老龄化进程有其显著的特殊性。我们不仅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超快、区域异质性巨大的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也相对最为繁重。目前看来,人类社会从未具备面对如此超大尺度人口系统和超复杂性地域范畴的老龄社会应对经验。 

  不仅如此,就生发机理而言,人口老龄化为人口预期寿命提高和生育率降低所合力铸就,前者促成老年人口增多及高龄化而推动“长寿型老龄化”,后者导致出生人数减少则形成“少子型老龄化”。1950—2020年,全球人口预期寿命从46岁增至73岁,总和生育率从5.0以上降至2.4左右;同期的中国人口预期寿命则从35岁跃升至77岁,总和生育率从6.0左右跌落至1.3,其变迁速度及幅度均远逾世界平均水平。我国20世纪90年代起出生人数的大幅下降将导致未来较长时期内的黄金育龄期女性规模快速缩减,其降势至少持续至2045—2050年前后(见图1A),再加上婚育推迟或悬置的增多而对释放生育潜力影响愈来愈大,年出生人数于未来十几年趋减或在低位徘徊几成定局。尽管国家已放开三孩生育政策,而即便短期内生育率有所提升,也只能在一定时期内有限弱化每年出生人数减少的程度,对人口老龄化延缓效果有限。与此同时,2000年我国人口净增数首次降至千万以内(约957万),2010年和2020年净增数分别为641万和204万,2021年则减至48万。2021年是1960年以来首个死亡人口数过千万(约1014万)的年份,死亡数预计在2025—2030年超过出生数,并在2055年左右抵达峰值(见图1B)。尽管未来30年间全球过半数国家都将出现不同程度的人口负增长,而我国则正在步入人口零增长乃至负增长区间。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我们要在少子化持续、高龄化凸显和死亡高峰即将出现等多重背景下综合研判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规律及影响机制,给出自己的解释以为国家战略实施而夯实科学基础。 

  (二)中国国情和发展模式的特定要求 

  人口老龄化乃至人口的发展有其自身规律,而这种规律又需在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发展阶段、生态地理环境中呈现并发挥作用。近年我国老龄研究初显规模,学界曾不断尝试总结人口老龄化在中国国情下的阶段性特征,如“未富先老”“未备先老”“慢备快老”“晚富早老”“边富边老”等。大量证据表明,这些特征之间未必存在竞争性,反呈现互嵌性并有局部分化。例如随着脱贫攻坚的完成和巩固,“未富先老”已不是我国老龄化发展的全局性特征,但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我们仍要关注局部地区的类似问题以消除波动。我们既要对这些复杂性给出立足于中国现实的扎实解读,同时也要深明“未备先老”或“慢备快老”等现象给治理实践带来的挑战,其中还包括“科研未备”和“科研慢备”,甚至不少领域的研究不是“不足”而是“空白”,诸多治理问题的根源亦在于此,因而亟须建立中国的理论和话语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老龄政策体系经历了不断改进的过程。以往我们完善老龄社会治理的主要路径有二,一是“摸着石头过河”,二是广泛借鉴西方经验。西方发达国家因步入老龄化较早而积累一定治理经验,尤其在应对养老负担、劳动力萎缩等发展压力上为全球社会提供了参考,我国政府和学界初遇养老金改革、推迟退休、生育政策调整等现实问题时的研究实践亦多以这些经验为参照。然而治理模式及其政策安排有鲜明的国家特征,尤其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们已经很难继续通过借鉴西方经验来解决中国问题。例如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发轫于西方19世纪末,二战后更遵循“普遍全面”原则以期覆盖全民,其制度效率在20世纪70年代达到顶峰,其后困扰于财政结构、阶层/代际冲突及老龄化加剧等而面临巨大挑战;中国则在改革开放后才真正推动养老保障模式从非缴费的福利型转变为缴费为主的保险型,其真正分水岭现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并以国有企业改革为背景。不到30年间,我国当代养老保险制度面临转型、初创、拓展、改革等任务叠加,更不断承受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压力,目前正努力实现全国统筹和“应保尽保”,其治理难度为西方社会所未遇。 

  中国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中无疑仍须不断总结先期老龄化国家的经验教训,但更重要的是将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与国际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普遍性相结合,摸索凝练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并与中国发展现状不断适配。党的十九大报告已明确提出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宏伟目标,而届时恰是我国老龄化程度相对最高、老年人口死亡数相对最高、育龄群体萎缩相对最严峻的时期。不仅如此,世界发展格局的变化和科学技术革命的加速,亦不断推动老龄化应对模式突破传统思路和既往逻辑。在此时空背景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必须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而实现高质量发展又必须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基础,这对我国老龄社会的发展提出了特定治理要求。 

  (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诉求 

  从20世纪80—90年代起,治理议题因与可持续发展相关联而引起全球广泛关注,“善治”概念的提出更将治理聚焦于“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治理由此被赋予先进性。然而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喧嚣之后,西方治理研究反而进入反思期,例如福山就调整了他在20世纪90年代对特定治理路径的追捧,并于2013年发文明确批判现有治理研究过于关注国家的特定治理方式,却忽视了更本质性的问题,即“国家或政府是否有能力治国理政”。换句话说,“治理”的本质与特定的意识形态和路径方式无关,而更多应落脚于国家或政府“制定、执行规则和提供服务的能力”,即“制度执行能力”。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概念,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坚定不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战略,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2035年要实现的远景目标之一。这是中国对治国理政的话语权体系所进行的一项伟大的创造性丰实,即“治理”不仅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结合的有机整体,同时“治理能力”还应成为“治理体系”优劣的判断准则。治理终归是要看效果的,只有有利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治理体系才是“好”的。 

  随着人口老龄化成为中国乃至全球社会的常态,老龄社会治理已成为世界各国直面的战略性议题。它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主题和核心领域,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老龄议题上的具体投射和现实聚焦。我国学界就此已大幅探索并形成丰厚成果,为正视人口老龄化和夯实老龄社会治理基础进行了必要的研究铺垫,但囿于步入老龄化历程尚短,其治理研究仍较多体现于描述性研究或应急性策略。这有其毋庸置疑的现实价值,但因多着眼于静态或局部的政策问题而常限于战术层面,且不少研究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困境”或“负担”的“问题化”视角看待老龄化之消极倾向。随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更持续强调“积极”的科学价值,如何基于现实国情和新时代发展诉求而正视人口老龄化的“常态化”以“去问题化”,在综合其挑战与机遇的基础上对老龄社会治理格局予以整体驾驭,尤其以提升治理能力为导向而凝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从而在提升老龄社会善治水平的同时充实中国的话语体系,不仅迫在眉睫,亦极具现实意义和战略价值。  

  二、厘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优势  

  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及影响已大大超出人类现有历史经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乃至全球的社会经济形态和结构已与西方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的时代有很大不同,这为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空前契机,中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量、人口规模、区域差异、文化传统、家庭伦理等基本国情更为我们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丰厚的资源禀赋和可持续的多元治理工具,亟须在识别中国特色乃至优势的基础上探究“中国方案”的可能路径。 

  (一)一核多元的治理范式优势 

  为最大限度发挥党和政府总揽全局、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平衡短期目标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等制度优势,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国家与社会治理范式,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使我们在处理一些事关全局和涉及长期发展的复杂议题上具有其他国家难以比拟的整体性、灵活性和动员力。这一范式在推动当代中国高速高质发展进程中,以及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实例中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已有目共睹,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坚实制度基础与优势。 

  西方现代治理研究起步较早,在理论界曾有引领作用,但其当前主导方向之一是主张新自由主义下的国家极简主义,片面强调社会的主导性地位及个体化权益,其治理整体性受到影响。西方学界近期较热衷于探讨治理的范式转换,其核心是“怎样改变国家角色”以及强化社会自治等方面,甚至有西方学者认为治理是“无需政府的公共管理”,以致列恩等不得不正本清源:“除了失败的国家之外,每个国家的政府都是治理的重要方面”。与西方体制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高度强调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责任,并在此基础上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其治理内核显然不存在否定政府角色的隐含假定。虽然党和政府正在不断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以实现本土化的“善治”,并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框架下充分强调“共治”,但与西方体制下“共治”的“去中心化”不同,中国的“共治”是“有中心”或“有核”的多元化,以党领导和政府主导下的“一核多元”治理合力来诠释“共治”,由此进一步凸显治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等范式优势。 

  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进程中,将形成若干治理优势:其一,充分整合治理共同体的组织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形成协同性较强的整体性治理网络。不仅包括政府、市场、社区、家庭等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而且在行政网络中可形成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纵向协同、多部门和跨部门之间的横向协同。其二,在宏观层面协调短期目标和中长期战略之均衡,以兼顾或平衡“应急性”和“可持续性”并保持治理内核统一。其三,在应对养老金等长线复杂议题时具备较大的灵活性和创新可能性(例如国有资产划转和调动地方闲置土地资源等充实社保基金),这也是我们的制度优势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集中体现。此外,党和政府领导下的中国治理体系始终具有强烈的自身改革冲动,多年来一直遵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体制”的发展路径,这不仅能体现出“中国方案”独有的实用性,也形成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的独特治理经验。例如“试点推进”就是土生土长且凸显中国特色的政策工具,这一模式有助于推动政策以“由点到面”的模式向全国推广地方经验,实现中央指导性与地方积极性的有机结合,也为将“地方方案”汇聚转化为“中国方案”夯实实践基础。 

  (二)国家—家庭—社会相均衡的治理结构优势 

  家庭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本源型传统,重视与支持家庭应当成为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重点和特点。尽管随着人口和社会变迁加速,当代中国家庭功能受到磨损,但来自家庭的支持仍是我国老年人养老保障和照料的主要来源,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和文化具有强大凝聚力,家庭成员间(主要是亲子)的传统互助网络仍以新的形式继续存在。例如老年人与子女同住(“多代同堂”模式)或紧邻居住(“分而不离”或“离而不远”模式)既能改善老年人健康和充实其养老资源,又能强化老年人对子女的家务协助且提升妇女就业,实现家庭代际“双赢”。这种中国特色的家庭互动模式及居住安排根植于传统文化伦理,是中国养老模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更生动注解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优势。 

  从更宏观的层面来讲,中国的人口治理格局呈现为“国家—家庭—社会”相均衡的三元结构,而不同于西方以“国家—社会”(或“政府—市场”)为主的二分模式。国家与社会的分野是西方经济制度和宗教背景下的理论构建,其底层逻辑源于个人主义,只有让“一切血缘的、半血缘的、伦理的、半伦理的、宗法的、半宗法的关系彻底解体”,才能产生“原子式的个人”以形成西方文明意义上“外在于人”的社会。西方文明在近代的勃兴起自个人主义,其内在困境乃至治理障碍也囿于此——人类的生存样态远不只是个体性的。而以解构家庭为特征的个人主义在中国历史上从未显现,中华文化基因对生活共同体和生命共同体有着天然关切而强调联结性。中国自古便有“集人成家,集家成国”的说法,其传统“家国同构”模式便是在“身家一体”的基础上强调国家治理与家庭自治的关联,以及家庭在国家治理机理和社会组织功能上的桥梁性。与西方国家不同,传统中国数千年来皆属农耕文明,其核心治理结构只有“国”与“家”两个主体,在“国”之下和“家”之外并不存在西方文明意义上的“社会”。而即便是面对“家”,中西方理解亦不尽相同。西语中“family”多强调“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而家庭对中国人的意义则不仅在于夫妻及姻缘,更强调亲子与血缘,费孝通20世纪30年代即提出“expanded family”(扩大家庭/多代家庭)才能相对贴近中国的“家”。如果说西方体制是“身—群”(个体—社会)强而“家—国”弱,中国则是“国”最强而“家”次强,且“国”与“家”在中国并非相互独立或并立关系,而是“家”从属于“国”,“家”的治理被拟制扩大适用于“国”,人们对“家”的感情也同理被衍化投射于“国”,这是中华文明数千年绵延的文化基石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所建构发展起来的现代体制重新梳理了国家、家庭与社会的关系,不仅重视家庭作为治理单元之枢纽性,还强调重构其传统功能及对个体的保护责任(尤其改革开放后)。习近平总书记更明确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凸显了国家发展与家庭建设的辩证关系,将家庭赋予全新的治理内涵。在当代诸多涉及人口和民生发展的议题中,我们的国家治理及发展规划落实常要借助于家庭来完成,传统家国模式亦在不断解构、重构以及拓展。这种三元模式有一个结构上的突出优势,即国家治理因此获得更多的回旋空间和容错地带,而免于国家与社会乃至个体的直接摩擦。政府与社会的互动更多由国家力量所推进,并经常以家庭为中介或缓冲。例如中国子女从未觉得父母养老的主要责任只在国家,而对于老人而言,“花儿女的钱”和“花国家的钱”也有着截然不同的感受。尽管国家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正在承担越来越大的责任,但我们的家庭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充当了“守门人”更提供了“润滑剂”。中国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对内可保护个体并规范个体,对外则通过国家理性和社会传统上升为制度法则和伦理价值。这不仅会成为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突出特色和重要抓手,更因根植于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土壤而可形成延绵不绝的优势输出。 

  (三)大国模型和文化背景下的国家禀赋性优势 

  中国老龄社会有其独特的国家和民族背景,其中蕴含结构化和多元化的治理资源及工具,为将中国特色转化为中国优势提供了无穷可能性。中国的大国模型及其区域多样性将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宏观战略的施展舞台,并为治理腾挪出宝贵的时间与空间。中国老龄化进程的地区差别表现为“东西梯次—北高南低—城乡倒置”,这些现象在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期间将持续发酵,其间的老龄化压力将较多传导至中西部和东北部等地区。尽管这会在全国层面增加应对老龄化的复杂性,也会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但亦为城镇(尤其是东南沿海)有效延长了人口机会窗口期,创造出“以空间换时间”的政策缓冲。 

  从更宏观的层面来讲,中国因其人口规模效应而存有诸多回旋空间。与人口规模较小的国家相比,中国在经济发展的动力、途径和方式上有更多可供选择的空间或余地。在人口负增长和老龄化背景下,巨大的人口规模有利于劳动分工深化、产业多元化、产业体系完备化以及知识创新扩散,劳动力流动带来的资源配置优化、人力资本提升以及技术进步等还可能大幅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此外依托“人类命运共同体”及“一带一路”等“走出去”战略实施而充分参与国际分工,国际人口规模所形成的回旋空间有可能助推我们的回旋空间进一步拓展。国家禀赋性优势也将较大提高资源配置的灵活性,例如国有经济在我国经济总量占比很高、我国居民储蓄率亦居全球各国前列,这些特征不仅将有效保障养老资源的稳定性及多元化,还将以规模人口形成的旺盛消费需求推进国内循环畅通,并通过提升大国优势参与国际循环进而形成治理资源全球化格局。 

  不仅如此,中国还有悠久的养老、孝老、敬老、尊老文化传统,中国家庭对代际责任和代际公平的诉求会在消化社会转型成本的同时保持社会稳定,邻里和睦的文化和乡土居住传统也助力了“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微慈善助老”等措施项目的顺利开展,这些传承数千年的文化禀赋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宝藏,也将奠定中国式养老的伦理基础,极大拓展了养老资源乃至老龄社会治理资源的格局。与此同时,如何因地制宜地整合、引导和更新传统文化以及地方性文化资源来推进老龄社会治理也正在形成诸多创新机制。我们在挖掘利用传统文化资源的同时也要为其注入新的生命力,并为合理有效地传承传统文化提供调试空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不仅强调人民权利的有效维护和公共利益的有效分配,还应更多关注公共精神的有效提升,这也是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四)时代更迭和技术跃迁可能带来后发比较优势 

  在全球化的条件下,中国存在比较明显的后发比较优势,且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不尽相同。比较优势有较强动态性,发展初期的不利条件随着发展阶段变化会逐步转为新型优势,这是快速发展大国中比较普遍的区域发展现象。尤其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和后工业化时代遭遇老龄化不同,中国是在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步入老龄社会,这为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创新空间。传统治理和政策的操作空间在新的社会经济形态和科技环境下变得越来越小,必须在新的时代结构和科学技术框架下不断改革乃至重构老龄社会治理的诸多要件,才能真正挖掘老龄社会的潜在机遇。 

  以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正在极大改变我们现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产业结构、社会格局乃至政治形态,为老龄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应对资源和可能路径。科技创新及其广泛运用将有效地改变传统劳动就业模式,更使“虚拟劳动力”的利用成为可能,通过扩大人力资源基础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以维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将为老龄社会治理创造坚实的社会财富基础。老年人以及老龄社会发展对技术进步和服务升级的需求也将传导至产业领域,从而影响老龄社会的产业形态,并对资源禀赋和政策安排提出新的诉求。人口老龄化导致储蓄增加而加速资本积累进而形成所谓“第二次人口红利”,随着经济禀赋更好的人口梯队进入老龄阶段而刺激消费形成“银发经济”,因适老产业发展而创造出新的行业与职业进而提振就业市场,这些可能性都客观存在,可为老龄社会发展持续供能,并有望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尽管中国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具备治理优势,但也存在若干结构性张力。我们不仅有老年人数多、老龄化速度快和区域条件复杂的国情现实,而且面对的是在经济未发达、就业未充分、社保未完善、产业转型未完成等约束条件下的老龄社会治理任务。故亟须在国家战略的全局视野中充分整合治理资源和有效融合治理框架,夯实拓展老龄社会治理优势的同时缓冲乃至部分消弭其不利影响,积极走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特色之路。 

  ​三、探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国方案”的可能路径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展开大量长期性和全局性的研究与实践,不可能在短期内便形成定论。如何在新时代情境下进一步夯实、整合和拓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优势,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探索走出中国特色之路,亟须凝聚共识而重点探究。

  (一)在国家整体发展框架中厘清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与人口发展战略的关系 

  人口老龄化首先表现为一种人口现象,因此人们常习惯性地将其应对置于人口发展战略的框架下予以考量。人口构成中国的基础国情,任何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都要首先明确中国当前及未来人口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风险,并为此形成相应的人口发展目标,人口发展战略的核心即在于此。随着人口转变加快和负增长惯性累积,当前中国人口发展的主要矛盾已转为少子老龄化,这将成为未来几十年人口发展战略之底色。严格地说,老龄化天然地包含着少子化,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可能出现“多子化”的老龄化,当前强调“少子老龄化”主要出于对低生育问题的担忧。生育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未来人口走势的决定性要素,这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并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战略出发点。有效提升人口生育水平可使人口老龄化程度降低和速度减缓,并为未来世代赢得应对时间。不仅如此,如果生育率一直过低,那么社会保障制度包括我们的养老保险和社会服务体系较难具有持续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条目下首先明确了“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的要求。这并不意味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人口发展战略”之间存在从属或重叠关系,而应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体系的框架下予以厘清。 

  尽管人口老龄化首先表现为人口问题,却不应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等同或嵌套于人口发展战略,更不能将其降格为应对老年人口问题乃至养老问题。通过制定人口发展战略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无疑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基石,更构成其他国家战略乃至整个战略体系的基础之一。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仅仅依赖于人口调节而试图遏制老龄化无异于缘木求鱼,更可能滑入“以人口适应制度”的施策窠臼乃至“人口决定论”的泥潭。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种长期不可逆转的基本国情,其发展所产生的冲击将“不亚于全球化、城市化、工业化等历史上任何一次伟大的经济与社会革命”,其应对将涉及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调节和长期适应,其影响亦将渗透至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诸多脉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与科教兴国、乡村振兴、健康中国等并列的国家战略,使之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之一,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其实施不仅事关国家发展和民生福祉,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绝不是孤立的战略概括和策略集合,而是中国整体发展战略的有机组件,应将其更多置入国家整体发展框架中加以思考和布局,只有将国家战略有机统合以形成层次清晰、结构优化、协同共振的国家战略体系,才能产生战略叠加效果以强健国家战略能力。 

  (二)在传承创新中华文化基础上探索优化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施环境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核心要义之一在于“积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积极”框定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价值定位,亟须强化老龄化国情意识并有效构建“积极老龄观”,以优化国家战略实施环境。可分为三个层次来看:其一,“积极看待老龄社会”意味着“老龄化不全是问题”。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中国乃至人类社会的常态,它本身没有好坏之分。现有以中青年为主体而运转的社会经济体系对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缺乏及时的反应和适应,这种迟滞产生了所谓“问题”。其根源不全在于老龄化本身,更主要靠发展机制和治理模式的调节乃至重构。从全球实践来看,老龄化未必对国家发展造成“不能克服之挑战”,中国最近二十年间的高速发展就与其老龄化进程相同步,一些国家的老龄化也与其宏观经济增长之间呈现正相关,其背后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诉求。 

  其二,“积极看待老年人”意味着“老年人不全是问题”。联合国自20世纪中叶起推行的老年定义已作为制度要件渗入全球体系,但该定义依托于单一的生理年龄,反映的只是当时的人口健康条件和各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耐受度。“重新定义老年”已成当前学界热点,我们对老年人的界定方式将较大改变老龄化的强度乃至性质,若以此为基础重新论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制度安排,可能将呈现迥然不同的老龄社会治理图景。这说明“老年人”的概念有其生物学基础,但亦呈现建构性,其内部结构更错综复杂。将老年人视为一个简单整体并“问题化”,不仅易使其利益受损,更可能导致极大的人力资源浪费。 

  其三,“积极看待老年生活”意味着“变老不全是问题”。人的变老是其生命周期的必然阶段,但却不孤立。个体的成长过程是连续的,其能力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发展并不平衡且相互关联, 不存在某个年龄阶段的各项能力都高或都低,也不存在某项能力在人的一生中持续上升或持续下降,而同龄群体中的不同个体更各显迥异,我们不能再以孤立“老”乃至孤立年龄段的基本预设和观念来思考今天的老龄问题。不仅如此,传统观念还习惯于把“老”与“衰弱”画上等号,这既缺乏对生命伦理的现代解读,也不利于老年人“自立自强观”的建立和自身能力发挥,更会滋生“讳老”和“忌死”的悲观主义倾向。 

  毋庸置疑,中国在推动社会形成积极老龄观中具备文化优势。中华文化对于生命的理解是在一种“生生不息”的预设中展开的,例如儒家就特别强调生养——“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这种生命秩序观下,中国人尤其重视“亲亲之爱”,首要即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纽带——“爱自亲始”,由此发展出“孝悌” 的基本德性和丰厚的“家”文化,但不止于此,我们还将之推演了出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千年来的孝亲、敬老、爱家、护幼等文化深入人心,其背后有坚实的伦理基础和持续的制度支持。处于不同代际的家庭成员更组成了贯穿生命周期的命运共同体,哪怕在人口流动性空前剧烈的今天,无数家庭依然以网络化的方式相互鼎力扶持。老年人无论在家庭中还是社会上都具有相对较高的地位——“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年轻人结婚买房、抚育后代常常需要老年人的助力,社会志愿服务中更有大量老年人的积极身影。当然,我们也要认识到,传统文化资源在参与优化国家战略实施环境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扬弃和更新之处。例如孝道虽是中华伦理精髓之一,但“二十四孝”所提倡的行为显然有与现代价值不符之处,亟须重构;又如传统“贵生”思想使“死亡”在本土文化语境中往往携带禁忌,这使我们面对临终和死亡等议题的理论储备和现实经验凸显不足,亟待充实。 

  (三)融会老龄社会治理优势以形成“身—家—群—国—世”相贯通的整体性治理格局 

  中华文明重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由立身行事循序推演至治国理政,不同领域运行机理不同却联结为内在逻辑关联的过程。这迥异于西方社会强调私人与公共、社会与国家之间的泾渭分明,而讲究“个人、家庭、社区、单位、城市、国家的情感纽带、文化纽带与利益纽带”,并“在各种关联纽带的构建中最大限度地开发各种关系资源”。我们正在努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而“现代化不仅是技术和市场的产物,也是历史和文化的产物”,故此需要建构既尊重中国文化传统又适应现代化诉求的治理模型,以此为框架及时拓展老龄社会治理格局以融会中国优势,为老龄国家战略的实施腾挪出更多回旋空间。在延续治理结构优势的同时强调社群嵌入和社区建设,在缓解家庭压力、支撑家庭建设的同时扩大社会自主性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以充分释放老龄社会发展潜力,在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下带动个体、家庭和社会联动以形成“身—家—群—国”相贯通的治理格局,并将其置于全球化的语境中不断对话及完善,将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国方案”的核心逻辑(见图2)。需要说明的是,“贯通”不同于简单意义上的“综合”或“整合”,而是在交相融会的基础上保持治理逻辑一脉相承和治理资源互联互通,从齐家治国的单向路径转向家国反哺的协同共治。 

  1.身:从老年人的“急愁难盼”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我们正在步入中度老龄化阶段,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老年人的“急愁难盼”问题已得到普遍重视,尽管仍存在基础性服务短板和政策缝隙,但随着养老体系不断完善,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无疑在稳步提升。当代中国老年人群体已呈现出诸多全新特质。老年人务须“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而“老有所用”“老有所为”的发展需求正空前扩张,“老有所乐”还将创造出巨大的“休闲红利”。另一方面,老年人并不孤立存在,老龄社会也不独有老年人,不同年龄群体之间和人生不同阶段之间的关联无法割裂,需进一步强化全生命周期的治理观。老年人的生活能力取决于其年轻及年少时的健康行为累积,养老金的均衡依赖于现时劳动力的劳动产出提升;而反过来,老年人口健康改善将有助于抬高劳动年龄群体的经济活动参与率并促进其工作—家庭平衡,未来年轻人有效就业亦期待于银发经济的蓬勃发展。在此背景下,当前涉老政策已呈现出从“特惠”到“普惠”、从保基本到高质量发展的显著特征,并正通过夯实对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支持而不断推动人的全面发展。 

  2.家:从“家庭责任”到“家庭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国方案”的特色之一就是家庭参与承担治理枢纽功能。中国传统文化强调“身家一体”——“家之本在身”,即个人和家庭(及其中血缘亲缘)的不可分性,并以此为本类推于国家社会而形成“家国同构”。与人类其他文明不同,中国家庭不仅充任人口繁衍和生产生活的基础单元,还具有一种本体论地位并联结了中华文明,更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正因有此渊源,尽管养老抚幼的“家庭责任”在公共语境下被反复强调及规制,但又何尝不是中国家庭的积极诉求和主动担当?毕竟赡养老人和传续血脉本就是其天然内核。哪怕在少子老龄化的背景下,当代家庭功能不乏磨损,但传统家庭网络(尤其亲子间)的纽带依旧强韧。无论是老年人养老的现实问题,还是老龄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议题,家庭不仅具有独特且不可替代的效用,而且在国家和社会互动中形成中介。目前,国家已适时在制度层面着力强化“家庭建设”,突出强调对家庭能力的制度性赋能,搭载此进程将家庭能力建设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点和特点,不仅能形成若干治理工具创新,更将夯实个人幸福、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的基础。 

  3.群:从“生活共同体”到“治理共同体”。严复于1897年将斯宾塞的The Study of Sociology以《群学肄言》为题译进,这种意译符合中国文化秉性。中国人所理解的社会,不同于西方社会学所说的外在于人的强制性社会结构,而是与个体生活相连的社群。西方个体本位下的社会公共生活是离散的,而社群性的公共生活却是全天候的。中华文化一贯强调,人在社会中要“合群、善群、乐群”。在单位制解体和大规模人口流动出现后,传统以地缘、族缘、业缘等为联结的社群中出现愈来愈多的陌生人,这时作为个体生活场域和社会基础单元的社区便承担起治理和服务职责。社群和社区都是“扩大的家庭”,社区更是社群的行政化产物,形成由一个个家庭汇聚但又超越家庭的生活共同体和治理共同体。这也是当代社会治理特别强调“社区建设”之所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完善过程中的诸多实践创新亦脱胎于社区,国家近期尤其强调养老资源“下沉”到社区并做好与家庭养老的联动。党的十九大已明确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提出“治理共同体”的全新概念。这不仅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确立了路径,也为老龄工作提供了宏观指导框架。如何将顶层设计落地、将优势资源下沉,将成为未来老龄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中还需充分强调老年人在治理过程中的主动参与。另外,信息时代的网络上形成了无数虚拟社区及社群,其影响力正不断扩大,无疑将对未来老龄社会治理乃至国家整体治理产生重要影响,应将其纳入治理视野以未雨绸缪。必须指出,与西方常将国家与社会视为互不相容的治理场域不同,中国一直在探索国家与社会的交集区域与互动机制,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相互关联与相互合作,并主要由国家力量予以推动,这也将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国方案”的一个突出特点。 

  4.国:从“老龄事业”到“老龄国家战略”。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水平现代化的现实样本。自1994年起我国已连续实施五个老龄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不断在加强老龄工作和发展老龄事业上做出重大制度安排,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对2050年之前我国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出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出台。在这样的长周期内阶段性、制度性地有序实施老龄战略及相关发展规划,是西方社会难以做到的。在此过程中,我国老龄事业定位实现了从“老龄不成问题”到“老龄成为问题”再到“老龄国家战略”的历史性转变,老龄工作定位也经历了从“老年人问题”到“发展问题”再到“全局问题”的跃迁式演进,老龄政策体系更得以跨越式发展。这对于一个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口大国来说,已充分展现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优越性。目前,党和国家明确指出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这意味着如何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尚无系统的他国经验可供中国借鉴。我们需要深刻立足于中国的现实情境和发展需要,在坚持党总揽全局的基础上,整合老龄社会治理的“中国优势”以凝练新时代老龄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不仅将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做出具体注解,更关乎每个人和每个家庭的生活与命运。 

  5.世:从积极参与全球化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随着中国进入新时代,世界也呈现新图景,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外部宏观环境正不断变迁。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目标下,中国面临着由全球化参与者向引领者的角色转换。而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发展,其人口结构转变将不断重塑其产业结构和资本结构格局并形成升级诉求。尽管全球经济长期低迷的可能性不断增加,但经济全球化仍是世界大势,未来也必然成为各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等自身治理问题的重要选项。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其老龄化之有效应对不仅关乎自身发展,还将对全球人口发展格局及其治理进程产生深远影响。因此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应尽快形成国际视野。在此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加快推动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而且要探讨中华民族如何为全球老龄社会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并做出较大贡献,这对中国老龄研究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同时提出了新的诉求。 

  (四)在推动老龄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下凝聚当前重点治理议题 

  党的十九大高度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这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首要遵循。在这一主题及框架下,学界已有扎实的集群成果涌现,并深入推动了治理实践。本文从老龄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操作性需求出发,针对探究“中国方案”及完善整体性治理格局中应引起更多重视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1.在制度建设中补齐法律法规短板,夯实“依法应对”的国家战略实施基础。中央及各部委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出台涉老政策文件逾三百项,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制度基础初现雏形。然而与此同时,老龄制度建设亦呈现出“政策多,法规少”的窘境,国家现仅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仅缺乏实施条例及配套行政法规,而且修订周期长(自1996年首颁以来仅实质性修订一次)。“依法治国”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本方略,“依法应对”则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选择。我们亟须从中国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出发,建立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法律法规体系,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首要任务。应对老龄化挑战远不能局限于老年人权益保护,近期应加快论证启动重点领域立法进程,还应在各级法规中强调建立老龄统计指标体系,从而为实现更高立法目标以呼应国家战略诉求而奠基。 

  2.夯实整体性治理的行政基础,以家庭建设为抓手统合支持“一老一小”。老龄政策大多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针对性难以精准,例如2016年印发的《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便涉及25个部门联发,这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不少基础性工作难以展开,因此需进一步创新升级现有老龄事务体制,通过建立跨部门和跨区域协作的行政统筹机制以夯实老龄社会的整体性治理基础。例如目前“一老一小”已成我国老龄战略和民生建设的重中之重,“一老”本就是老龄工作的核心对象,而“一小”又直接涉及老龄社会可持续发展,何况“老”和“小”还常共存于同一家庭。以家庭视角将两代人统合考量,通过对家庭而非向个人提供资源支持,可使资源更有效流转并避免政策“瞄偏”。对家庭的制度性支持能起到“辐射效应”,家庭功能具有“领域不敏感性”,通过支持家庭功能完善可实现对不同福利领域的“一揽子”支持,如养老、生育养育、弱势家庭成员保障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已明确提出“探索老年人服务设施与儿童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共建共享”等系列家庭支持策略。在此背景下,可参考他国有效做法,尝试论证和推动建立专司家庭事务的综合性机构,为统筹应对“一老一小”等问题提供重要组织和行政保障,对家庭政策进行统一的管理调控与实施,以生动注解整体性治理理念并有效释放中国家庭的治理潜力与文化势能。 

  3.构建全生态人口发展格局,在“以质量换数量”基础上强调“以空间换时间”和“以结构换规模”。在人口不断面临负增长压力的背景下,有效提高人力资本积累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即“以质量换数量”战略,这无疑需要不断强化投资于教育卫生等直接关乎未来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领域。与此同时,我们还有必要思考如何在国家禀赋性优势的基础上挖掘创新更多的治理路径并提出结构化治理工具。中国城乡和区域发展特质显著,不同地区应对老龄化的能力和资源存在天然差别,并直接影响其治理节奏和解决问题的速度及程度。尽管这在治理中体现出复杂性,但也创造了回旋空间。我国在整体上即将脱离人口红利窗口期,但海量而持续的城乡和区域间人口转移仍在不断推动并兑现经济增长潜力,局部人口机会窗口开启时间还存在延长的可能性。这需要充分依靠一核多元治理范式的集中规划优势,利用地区差异采取错位发展策略以进一步鼓励有序的人口迁移流动,并在“全国一盘棋”的框架下强化区域均衡机制和储备相应纠偏机制,落实“以空间换时间”的治理路径。此外,在人口趋减和流动性增强的背景下,不少城市展开“抢人大战”并专注于引进具有创新研发和管理能力的高端人力资源,这种“掐尖”式的传统人才策略在人口负增长进程中将呈现疲态,更将陷入人才补贴竞争的陷阱并对劳动力格局形成累积性结构伤害,各地应在治理精准化的进程中强化人口和产业的动态规划能力,形成“以结构换规模”的人才孵育及引进机制,从而构建高—中—低均衡的全生态人力资本格局。 

  4.推动资源整合和资源下沉,打造“社区养老共同体”。老年人生活在社区,社区是政策制定、社会管理、资源配置的基点。传统基层社区管理体制强调“条条”为主、“块块”为辅,上级谋定而基层落实。尽管这一模式具有贴近群众的优势,但因处于国家治理组织体系之最末端,拥有的行政势能最低,要么是可动员的资源有限,要么是有了资源却难以整合。目前,政府已向基层社区投入了大量养老服务资源,然而由于条块分割的体制制约,这些服务管理难以形成部门间的联动与合力,资源浪费与资源短缺并存,信息碎片化严重,较大削弱了对社区内家庭的辐射支持。我们亟须从老龄社会治理的高度来改革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尽快实现治理重心下移、养老资源下沉以强化社区老龄工作。在强化家庭养老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天然地缘优势,使之向上对接政府行政资源、向下辐射家庭及个体,横向链接社会网络和产业资源,形成“社区养老共同体”以破除碎片化和有效增强养老服务的辐射性,实现家庭、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 

  5.在积极老龄观构建中强调“多生”与“善养”、“优生”与“优死”并重。构建积极老龄观尤需形成对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的准确理解并有效宣教。随着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不断落地,我国人口生育率有望小幅回升,但也必须认识到,随着育龄女性数量大幅缩减和年轻一代婚育观念变迁,出生人数趋于缩减的趋势难以扭转。我们应同时更多关注如何有效落实家庭养育责任和提升养育质量,优化少儿成长环境,提升未来劳动力素质。不仅如此,现有政策落脚点和社会注意力多放在“生”上,随着人口老龄化继续加剧及死亡高峰期来临,我们亟须给予“死”更多的制度性关照。“贵生”思想在传统生命伦理中占据了相对主导地位,普通民众“讳老忌死”的心理较大程度由此而来,但今天我们却不得不直面死亡教育、死亡质量、死亡权、安宁疗护、殡葬业态等政策议题。其研究与实践的完善不仅在于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乃至人的生命质量,更将通过更新社会价值观念而对传统文化伦理进行升级,并反过来重新诠释“老”、诠释“生”乃至于生命全程,以更深刻地注解我们的积极老龄观。 

  6.积极培育“银发经济”以开发老龄社会发展新动能,并在全球化语境下将产业发展与话语权构建相同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已明确提出加强规划引导、发展适老产业以“积极培育银发经济”。尽管“银发经济”的概念尚未明晰,与健康养老产业等的关系亦须厘清,但随着配套政策落地和研究实践推进,银发经济无疑将成为拉动内需、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源泉。通过培育康养产业的新需求和激发老龄消费的新动能,将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老年人口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还将与现代科技发展、生产方式变迁等趋势相结合以系统改善老年人生活品质,从而促进养老服务供给和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不仅如此,现有研究仍较多在产业和行业政策范畴内论证我国银发经济发展机制,然而为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还有必要在全球化语境下探讨其发展空间。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和经济大国,发展银发经济的价值不仅在于整合并扩展出消费市场,其对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及科学创新的诉求还将在全球化的平台上产生更广泛的连锁效应,不仅可能产生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而且可能形成新理论、新观念和新治理工具。在此进程中,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智慧也会愈来愈多地形成交流和创造合作,这将支持我们更快更好地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老龄化应对之路,并尝试为全球应对人口老龄化呈现独有贡献。    

  结语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人口中的老年人比例长期相对稳定在3%—5%的水平。1865年前后法国成为史上首个步入老龄化的国家,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在随后不到百年间悉从其势,这一人口现象自20世纪后半叶起在发展中国家及地区亦趋于蔓延,目前正进入急剧变化并持续发展阶段。从本质上讲,人类对于人口老龄化的焦虑其实出自对发展的担忧,而“人口”与“发展”的关系在历史上总在不断动态互构,从农耕时代向工业和后工业时代发展进程中的每一次转型都会重构乃至颠覆之前几百乃至数千年的人口和发展关系,那些曾经不得不解决的“人口问题”常会变成后来不得不适应的“人口常态”或者新型发展的起点。人口老龄化正成为当代人类社会的常态,而我们也步入了信息时代、网络时代和智能时代。尽管它首先表现为一种人口现象,却又绝不囿限于人口范畴。我们更需要思考的是,在逐渐适应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如何在人口即将负增长但仍基数巨大、老年人口众多但经济禀赋不断强化、劳动力数量趋于降低而质量持续提高、养老压力加重但家国责任绵延不绝、区域差异巨大但大国优势凸显、技术红利展现却又潜伏不确定性等现实条件下,不断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人口大国,我国老年人口占世界老年人口的比重超过了我国总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如何在变局中完成对于人口老龄化的“善治”将成为检验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试金石,也关乎全球老年人口福祉及国际老龄社会治理效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战略的起点是国家发展和国家利益,其终点则是更好的国家发展和更大的国家利益。这一重大任务兼具长期性和全局性,在深入研究和充分实践的基础上凝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不会也不能一蹴而就。“中国方案”绝不是系列政策或治理工具的简单集成,而应呈现为一个动态的自洽体系,它不仅需要研究者与实践者长期全面互动以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也需要中国与其他国家持续有效对话以回答“世界怎么了”“人类向何处去”等时代之问,其研究更包含着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的科学问题和治理议题。本文仅限于启发这一战略主题并对其理论基础、治理内涵及可能路径进行必要的论证及铺垫,其目的是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而凝聚共识并提供初步的逻辑框架,未来需要更多研究者和实践者共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深知“背驰于道者,其去弥远”的道理。只有立足于历史与现实,既不盲目乐观也不盲从他人,在科学识别自身优势的同时不忘短板,明确中国老龄社会治理的真正逻辑和有效抓手,才能探究出一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特色之路。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李凌静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责编: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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