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云南省政府分别于2010年 10月、2016年 6月颁布实施了《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云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昆明、曲靖、石林等地也先后出台地方志工作规范性文件,为全省地方志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规制度保障。此次会议将全面总结云南省第二轮地方志编修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标志着云南省地方志工作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必将进一步推动地方志工作迎来更大发展。为更好贯彻落实全国《规划纲要》, 2016年 6月云南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为推进未来五年云南省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顶层设计。
关键词:地方志工作;云南省地方志;年鉴;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会议;邱新立;出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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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新立在云南省第六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云南省第六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11月4日)
邱新立
尊敬的高峰副省长,尊敬的杨嘉武副主席,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午好!
正值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云南省第六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在这里隆重召开。这是云南省地方志工作中的一件大事、盛事。我谨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对地方志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云南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云南省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修志问道,以启未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特别是201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就地方志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发表重要讲话,为全国地方志工作和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的“两全”目标,以及“加强修史修志”写入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地方志工作的目标任务,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动作为,着力做好顶层设计,实施了包括中国志书精品工程、中国年鉴精品工程、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等的“十大工程”,并以之为抓手奋力推动全国《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的实现。全国各地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重要讲话和全国《规划纲要》的有利时机,理思路、定目标、抓落实,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实效明显,开局良好。
云南省地方志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很大成绩。首轮修志全面完成,在质量和进度方面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自2004年全面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以来,全省地方志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二轮修志有序推进。截至2016年10月,规划的《云南省志》68部分志中,34个分志完成审查验收,12个分志完成初稿;16个州(市)志书已出版5部(曲靖、昭通、红河、迪庆、文山),通过终审1部(昆明);129个县(市、区)志书已公开出版68部,通过终审12部。二是年鉴编纂普遍开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年鉴工作,截至目前,省级和16个州(市)均出版了综合年鉴,129个县(市、区)中有125个编纂出版了综合年鉴,全省地方综合年鉴出版率达到96.89%。部分州(市)和县(市、区)及省直部门还积极开展了专业年鉴的编纂工作。三是旧志整理有力推进。云南整理出版的多部旧志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成果奖,较有代表性的有《楚雄彝族自治州旧方志全书》《昭通旧志汇编》等。四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通过组织地方志、年鉴业务培训,召开方志理论研讨会等方式,为修志工作提供了人才资源保障。目前,全省已有一支1100余人的专职修志队伍。五是依法治志稳步推进。云南省政府分别于2010年10月、2016年6月颁布实施了《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云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昆明、曲靖、石林等地也先后出台地方志工作规范性文件,为全省地方志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