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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建设
2011年05月30日 07: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郑 言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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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观点  中国长期形成的协商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伟大创造。协商民主符合人类民主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规律,它植根于中国的土壤,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协商民主作为民主制度实现机制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

  民主如同其他政治现象一样,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和不同的时空范围,会有不同的内容和实现形式。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在主要采取选举民主的同时,也有长期形成的协商民主。这种协商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伟大创造。这种形式既体现了民主的内在特质,又立足于中国具体实际,有着自身的理论与实践逻辑,它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

  一是政党协商。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就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国家重要领导人人选等,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协商,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通过协商形成的意见,被吸收到执政党和国家决策和立法的过程,成为制定政策和法律以及作出重大决定的基础。这种协商民主主要采取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

  二是中国共产党依托人民政协平台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主要采取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协商成果作为政协的决议和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成为执政党和国家制定政策和法律的重要依据。此外,每年同时召开的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上,政协委员参与国家重大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近年来,民主协商逐渐进入决策程序,使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建立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从程序上推进了协商民主与票决民主的结合,达成了民主制度与民主机制的融合和对接。

  三是在公共政策出台前,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民主协商。主要采取公开听证、协商对话、决策咨询、媒体讨论等形式,特别是就关涉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协商,以实现利益表达、协调和整合,避免决策的随意性,提高管理水平、管理效率,提升政府形象。

  四是基层社会的民主协商。在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实践中,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灵活方式,践行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近年来各地创造的诸如民主恳谈会、居民论坛、公民评议会、社区议事会、党群议事会、居民或村民代表会等协商制度和形式,通过广泛、平等的协商激发了基层社会的民主意识。这些实践上的创新,日益成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和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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