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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2009年09月14日 11:04 来源:学术研究 作者:余少波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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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世纪来临,我们党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提出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是我们党总结自身执政兴国的经验、借鉴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兴衰成败的教训、吸取人类一切文明发展成果的科学概括。它是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基础,从现实和历史的实际出发,对共产党执政的规律、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本文就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问题谈谈自己学习“七一讲话”、“十六大报告”的粗浅体会,就教于学界同仁。

  政治文明在社会文明中的地位和作用

  马克思和恩格斯站在人类历史和世界全局的高度来考察社会文明的问题。他们认为,文明是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与“野蛮时代”相比较,“文明时代”是社会发展一个较高的阶段;“文明时代”也是一个不断演进、不断发展的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早期著作中,把文明看作是特定的历史时代,它有实践性和社会性。(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21、666页。)在创立唯物史观以后,他们就以唯物史观的社会结构理论、历史分期理论来分析社会文明的内涵、实质和它的发展规律。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社会文明是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有了社会分工、剩余产品、私有制、家庭和国家之后形成的。同时,人们的精神产品——文学艺术、科学和哲学也相继出现,人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以及社会组织和制度都有重大的进步。由于最初的文明时代就与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相伴而生,因此,迄今为止,文明时代包含着矛盾和对抗。(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德意志意识形态》,第4卷《哲学的贫困》和《共产党宣言》,第13卷《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第21卷《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

  唯物史观认为,人类文明从原始社会文明的萌发,到跨进“文明时代”之后,同社会的经济形态相联系,可以说依次地经历了奴隶制文明、封建制文明、资本主义文明以及正在建设之中的社会主义文明。无论哪种社会经济形态的文明,都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制度文明。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它表现为社会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物质文明发展水平愈高,人类离开野蛮状态愈远,改造和控制自然的生产能力愈强,并愈来愈学会与自然界和谐相处。精神文明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精神成果。它表现为科学、文化、教育、艺术的发展,表现为政治法律思想、伦理道德、美学、宗教和哲学的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发达程度是人类的社会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的标志,也是人类追求“真善美”的崇高境界所到达的程度的尺度。制度文明是人类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过程中所形成的(包括自发的和自觉的)种种组织、机构、体制、制度的进步状况,它表现为经济制度、经济体制,政治法律制度、政治法律体制以及其它社会组织和体制的变迁。总的看来,制度文明是随着物质文明的进步、适应精神文明的提高而不断进步的。当然,制度文明的演进是比较复杂曲折的。由于私有制和阶级斗争的制约,文明与对抗相伴而生,进步之中有退步,自由与奴役难分难解!但是,它总的趋势还是与整个社会文明的进步同步前进的。社会文明构成的三个维度,是运用唯物史观社会结构理论与现代系统科学来分析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成果。

  那末,什么是政治文明呢?早在1844年11月,马克思在《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中,就已经提出过“政治文明”的概念。从现有的资料来看,马克思是在研究现代国家,即资产阶级的国家的起源、内容、形式及其实质时,来规定现代政治制度、现代文明的涵义的。他强调现代政治制度是“人权的宣布和国家的宪法”的实施;有立宪的代议制国家,也有民主的代议制国家;无论采取何种政治形式,均实行权力分开,即立法权力与执行权力的分开。马克思之所以强调“现代政治制度”,显然是针对封建政治制度的,之所以提出“政治文明”,则是针对专制制度、集权制度的。他在短短的写作计划中,还强调人民主权、选举权,强调国家管理和公共管理,特别注意要研究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38页。)可惜,马克思未能写出这本著作。正如在1844年马克思在《德法年鉴》发表的文章所表明,这个时候,他已经认识到对政治制度、国家的形式、法的关系的研究,“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众所周知,在巴黎和布鲁塞尔期间,马克思专心致志钻研政治经济学、总结法国革命历史经验、参加实际工人运动,从而发现并首次系统地阐述了唯物主义历史观。(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8页,第3卷《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卷第1章。)

  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并借鉴当代西方政治学研究成果,我们认为,政治文明是指人类改造社会所取得的政治的积极成果,是人类创造、获取、运用国家管理和公共管理的权力过程中的进步状态。由于政治本身是人类走向文明的产物,其动因是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斗争的存在,其最重要标志则是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因此,政治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自觉创造的成果。这样看来,政治文明就包括了政治思想(政治理念)、政治活动(政治行为)、政治制度、政治体制等等方面的文明形态。一般地说,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是一定的政治思想(政治理念)、政治活动(政治行为)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即哲学所说的对象化、客观化。因而它比后者显得更为重要,是政治范畴的核心部分。由此可见,政治文明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是互相交错、互相渗透的,它们归根到底都是在物质文明的基础上产生和演化的。以一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为核心的政治文明在整个社会文明中处在十分重要的地位,有着非常巨大的作用。正如唯物史观所揭示,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并起着能动作用。政治文明适应整个社会文明,特别是物质文明、人们的经济利益、经济生产和经济生活的需要而产生,又对它起着指导、规范、保障的能动作用。政治思想是精神文明的核心,正如政治制度和体制是制度文明的核心一样。可见,马克思主义既从社会文明整体构成把它分解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三个层次,又可突出政治文明,强调它对社会发展、对文明演进的极端重要性!从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我们还可体会到,他所强调的政治文明是指国家政治制度和体制的进步状态。显而易见,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如此重视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是由于它是人们的政治思想、政治理念、政治行为、政治活动的对象化,是根本性、全局性、相对稳定性的。它是掌握了国家政权的阶级、阶层、集团对政治权力、公共权力的分配、行使、控制、监督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政治文明是最重要的制度文明就不难理解了!

  建设政治文明要与时俱进,敢于创新理念

  早在2001年初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同志论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时,在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中,首次提出“政治文明”的概念。他说,“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建设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在2002年著名的“5·31”讲话中,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他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他还对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了深刻的论述。(注:《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第337、304页。)在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江泽民同志不仅在总结1989年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建设社会主义、建设党的十条重要经验和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肯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问题,而且在报告的第五部分“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全面地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容。它既有深刻的理论原则,又有具体的实践措施,是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社会文明学说的重大创新。

  我们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首要的任务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胆进行政治理念(政治思想)的创新。正如十六大报告所强调,“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只有通过政治理念创新,才能推动政治活动(政治行为)、政治制度、政治体制的创新。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中,最根本的是揭示国家的阶级本质、阶级属性。然而,只要人们认真学习经典作家的原著,就可看到,他们还全面地说明国家的社会性质、公共属性。与此相联系,国家不仅有阶级统治的职能,而且有公共管理的职能。随着社会主义社会中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专政的、暴力的职能主要是对付极少数敌对分子和外来的反动势力;而组织管理经济的职能、文化教育的职能、公共服务的职能就愈来愈成为基本的职能。现代社会的经验表明,国家政治统治职能除了阶级统治(暴力的与非暴力的),愈来愈多的是协调阶级关系、调适各阶层的利益。当然,在世界范围还有阶级斗争的条件下,国家还有保卫本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保卫公民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保卫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安全,防止外国敌对势力的侵犯的职能。无论是履行何种性质和类型的职能,都要依据宪法和其它法律。此外,在可持续发展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战略的条件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保护好“生态平衡”,也是现代国家一个重要的职能。可见,上述这些政治思想内容的变化,都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如果不进行政治理念的创新,就不可能正确指导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的改革,就不可能推动文明的政治行为的进步。

  还应强调指出,随着对外开放全方位展开,随着全球化浪潮的澎湃汹涌,我们对政治文明理念的创新,不但要总结、提升自己的实践经验,而且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特别是当代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创造出来的一切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我们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但应该学习和借鉴经济发达国家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所创造的政治民主体制、运作方式;我们决不搞西方的多党制和三权鼎立,但应该学习和借鉴经济发达国家权力制衡和权力监督的政治机制、运作方式;我们也不搞西方的政党制度: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但应该完善和健全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与政治协商制度,充分改善和发展执政党的党内民主制度;我们也不会搞西方的议会制、两院制,但应该完善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使之真正代表民意,使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总之,真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只有创新政治理念,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才有希望!

  前面所谈政治理念(政治思想)的创新,概括来说,是围绕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体和共产党的领导(及其执政方式)等基本问题,要适应国情、世情、民情、党情来进行的理论创新。它大体上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转变:由过去强调国家的阶级性质(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转向既承认其阶级性(而且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又强调其社会性(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是利益根本一致的各社会阶层的联盟);由过去强调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转向既有国家管理职能,又强调公共管理职能;国家的领导核心共产党,由过去强调工人阶级先锋队,转向既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即既承认其先进阶级属性,又承认其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人民性、民族性;政权组织形式既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体现人民意志,又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真正同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在法律方面,既承认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又强调它的人民性、至上性(任何政党、政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任何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遵守法律)、平等性(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公正性。只有实现政治观念的转变,才能真正做到政治理念的创新。而只有政治理念的创新,才能敢于在政治实践中开拓创新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制度!

  建设政治文明要重在开拓创新民主制度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更为重要的任务是切切实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民主制度创新。正如邓小平所指出,“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6页。)江泽民同志也明确指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法制,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一再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牢牢掌握社会主义民主的旗帜。”(注:《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第298页。)我国的政治体制,历经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根本转变,又由过去的计划经济时期的高度集中和对外关系的封闭半封闭状态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对外全方位开放状态的转变,在新世纪,我们党高举社会主义民主旗帜就更为重要了。

  众所周知,十多年来我们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有制经济有所壮大、国有企业改革有所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发展较快,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充满了生机活力。随着加入世贸组织,外向型、开放型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不仅物质生活大大提高,而且文化精神生活也进步较快。然而,尽管这些年来民主法制建设有一定进步,政治体制改革也迈进新步伐,但是,大家总感到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老百姓,特别是知识分子中要求政治民主化、要求政治体制改革加快进行的呼声愈来愈高。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24年改革开放的锻炼和考验,从党的领导到广大群众,更加懂得政治体制的改革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要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然而,如果不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只讲稳定而不讲改革发展,或只讲改革发展而不讲稳定,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不利于调动和发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利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的。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又明确提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是令人十分欣慰和受到鼓舞的。显然,这是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问题,明确提出了时间的要求。时不我待,加大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和深度,是当务之急了。十六大报告从九个方面具体详尽阐明了现阶段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充满着我们党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体制创新的内容。我个人学习体会,政治体制改革、政治文明建设可归结为如下五个方面:

  第一,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我国的人民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这是我们的国体所决定的,不容置疑。然而,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对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完善和健全是刻不容缓的。如十六大报告所强调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其职能、特别是立法和决策如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从其组成人员的结构如何优化,都要着眼于建设、着眼于创新。对扩大基层民主,特别是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包括村民自治、社区自治、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等等)是健全民主制度的基础性工作。而民主制度的健全离不开民主的选举制度,如何真正实行充分体现现代民主的选举制度,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这都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着力点。我认为“丰富民主形式”这个提法写入党的正式文件,这一点意义深远。它为我们在实践中,创造更多、更广泛的民主形式拓展了巨大空间。只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检验标准,各种民主形式都应允许试验和运用,并逐步成为新的民主形式。至于行之有效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政体的特点和优势,应该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也是健全民主制度一个重要的内容。

  第二,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决策机制。政府机构,从中央人民政府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人民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使国家管理与公共管理、履行国家各种职能的主要载体。如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十六大提出的政治建设又一项重要内容。要吸取现代文明社会国家管理与公共管理的有益成果,真正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以及各个政府部门的职能和权限,走出过去“下放权力”,然后又“集中权力”的“怪圈”。还要优化各级政府的人员结构。无论是党的领导机关、人大各级机关和各级政府机关,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是十分重要的。13年来逐步形成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内容。在现代科技革命、信息化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科学决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立相关智囊团、专家系统,行政机关要认真切实听取他们的意见,通过民主程序予以采纳。

  第三,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党的各种事务,都是要靠人去做的,要靠干部、公务员和有关的专家、专门人才去操办和完成的。邓小平说得好,“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他还说“人的因素重要,……是指认识到人民自己的利益并为之而奋斗的有坚定信念的人。”(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0、190页。)十六大总结13年来的经验,提出“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还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等干部人事制度,都是改变过去有些部门发生过的所谓“说你行你就行”的主观随意性,以及终身制等弊端,向现代政治文明前进的举措。

  第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和法制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借鉴现代政治文明成果,认识到没有一定的制约和严格的监督的权力,是要失控或腐败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是至关重要的民主政治建设。还强调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强调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强调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等等,这也是向现代政治文明前进的举措。江泽民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论断,还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这些法制建设指导原则都贯串在十六大文件之中。最突出的要求是“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显而易见,民主制度与法律制度相结合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是民主与法治的本质联系。

  第五,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我们国家,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是长期执政的政党,这是历史的选择和人民的意愿,这是客观现实。问题在于如何加强共产党自身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江泽民同志高瞻远瞩,从历史的高度和时代的要求,提出并阐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正是对我们党自身建设,对我们党永葆其先进性、人民性,永葆其与时俱进的宝贵品格,不断提高其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强大思想武器。正如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全党长期要坚持的指导思想一样,它是我们进行民主政治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灵魂!十六大强调党的领导的全局性作用,具体阐明如何实施其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特别是强调“坚持依法执政”来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强调“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与政、党与民主党派、党与人民团体的关系,并使之程序化、制度化,这都是很有创新意义的举措。

  总之,按照十六大的要求,摆在我们面前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民主政治、实现政治文明的任务是迫切而艰巨的。我们要倍加珍惜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政通人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活提高的大好局面;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要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政治建设的目的在于“要集中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要实现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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