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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撤销12家旅游景区等级资质
2018年06月28日 11:01 来源:新华社 作者:李云平 字号
关键词:旅游景区;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草原旅游区;李云平;旅游基础设施;撤销;处罚;度假村;国家森林公园;牧场

内容摘要: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 28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2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因景区设施缺乏维护、环境脏乱差、投入不到位等原因,内蒙古旅游部门决定撤销12家国家4A、3A级旅游景区等级资质。这12家旅游景区分别是:呼和浩特市哈达门高山牧场旅游区(3A)、包头市妙法寺(3A)、新世纪青年生态园(3A)、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吊桥公园(4A)、绰源国家森林公园(3A)、兴安盟阿尔山白狼峰景区(3A)、通辽市辉特淖尔草原旅游区(。

关键词:旅游景区;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草原旅游区;李云平;旅游基础设施;撤销;处罚;度假村;国家森林公园;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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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28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2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因景区设施缺乏维护、环境脏乱差、投入不到位等原因,内蒙古旅游部门决定撤销12家国家4A、3A级旅游景区等级资质。

  这12家旅游景区分别是:呼和浩特市哈达门高山牧场旅游区(3A)、包头市妙法寺(3A)、新世纪青年生态园(3A)、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吊桥公园(4A)、绰源国家森林公园(3A)、兴安盟阿尔山白狼峰景区(3A)、通辽市辉特淖尔草原旅游区(3A)、赤峰市马鞍山旅游区(3A)、鄂尔多斯市释尼召沙漠绿海乐园(4A)、窝阔太旅游区(3A)、巴彦淖尔市维信国际高尔夫度假村(4A)、阿拉善盟乌日斯草原旅游区(3A)。

  据介绍,内蒙古实行A级旅游景区退出机制,明确规定取消等级的旅游景区一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定等级。对降低或取消评价等级的景区给予处罚,减少被处罚旅游景区所在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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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云平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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