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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 权重不能低于4%
2016年12月18日 19:44 来源:新华社 作者:史林静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郑州12月 18日电(记者史林静)为让政府的决策更合理、科学,让更多老百姓参与政府决策.近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为保证政务公开有效落实,意见要求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完善优化评估指标体系,统筹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意见还指出,要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社会监督和评议活动。

关键词:绩效考核;评估;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政府决策;省政府办公厅;史林静;意见要求;政协委员;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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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郑州12月18日电(记者史林静)为让政府的决策更合理、科学,让更多老百姓参与政府决策,近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意见还指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老百姓有5种渠道参与决策。要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调查研究、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沟通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对于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

  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真正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为保证政务公开有效落实,意见要求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完善优化评估指标体系,统筹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省级评估实现省直部门和省辖市、直管县(市)政府全覆盖,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意见还指出,要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社会监督和评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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