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地方
天津出台新规:综合医院必须设立中医科
2014年08月11日 08: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陈建强 字号

内容摘要:为鼓励、扶持中医药学科的发展,发挥中医药医疗服务“简、便、廉、验”的优势,天津近日出台规定,要求全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都必须设置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中药房,建立中医综合治疗室,中医科病床数不得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3%。

关键词:中医科;天津;中医药服务;治疗室;门诊

作者简介:

  光明日报天津8月10日电(记者陈建强)为鼓励、扶持中医药学科的发展,发挥中医药医疗服务“简、便、廉、验”的优势,天津近日出台规定,要求全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都必须设置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中药房,建立中医综合治疗室,中医科病床数不得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3%。到今年年底,三级医院将开设不少于3个中医专业门诊,二级医院开设不少于两个中医专业门诊,并配备开展临床工作必需的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人员等。

  按照天津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综合医院须在门诊和各病区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根据临床需要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多种中医药服务;开展中医会诊、转诊和中医师到西医病区定期查房、提供中医特色服务等工作,使综合医院中医参与治疗率达到80%以上。市级和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今后也将设置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毕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