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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个案累积公信
2013年09月27日 10:48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3年09月26日 作者:吴宗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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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个案的公正裁判累积司法公信;通过个案的有错必改累积司法公信;通过个案的司法公开累积司法公信。

  美国著名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曾说,没有一个国家部门像法院这样受到公民那么彻底的误解。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应当是法律被公众所信仰,法院判决公正并且被公众所信任。公众信任法院是司法公信的表现,这份信任不夹杂着怀疑,更没有误解。消除公众对我们的怀疑和误解,需要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而司法公信的提升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个案公正的日月累积。

  首先,通过个案的公正裁判累积司法公信。现阶段法院的裁判受到各方面的干预和压力,对这类案件作出忠于法律的判决实属不易。但若公平正义荡然无存,司法的公信和权威也必将丧失殆尽。这份职业赋予我们公正裁判的职责,我们就应当捍卫法官的尊严和良知,在现今体制下努力追求个案的公平正义,为司法公信的提升添砖加瓦。固然,公正裁判法治环境的最终形成需要一代又一代法律人为之争取,需要法院在内的各司法机关为这个职业共同体的个人创设不受外来力量干预的平台。但在形成之前,我们勿以法律制度的缺陷作为个人妥协的借口,习惯性的妥协必将伴随原则性的突破,而原则的突破则是独自一人与同行逆向而行。

  其次,通过个案的有错必改累积司法公信。公众选择司法来作为解决与他人之间纠纷的手段是基于司法具有的救济权的考虑,若司法救济不公或救济渠道不畅,公众对司法的信心以及对法律的信仰也将随之动摇。但由于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间存在着永远无法重合的矛盾,错案便难以避免。若一经发现,唯有依法及时匡扶正义,方能让公众树立起国家法治的信心。

  启动再审、改判错案,固然会伴随着否定自我的短暂阵痛,但它带来的自我纠错的勇气以及推动司法变革的决心会让公众感受到司法正义的难能可贵。“张辉、张高平强奸冤案”的再审改判虽然曾引起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怀疑,但它传递的现阶段司法追求真实的决心和勇气会让公众重新拾起对法治的信心,而这种信心就会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最后,通过个案的司法公开累积司法公信。一个经常被忽略的现象是,亲身参与过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往往比从没经历过的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度更高。逐年攀升的案件受理数量固然主要归因于社会纠纷的日益增多,但同时也传递着一个信息:公众诉诸于法律来解决彼此纠纷的意愿愈发强烈,社会公众的法律思维和司法信心正在逐步积累。在此情形下,每个个案的司法公开就成为了消除公众不必要的误解、让其更加真实地了解法院裁判的契机,而不是法院面对公众透明监督下的一个心理包袱。

  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在琐碎、具体的工作中坚持不懈的努力。加强个案司法公平公正,以个案的合理解决累积公众的信任,进而重塑和培育司法公信力。当前,推进司法公信提升已刻不容缓,法律威严、司法独立下的公正裁判才是每一个法律人心中最终的法治“中国梦”。

  (作者单位: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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