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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要与律师隔墙对话
2013年06月27日 22:56 来源:环球时报 2013-06-27 作者:吴庆宝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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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与律师都是法律工作者,因分工不同,彼此之间形成一道“防火墙”,也是一道廉政墙。正是这堵墙把双方本应很融洽的沟通协调关系阻断了,只要一谈起法官和律师,双方似乎就是一对矛盾。其实,这是对法官和律师关系的误读,他们可以在多种场合进行与身份相吻合的交流、探讨,共同推进对法律的精准解读,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司法的公信力。

  在法庭上,律师很想知道法官对案件争议问题的态度。其实,只要有指导、参考案例的,或者有司法解释规定的,法官完全可以直接告诉各方律师准确答案;对于存在争议的问题,可以在听取各方引经据典基础上,适度引导各方思路,为得出正确结论或者能够接受的观点,提出举证、阐述观点的建议,而非笼统地总结完争议要点,即宣布休庭。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不仅在于让当事人和律师听从指挥,更重要在于善于舒解紧张的庭审气氛,把案件争议限缩在极小范围,摆在各方面前,让当事人和律师意识到要依靠自己的举证和观点阐释赢得官司,而非靠激烈言辞压制对方观点。

  我们杜绝让律师帮助法官做任何与案件有关的事务,但并不排斥律师通过与法官交流,让法官兼听则明。律师最担心自己认为很有道理的案件,被法官以“突然死亡法”判决败诉。案情事实比较复杂的案件,得出唯一结论比较困难,需要法官运用智慧,调动律师的积极性,协助法官把案件事实查清楚,而非简单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难以令人信服的裁判。前些年,有法院曾向律师签发委托调查令,由律师代替法官取证、查事实,效果是好的,不知为何近年来无疾而终。之前也曾发生过律师与法官交流时发生冲突,矛盾升级后,法官把律师铐在篮球架上的不当做法。事实上,抛开法庭严肃的氛围,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一起听取律师对案件争议的进一步看法,观点更加清晰明朗,会让法官把裁判思路慢慢捋顺,避免律师与法官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误解,也更加有利于法官作出公正裁决。

  法院、检察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律师协会、专业律师都会积极踊跃参加。而律师协会组织的学术讨论,则鲜有法官参与。主要原因在于,法官与律师之间有一堵防火墙,认为彼此没有距离了会引发不廉洁。事实并非如此,这种学术活动,是加强法官与律师学术观点碰撞、交流的极佳机会。山东法官与律师同堂宣示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做法,就是对打破两者之间藩篱的有效尝试。法官与律师通过各种学术交流、心灵沟通,才会彻底消除双方在法学应用上存在的疙瘩与阻隔,在建立法律共同体的进程中,迈出坚实的一大步,让社会和百姓追求公平正义的历程不再那么遥远。

  其实,法官与律师对话并非局限于普通法官与律师之间,大法官、首席法官都应当放下身段,主动与律师进行学术、观点的交流。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主动邀请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到法院做客,听取他们对改进法官与律师沟通渠道的看法;北京法院给律师参加庭审开辟绿色通道,不再与当事人一起安检,体现对律师执业的尊重,博得广大律师的好评。善于听取律师界意见和建议,给予律师更多尊重和支持,为律师参与诉讼尤其参与刑事诉讼,提供更多便利条件,或许是今后打破法律人之间壁垒的良方。(作者是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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