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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女士并不是我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她遭遇的纠纷甚至不是我所在的知识产权庭审理的案件范畴,但在我遇到的众多当事人中,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一次见到冯女士,是在周五的庭长接待室里。她端坐在桌子的另一端,眼眸里写满了紧张和不安。从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我大致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冯女士因一起相邻权纠纷走上法庭,一审判决她胜诉了。对方不服提起上诉,并扬言自己人脉广泛,二审定能翻案。这些话传到冯女士的耳朵里,让她担心不已。于是,当二审法官试图调解化解这起邻里纠纷时,冯女士非常抵触,觉得二审法官似乎在偏袒对方,担心案件得不到公正审理。
认真听完冯女士的诉说,我发现冯女士主要是对法官的工作方式存在误解,片面理解了承办法官的话。我从“远亲不如近邻”、法律应最大限度修复人情邻里关系的角度,向冯女士解释了法院调解的用意,并针对冯女士心中的点点疑虑,一一为其化解。她的情绪渐渐平复,最终带着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离开了庭长接待室。
这次平常的接待很快就被各种接踵而来的审判工作所湮没。就在前两天,我无意间又接到了冯女士的电话。电话中,她难掩激动的情绪对我说:“姜法官,我胜诉了!我第一个就想告诉您。”
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天下午,冯女士就冒着炎炎烈日来到我院的第二审判区,亲手为我赠送了一面锦旗。握着我的手,她的声音里不再有紧张,而是透着欣喜与坚定,她说,感谢我那天对她的耐心开导和释法,让她坚定了对首都法官、法院坚守正义的信心。
望着冯女士离去的背影,我不禁想起英国一位著名法官的名言,“法官不仅要主持公正,而且要让人们明确无误地、毫不怀疑地看到是在主持公正”,这不就是对于法官的最基本要求吗?在每一起案件之中,我们的法官秉持公正之心裁判,仅是前提。让百姓在每一件案件中,都能够细微感受到公正就在身边,才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核心所在,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便在这细微之处,得以彰显。
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公正是前提。当冯女士看到二审判决书,法理与道理清晰写明、正义和公平跃然纸上,才真切地感受到法院的公正。当前普法教育有限,更要求法官应以裁判文书为依托,改进文书形式,心证公开、辨法析理。
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态度是关键。对于当事人来说,审判过程是他们与法官沟通和对话的过程,法官应当做到以尊重当事人的态度,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保障他们诉讼权利的行使,让他们亲历并知晓裁判做出的全过程,让他们感受到被尊重的主体地位。我所在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此做出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冯女士正是通过庭长接待日这样的形式,更加直观、细致地了解了法院的工作流程。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冯女士打消了不必要的怀疑,增强对法官的信任度,而司法公信力,便是在这如沐春风的关心下,点点筑成。
提升司法公信力,是职业赋予法官的责任。冯女士误会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她对法律知识的欠缺。而十多年的法官生涯中,如冯女士这样的当事人,我不知遇到过多少。公众法律知识的匮乏,不能客观看待案件,进而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的例子不胜枚举。公众法律知识需要普及,社会法制观念仍待进步,而作为一名法官,更应在追求个案司法公正的同时,担负起普及法律、推广规则的职责。今年的4月22日,一支由优秀知识产权法官组建的志愿法律服务队伍——“姜颖知识产权法官法律服务团队”正式起航。我和我的同事们将一起探索知识产权普法与宣传新路,进一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法律需求,为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