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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知识分子的法官
2013年05月16日 16:58 来源:法制日报 2013年05月15日 作者:王梓臣 扈亭河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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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属于知识分子的一员,但对其认同并不是那么一帆风顺。历史上在技术理性占据上风的时候,法官就曾被认为是工匠。即使是现在,将法官看作知识分子,也很难说这是一个现实,还是一个目标。

  作为知识分子的法官,必须受过一定的高等教育,或者实际上已经达到这样的水平。这并不意味着复转军人就不能进法院,只要他们实际上达到要求的程度。对司法做出贡献、甚至做出重大的或决定性贡献的人并不限于有学历的法官。既然把法官归入知识分子范畴,即使没有学历,也要实际上达到大学水平、具备做出成就和贡献的素质。

  当前,对很多法院来说,这还是一个目标,虽然有些地方已经超额完成了任务。深厚的学养,无疑是取得卓越成就的必备条件。至于如何才能具备这个方面的条件,找不到一用就灵的秘诀,需要法官凭借自己的才华和苦功,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逐渐摸索出一条适合自己的途径。有人说作家和哲人大多不是训练出来的,靠的是天赋和秉性,而法官则不仅要靠天赋和秉性,还需要接受严格的训练,掌握专门的知识。只不过,这种训练主要不是通过老师教授来完成的,而必须依靠学生自己来习得。

  作为知识分子的法官,要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在分工越来越明确、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能够具备民商法、刑事法或行政法某一方面比较系统的理论修养已实属不易。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拥有与知识有关的某一方面的发言权,才能以知识为手段服务于社会。也就是说,作为知识分子的法官,向社会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依靠知识,而不是体力。那么,法官是否不需要技艺了呢?当矛盾纠纷产生并进入诉讼程序时,有的当事人注重对抗,可以让他在规范的庭审对抗中求得平衡;有的当事人更喜欢至少是表面上的“和”,调解或许是最优的选择;有的当事人倾向于使用至高无上的道德、文化、经济等绝对权威来加以慑服,那么,不妨约请权威的加入。凡此种种,因人而异,那么法官显然需要掌控局面的技艺。

  作为知识分子最重要的一点是品行方面,知识分子是特立独行,不为特定的利益集团所操纵,崇尚真理、正义与自由,不畏权贵,勇于批判的人。无论对知识分子的定义多么五花八门,无论具体的看法有多大差异,但对知识分子的这个本性,却表现出惊人的一致。那么对于法官来说,地位独立、行动超然、思维理性,就是其职业本色。唯一容易误解的就是,法官是否是用于批判的人。

  其实,司法裁判总是非此即彼,黑白分明,不同于政治思维的权衡特点。在对事实和法律的认定和解读中,彰显的正是法官的批判性思维,而且这种批判是一种负责任的批判,最重要的是会形成具有推理的判决。很多法官把“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作为工作目标,笔者从来不反对“案结事了”,而反对的是把案件审理完毕后当事人不闹事作为唯一追求,把调解率作为唯一的法官考核指标。案件的了结,不只是当事人不闹事,还意味着这个案件法律真实已经弄清,相关的法律已经阐明,谁是谁非已经有了结论,至于说谁做出让步,那是当事人在利益衡量的基础上,自己做出的选择而已。如果法官通过和稀泥,或软硬兼施,或连哄带吓唬下而达成和解协议,那么,法官就完全脱离知识分子的本性了。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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