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政治
推动协商民主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2013年05月03日 15:52 来源:人民政协报 2013年05月02日 作者:张淑君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两会后,全国政协的经常性工作呈现出鲜明的协商特色。4月17日下午,经济委员会召开“促进国企、民企协调发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协商座谈会”,4月28日上午,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在京召开“艺术院校人才培养”协商座谈会。不出半个月,接连召开两场协商座谈会,如此高密度的活动安排,可见协商二字在全国政协工作中所拥有的分量。

  重视协商精神,体现协商特色,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本届政协开局伊始,俞正声主席多次强调要深入拓展协商民主的形式,创新政协经常性工作方式。两场协商活动,就是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要求的具体体现。虽说是座谈会,由于参会各方为协商而来,氛围就不一样了,少了一份随意和应付,多了一份认真和诚恳。同样是座谈会,因为冠以了“协商”二字,意义就大为不同、效果也大为不同。这种开法,本身就是一种工作创新。

  以协商为特点的座谈会,融合了政协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四个协商平台的优势。这两场协商座谈会,专题性突出,与会各方的对口相关性强。比如经济委员会召开的那一场,国企与民企的大腕及其娘家人,面对面在政协这个协商平台上做掏心窝子似的交流。这两场协商座谈会本身就是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一种很好的表现形式。参会的政协委员主要来自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几个界别,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还就“为加强艺术院校建设开展专题民主协商”提案在座谈会上进行了协商办理。

  座谈会只是一种形式,不论其规模大小,有协商实效才是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两场协商座谈会可谓小而精。会前,专委会精心筹备,从协商内容到协商主体,多次研究,反复协商,既充分考虑各民主党派的参政热情,也充分考虑相关团体和界别委员的代表性。会上,政协委员及特邀嘉宾不负众望,大家打开窗户说亮话,谈问题犀利尖锐,提建议务实独到。协商的各方主体不遮遮掩掩,也不和稀泥,不因意见不一致而拍桌子,不因想法对立而不高兴,大家在平等、温润、真诚中交流交锋,在交流交锋中增进了共识。

  这种氛围,与中共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这一协商民主重要渠道越来越受重视大为相关。尽管这两场协商座谈会是由两个专委会召开的,相关部门却没有丝毫的轻怠。全国工商联、国资委、工信部、教育部、文化部等都有重量级负责人出席。从现场的发言、情况介绍可以看出,他们都为出席会议做了充分的准备。因为大家都明白,推动协商民主,不仅仅是政协、政协委员的责任,也是党政部门、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

责任编辑:春华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