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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多个城市在官民之间展开了现场直接对话、问询、建议、监督的新型沟通协商模式——电视问政。它通过传统的电视媒介,形成了官民协商特定互动关系的动态过程,既是一种电视政治信息传播,也是我国公共管理实践中产生的创新形式。电视问政为公民表达政见提供一个全新的空间,也为政府决策、施政、公共管理及行政监督拓宽了民主实践;它不仅带来了电视节目形态的新变革,同时也促进政府的管理模式由传统金字塔式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管理结构向公众、社会各种组织和公共部门共同参与的扁平式、多向度的运行模式转变,是新形势下政府、媒体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的新渠道,也是官民协商民主方式在传统媒介的回归和衍进。
电视问政的内涵及其特征
一般说来,在现代民主政治架构下,民主程序的价值偏好选择主要有三种选择:一是竞争,二是非竞争,三是协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支撑竞争性民主或协商性民主的社会基础与体制资源日益增长,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面临一个基本选择:在不得不告别原来非竞争性民主的条件下,是选择竞争性民主,还是选择协商性民主?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条件、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基本政治理念,共同决定了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程序选择必须以协商为价值偏好。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重要民主形式之一,协商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扎实推进民主政治的方法论思想。它广纳群言,广集民智,普遍吸收各方面力量参与对国家和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协商决策,发展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形态。毛泽东曾强调:“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现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在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政治体系中,以民主促民生、以民主促科学发展的官民协商成为推进协商政治多样化、纵深化发展的重要实践。这种民主方式的实现前提是必须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逐步构建平等协商机制,而对于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决策,官民之间的对话协商则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仅是为了及时发现矛盾、分析矛盾进而解决矛盾,而且是为了在矛盾爆发之前剖析原因、找出解决之策,即更关键的在于尽量避免矛盾。因而,官民协商应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政治中的关键一环。
然而,当前我国政府与公民仍缺乏完善的对话、沟通和协商的契合渠道。一方面,公民要向政府反映问题,通过信访、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反映等方式,往往因中间环节过多而中途受阻停滞;另一方面,政府要了解民情,通过基层调研、座谈会、听证会或直接接见群众代表等方式,也常常受到诸多条件限制。即便是近几年逐渐盛行的以新技术手段为支撑的网络问政,也只是针对个别的、具体的事件而言,在群体覆盖面和广泛的民意吸纳上仍然有其明显不足。
近几年,我国多个城市在官民之间展开了现场直接对话、问询、建议、监督的新型沟通协商模式——电视问政。它与许多常见的电视媒介时政类媒介信息诸如政治新闻直播连线、评论、舆论监督等有着不同之处。它主要是指借助电视这种传统的大众传播手段,在政府及其官员和公民对话、沟通和协商的场景中,就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公共问题进行民意表达、建言献策、反馈回应等满足公民民主需求的行为。电视问政不仅巩固了电视媒介作为紧密联系政府与公民的传统阵地地位,还在开发广泛公民内生性协商资源的基础上强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它是官民协商通过回归传统媒体后对民主方式的发育与创新,对于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电视问政对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价值考量
电视问政是政治参与中民主价值的重要体现。民主国家一个势在必行的要求就是:提高公民能力,以便他能更有智慧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电视问政的核心是“问”,问的主体是公民,客体则是政府及其官员,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构成了电视问政的核心元素。电视问政在代表了大众喉舌的电视媒介提供的平台上,让公民拥有对政府及官员政绩考核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拓宽公民管理公共事务的渠道,做到政府与公民的密切联系,这种形式体现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也体现了政治参与过程中的民主价值。而电视问政则有利于实现公民的表达权、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它开通了新的民意渠道,提供了一个执政过程公民参与、执政效率公民评议、执政结果公民监督的良好载体,抓住了政治参与中民主价值的核心与根本。
电视问政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互动载体。党的十八大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格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其中,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始终是社会管理创新中最为基础和重要的两条路径。政府部门需要对社会政策、政府职能进行宣讲,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公众也越来越需要一个合适的渠道获得权威的政府信息解读甚至是互动,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需求上的对应。正如美国著名的公共行政学家登哈特所认为的:“新公共服务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观念之上的,是建立在公共行政人员为公民服务并确实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至上的。”电视问政把权力晒在“阳光”下,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讨论、建议、决策监督和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的积极性,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百姓参与度,调动政府与公民的智慧,使两者在相互的启发中找到决策的方法、完善决策的细节。因而,也就有可能及时地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无疑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化解社会风险,保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满意度,从而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电视问政是提高公民民主能力的具体实践。列宁曾经说过:“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公民的民主能力是以民主意识为基础的,然而,公民即使具备了较强的民主意识也并不一定就等同于具备了较高的政治民主能力,后者只有在不断参与民主实践的活动中才能锻炼和激发出来。公民需要通过教育的引导和基层民主的实践增强参与意识,提升参与能力,政府需要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变革公共决策体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公民参与权利,最终将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落到实处。电视问政围绕具体的民生问题展开,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供了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协商的平台。通过电视问政,公民同政府决策部门得以沟通、交流,每一位公民因此都具有参与公共决策的可能,电视这种传统的传播技术手段也由此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公民行使话语权、表达政见的公共场所。这也意味着电视开创的一个新的话语政治时代的到来,有可能产生一个极具影响力的公共领域空间,让公民能较便捷地、平等地参与公共议题的讨论和决策。电视问政积极引导和推动着公民民主能力的培养,促进公民意识和公民社会的成长,是培养公民对公共事务的民主协商精神的具体实践。
责任编辑:春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