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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冯友兰在其《中国哲学与民主政治》一文中,提出实行民主要有四个条件:第一,要有“人是人”的认识,人是有独立人格、自由意志的,不能成为他人的工具;驱使别人、让别人成为自己的工具是不道德的行为。第二,对一切事物都应有多元论的看法,不能执一见而概括一切,儒家特别重视“和”,“和”就必须有异,把各种“异”调和起来就是“和”;五味俱全,八音齐奏,可以得到“和”;如果只有一样的味、一样的音,就只是“同”不是“和”了。第三,要有超越感,不能以自己的观点权衡其他的一切,互容相让,才有民主的可能。第四,要有幽默感,对任何不如意的事都能一笑了之,这样才容得下各种不同意见。一位哲学界人士回忆说,有一次开会,所有的人都批评冯先生。中午休息时,他踌躇着想安慰几句,不想冯先生已经靠在沙发上午休,安然入睡。他觉得常人真难以做到。
可见,民主是一种文化,一种智慧,也是一种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的特点,明显地反映在孔子“和而不同”这句名言中。
孔子的原话是这样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朱熹对这句话的注释是;“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从这些论述中我们能够明白,作为中庸政治哲学概念的“和”,是从肯定意义上说的,意即和谐、统一、一致;“同”则是作为贬义词用的,有指强制统一、千篇一律,甚至也有随波逐流、同流合污之意。所以,孔子主张“和”、反对“同”、并把“和”与“同”对立起来。这里的关键是如何正确认识儒家关于“和”的本来意义。
据《左传肠昭公二十年》记载,晏婴曾主张君臣关系应该 是“和”,而不应该是“同”,“和”才能产生政治上的“相反相济”的作用。他说;“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这是说,君臣之间应该是“和”的,但是,他们可以有不同意见,才能相辅相成,造成政治上太平的局面。这显然是一种处理君臣关系、上下关系的政治辩证法,并且从思维的总体上反映出了政治家的博大胸怀。这个高明的政治思维辩证法,就是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也仍然是有借鉴价值的。因为人们都知道,一个人一旦当了高官,有权有势之后,听得进不同意见,是何等难啊!这就意味着,对他们来说,下级与他们完全“同”可以,他们与下级之间“和而不同”,却是不容易做到的。
为了说明“和而不同”的实质,儒家的经典中曾用音乐的特点、美羹的形成,来做比喻。《左传脘昭公二十年》上记载有这样一段话;“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声也如味……清浊、大小、短长、疾除、哀乐、刚柔、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这就是说,儒家的“和”,并不是简单的一致,而是辩证法的 统 一。可见,“和而不同”,不但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思想艺术。
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致中和”之所以是一种高明的政治艺术,当然不像奏乐或制羹这样简单,但是有一点则是相同的,即“和”作为处理矛盾的目标,是最佳的结果。在政界的人际关系中,形形色色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政治家究竟是否高明,就看他能不能在处理大量棘手问题的过程中,得出一个和美的结局来。管子曾把具有这种本事的人,称之为“圣人”,他认为,高明的大政治家,之所以称之为圣人,就是由于在处理各种矛盾时,他们“能齐万不同,而如出乎一穴”,其结果便是“致中和”的这个“和”。我们不能说儒家思想家已经具有了民主政治意识,但是,他们对“和”与“同”的辩证关系的精辟见解,对我们深刻认识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些本质特征,是很有借鉴价值的。
民主是一种处理权力矛盾的各种机制中最好的一种机制——“致中和”,即最大限度地消除矛盾;民主是一种博大的政治胸怀——在充满矛盾的政治环境中,把各派政治力量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包容不同利益集团的政治共同体,使社会得以正常运转——“和衷共济”;民主政治反映了政治发展过程中的辩证法——“和而不同”,而我们所说的“和谐社会”,也就是要建立在这样的民主政治基础上。由儒家哲学引申出来的这些见解,对进一步认识民主政治的本质,也是有宝贵思想价值的。
现代社会的领导者,应该是具有民主政治意识的政治家。而要在领导工作中表现出比较高的民主政治水平,不但要有很高的政治素养,而且要有哲学思维方式的修养,在这方面,儒家的“和而不同”思想,就是应该认真研究和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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