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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部委“特长名”之争其实可避免
2013年03月15日 09:32 来源:环球时报 2013-03-14 作者:王永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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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公布后,“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名称太长引起舆论一片质疑。昨天下午,有媒体报道,该部委名称拟改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这一改动首先是政府相关部门对民意的一种积极回应,值得肯定。

  在受到舆论质疑后,有主管高官曾解释称,新部委名称减一个字都难,因为“要准确完整表达新机构的职责范围,只能拉这么长”。但在他看来这么难的事情,在舆论高度介入之后,马上就减去4个字。这一方面显示舆论在中国的政治治理中发挥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甚至可以撼动政治高层都难以摆平的利益纠葛。另一方面,政府在应对舆论上越来越积极,反应速度也在日益提高,政府和舆论的互动,是中国政治进步的正面推动力量。一些过去看起来很大的难题,今后或许会在这种有效互动中逐渐消融。

  但我们还是想问,这么一个明显看起来很别扭的“特长名”是怎么出来的呢?既然可以精简,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精简了。如果是为了准确表达机构的职责范围,那么,“交通部”是否应该改名为“国家民航铁道公路水运部”?在古代中央政府就设立“兵、户、礼、吏、刑、工”六部,人们用最简练最准确的文字表述了机构职能,即使是过了千百年,人们也能仅从名字判断出该机构的职能,这就是取名字的智慧。

  古人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会导致“事不成”。新机构命名也应当学会“抓大放小”。笔者认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可以精简,叫“国家传媒总局”岂不是更好?一来准确简明、易于传播,二来体现了权力部门从善如流的姿态。

  在名称之争的背后,其实体现的是部门利益格局的博弈。大部制应该从组合、整合到融合,不能只组不合或整而不合。多个部门整合后,应搬到一起办公,业务司局也应打散重组,而不是继续自成一体,至少第一步应该将办公厅、综合司、政策法规司、财务司、人事司等公共服务司局合并,否则就是名合实分,有名无实。

  这一场名称之争是两会的一个小花絮,但其背后颇有些耐人寻味之处。虽然政府相关部门对舆论的回应速度比较快,但之前对舆论的反应和影响力没有预料,匆忙定名遭遇舆论反弹后又匆忙改名,一反一复之间,政府的形象难免受损。这是一个典型教训,当前任何一项政府决策都必须充分考虑舆论会不会接受,这是一次可以避免的争论。(作者是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

责任编辑: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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