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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并非绝对的自私行为,基于这一情感衍生出的忠诚、慷慨等美德都遵循了道德逻辑。
对于公平来说,正义是一个更古老、意义更深刻的概念,与其寻找绝对公平,不如创造正义。
西方社会凡事讲究“公平”,西方人动不动就喜欢把“公平”挂在嘴边。但何谓公平、人们能否做到公平,是诸多学者长久以来关注的问题。美国芝加哥哥伦比亚学院哲学教授史蒂芬·T.阿斯玛(Stephen T. Asma)在其新书《反对公平:赞成偏袒》(Against Fairness: In Favor of Favoritism)中援引中西方哲学思想,辩证地解读了“公平”。阿斯玛认为,“世间没有绝对的公平”。《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称该书是“对当代道德规范生动而积极的审视”。
近日,阿斯玛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从哲学视角阐述了公平与非公平间的辩证关系。
“亲亲相隐”并非自私行为
对于该书口号式的、有悖传统道德观念的书名,阿斯玛解释称,《反对公平:赞成偏袒》所“反对”的绝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公平,因为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日常生活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伦理问题,如果用平等主义的哲学来讨论伦理问题,就有些不合情理。人们在处理人情世故时,总会优先考虑家人与朋友。《反对公平:赞成偏袒》讲的就是一些看似不公平,但却保护了亲情、维护了伦理的道德逻辑。
阿斯玛说:“在西方,无论是童话寓言、宗教文本,抑或哲学理论,都鼓励人们淡化人情纽带,要求公平地分配各方权重。但我认为孔子的‘亲亲相隐’原则有着特殊的价值和意义。”“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并非绝对的自私行为,基于这一情感衍生出的忠诚、慷慨等美德都遵循了道德逻辑。因此,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主观偏好中所蕴含的利他因素。
保护亲情与裙带关系的区别在于利益的意义
为了区分亲情作用下的偏袒和滥用裙带关系的差异,阿斯玛举了两个例子。
阿斯玛对记者说:“假设我有一个酒馆,需要定期聘请乐团。由于生意兴隆,加之顾客慷慨给乐队小费,很多优秀的乐队都希望来演出。恰巧,我哥哥有个尚处于发展期的小乐队。虽然有不少出色的乐队可供选择,但我最终还是选择了我哥哥的乐队,甚至每次还多付他50美元。”阿斯玛表示,根据公平原则,这种做法显然不对。我的这种完全受个人情感支配的行为可能会受到强调道德自律、将自由平等视为最基本的社会权利和善的哲学家的指责,但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做出和我一样的决定。
阿斯玛又向记者举了一个真实的例子,“2011年春,一家媒体公司的老板示意集团购买了一家规模较小的电视制作公司。而这个电视制作公司正是这位老板的女儿开的。媒体公司的投资者、利益攸关方控诉这名老板操纵裙带关系,收购价格远远高出电视制作公司的实际价值。不少分析师也质疑这一收购决定。” 阿斯玛由此提出问题,这个媒体公司的例子和酒馆的例子性质相同么?媒体公司的例子属于合情合理的亲情偏袒么?
随后,阿斯玛对记者说,从现在的信息来看,我们还不能清晰地判断这些问题。为了让媒体公司的例子更加清楚,阿斯玛又补充了一些信息,“这家媒体公司就是媒体巨擘新闻集团(News Corp.),其老板是鲁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而被高价收购的公司正是其女儿伊丽莎白·默多克(Elisabeth Murdoch)所管理的电视制作公司闪耀集团(Shine Group)。这次收购的费用约为6.75亿美元,伊丽莎白从中获利近3.2亿美元。”
阿斯玛说:“假设例子中的50美元附加额虽然只是‘饱腹钱’,但却可以提高我哥哥的生活质量,而3.2亿美元这一惊人的附加额的意义远超提高生活质量的意义。这两个例子性质的区别并不在于利益的大小,而在于利益的意义。50美元的附加额对其他人来讲是无足轻重的,而3.2亿美元的附加额则给利益攸关方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公平与不公之间的哲学关系
阿斯玛表示,没有一个伦理理论可以完美地协调公平与偏袒。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Ethika Nikomachea)中曾写道,“政治学考察高尚(高贵)与公正的行为。这些行为包含着许多差异与不确定性。所以人们就认为它们是出于约定而不是出于本性的。”面对公平与偏袒也是如此,我们不得不同时处理规矩与人情。
阿斯玛认为,西方大部分关于公平的哲学思想都建立在功利主义之上,当考虑到亲情因素时,功利主义伦理学就经不起考验了。《政治正义论》(Enquiry concerning Political Justice, and its Influence on General Virtue and Happiness)作者,18世纪英国政治学家、哲学家威廉·葛德文(William Godwin)曾提出过这样一个命题:假设在一幢起火的房子中有两个人被困,一个是可以为成千上万人带来福祉的政治家,而另一个只是普通的女服务员,我只可以从中救出一个人。在作出选择时,葛德文又附加了这名女服务员正是其母亲的假设条件。葛德文对于这一命题的回答是,遵循功利主义原则,即“为最多的人谋求最大的幸福”,那么我救的势必是那位政治家。对此,阿斯玛直言不讳地表示,“我与葛德文的观点不同,无论如何,我都会去救我的母亲,并且我认为这在伦理上是站得住脚的。”
公平未必是根治百病的万能良药
生长在“民主”环境和“自由”市场中的美国人凡事都标榜“公平”。历届总统候选人也纷纷大打“公平”牌以取悦民心。阿斯玛说,处于竞争状态的不同党派对“公平”一词有着不同的解读。其中,保守派所谓的“公平”意味着“以业绩为基础的奖励”(merit-based rewards),例如奖励归为获胜方即体现出了公平;而自由派言及“公平”则意即“结果的平等”(equality of outcomes),如平等的福利和财富等。
“《美国医学会杂志》(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近期发布数据显示,美国民众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郁闷时期。美国心理学家巴里·施瓦茨(Barry Schwartz)称,纵使美国人物质生活相对富足、人生选择相对丰富,但美国人实际上是孤单的,他们缺乏亲密的社会关系。”阿斯玛在书中说。
“考虑到大规模的社会正义问题,人们不禁心生疑问,为什么很多哲学家都提倡在公共伦理和私人道德之间画一条明确的界限,并建议以两套道德规范来丈量人们的行为。” 阿斯玛表示,“根治社会顽疾的关键或许不在于法律的公平,而是更深刻的、扎根于人类共同的人性培养过程中的东西。克服贪婪、增加善行并非一定脱胎于公平的意识,事实上有些美德衍生在‘不公平’的文化和时代下。”
阿斯玛说,对于公平来说,正义是一个更古老、意义更深刻的概念,与其寻找绝对公平,不如创造正义。“公平”二字在我们看来包含了一切信息,实际上,其却已渐渐变成了空泛华丽的言辞。人们习惯了宣扬公平,但面对亟待修复的社会问题时,公平未必是根治百病的万能良药。
责任编辑:春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