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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京推行俄罗斯式“可控民主”
2012年12月24日 17:49 来源:环球时报 2012-12-24 作者:徐向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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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普京新政下的俄罗斯实施了一系列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步骤,是为应对总统选举所带来的抗议风潮。另一方面普京也加强了对俄公共政治空间的整控。可以说,普京的俄罗斯式“可控民主”理念没有改变。

  兑现政治体制改革承诺的第一步是修改政党法,简化政党注册手续。新法律4月4日生效,激发了俄罗斯社会新的政治热情,短短几个月内,就有数百个政党筹委会提出申请。截止12月中旬,包括新政党法出台前7个合法登记的政党,合法登记的政党达到48个。第二步是4月25日俄国家杜马通过直接选举州长的法律。凡年满30岁的俄罗斯公民有权竞选州长,候选人既可由党派提名,也可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法律还规定,如果地方行政长官有腐败行为或涉及其他利益冲突,总统有权将其免职。第三是放宽政党参加选举条件,降低总统候选人门槛。非议会政党推选总统候选人所要征集的支持者签名从200万减少到10万。

  新政治改革在形式上更加开放,但总体来说,这些改革在一定时期内对俄罗斯既有的政治格局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新成立的小党成长前景还很模糊,基本上不可能形成影响俄罗斯政治格局的力量。俄现有地方政权主要控制在统一俄罗斯党手中,大规模的州长任期届满在2015年之后,新法律为候选人遴选环节设置了总统和地方议会两层过滤程序。加上地方居民的参政热情不高,直选地方官不会产生让当局担心的变数。

  普京为采取措施应对此前俄各地抗议浪潮对其权威的挑战与对社会稳定的威胁,加大力度整控有影响力的公共政治空间,力求避免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第一项措施是6月9日生效的《关于聚会、集会、示威、游行和抗议法》修正案。该法案规范申请举办公共集会的程序规则,要求确定活动场所、线路、安全措施,并细化了违法行为及其罚则。该法案的及时出台,让6月12日反对派举行的第二次“百万人集会”以和平的方式静悄悄收场。第二项措施是7月11日国家杜马通过《互联网黑名单法》。法律规定,传播对儿童有害内容的网站、网页的网址和域名将被列入黑名单,其他还包括鼓动战争或制造民族纠纷的内容。第三项措施是修订《非营利组织法》。建立专门的“外国代理人”非营利组织名录,该类组织需要定期通报和公布其财务活动报告。法案也规定了违法的罚则,甚至刑事责任。上述三项法律的出台都相当迅速,尽管遭到俄国内维权组织和西方国家的抨击,但调查数据显示从百姓层面基本上都得到支持。

  全面推行政改和加紧整控公共政治空间看似有些矛盾,其实不然。追溯普京的治国理念可见,他无疑是民主制度的崇奉者。他在其首任总统之前的《千年之交的俄罗斯》一文中就强调“尽管民主制度也存在着种种不足,但人类还没有想出比这更好的制度。”但是,对法制、秩序和强大政权的追求也始终是普京不变的目标。

  “可控民主”是俄国内外对普京治下俄罗斯民主制度的基本描述。普京本人在其2005年总统国情咨文中强调,“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俄罗斯能够也将自主地决定民主道路上的一切时间期限,以及推进民主的条件”,必须使“民主价值观与国家利益相结合”。俄罗斯的民主制度从此打上“主权民主”的烙印。“主权民主”概念的提出反映了面对西方指责和压力下俄罗斯国家意识的提升,主权民主依然是可控民主。2012年普京第三任总统首年对俄罗斯公共政治空间的整肃是其一贯的民主理念的延续。▲(作者是中央编译局俄罗斯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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