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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年来,制度分析已成为比较政治分析的一种主要路径。几乎所有的新制度主义都集中关注于两个问题:一是制度与行为之间的相互作用;二是制度的起源和变迁。近10年来,新制度主义者越来越意识到分析制度变迁的重要性,也努力反思早期研究中的不足,并在多个方面推进了对制度变迁的研究。但很多研究依旧忽略了一个基础性问题,即新制度或其构想(idea)的来源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需要我们讨论制度变迁中的学习问题。
可以借用诺斯等人的定义来界定学习。它基于认知科学中的心智模型(mental model)。心智模型是指人类认知系统创立的、用以阐释周围环境的内在表征(internal representations)。学习则是根据从周围环境接收的反馈而对心智模型进行的一系列复杂的修正。这一定义的出发点是个体,但当一个组织或社会对现实达成共同的理解时,探求对问题的集体性解决方案也就有了可能。
早期新制度主义忽视制度学习
早期的历史制度主义者如皮尔森认为,由于政治世界的四个鲜明特征,使得该领域的社会生活易于形成回报递增过程。它们是:集体行动的核心作用,制度的高度密集,运用政治权威提高权力的非对称性的可能,政治世界内在的复杂性和不透明。而在经济学中能抵消路径依赖的机制,到了政治世界就被显著削弱了。这是因为政治具有的三个特征:能提高效率的竞争和学习机制的缺失或弱化,政治行动者的短视,以及政治制度强烈维持现状的倾向。
不少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者也不认为制度变迁过程中存在着学习。例如,皮特斯就认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较其他制度理论而言更倾向于假定制度是给定的,或者说是比较容易创设的,而不是历史或其他过程的产物。在某些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者看来,制度变迁是一个不连续的、有意识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持续的调整和学习过程。
不过,在早期的社会学制度主义者那里,我们似乎看到了制度学习的影子,这就是他们对制度同构性的研究。社会学制度主义集中关注于建立新制度时是如何借鉴已有制度模板的。如果组织间竞相借鉴相似的模板,就会导致组织间制度形式与实践模式的同构性(isomorphism)。迪马吉奥与鲍威尔两人还系统讨论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制度同构:强制性(coercive)同构、模仿性(mimetic)同构和规范性(normative)同构。这里,迫于正式或非正式压力的强制性同构可视为一种被动式的学习,而模仿性同构可视为一种主动性的学习。
诺斯等人对学习的重新强调
与其他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者不同的是,诺斯等人较早就关注学习在解释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了。他在1990年就指出组织中的学习在制度变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特别将组织“从实践中学习”的模式,界定为一个组织通过重复互动而获得协调的技巧和发展出日常规则的过程。他认为,组织成员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和学习的种类会反映出制度限制中的回报(激励),这一点对制度变迁有着深远的意义。因为知识发展的方式塑造了我们对周围世界的认知,而这些认知又在引导我们对知识的追求;同时,也影响了我们如何合理化、解释和正当化这个世界,进而影响着人们建立契约的成本。
那么,什么因素会影响学习行为呢?诺斯认为,整体性制度结构在鼓励试验和创新方面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因为根植于制度框架内的激励会引领从实践中学习的过程,并推动隐性(tacit)知识的发展,这将导致个体在决策过程中使得体制发生渐进式演进。
除上述个体或组织通过实践的学习外,维兰德新近的研究则延续了社会学制度主义的传统,只是他的分析对象变成了作为巨型组织的国家间的学习。他提出了一种专门分析那些非渐进式的、取得较好效果的制度变迁的新理论。他认为,有限理性的决策者在面临需要解决的问题时,态度往往是不一致的。对那些要做长期决策的决策者而言,他们很少做理性的评估,而是得过且过;当问题失去控制时,他们才最终决定直面恶化的局势。鉴于寻求本土化解决方式存在诸多困难,决策者往往愿意接纳外来的输入,并热切希望学习国外的模式和经验。
当然,维兰德的变迁理论也有着明显的问题:一方面,并非所有的制度都适合从国外学习。例如,福山曾将制度分为四个层次,即组织设计与管理层次、制度设计层次、合法化的基础层次、社会和文化因素层次。而可转移的制度知识大多归属于第一个;第二个与第三个也包含一些可转移的知识;但第四个层次,能够借由公共政策来操控的程度相当低。另外,即使是可以学习的制度,决策者学习的目的也不一定是真心要执行它。近年来对发展中国家政治制度强度的研究就表明,很多虚弱制度的出现就是因为制定这些制度的人没有想过要执行它们,它们可能本就是用来装点门面的。最后,还有一种情况是上述理论不能解释的,即如果国外没有合适的经验和模式可供学习,或者有相近的经验,但学习之后效果很差时,新的、有效果的制度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
对制度学习的强调,还出现在对非正式制度的研究中。例如,学者对拉丁美洲、东欧、非洲、亚洲等国家的研究表明,很多形塑政治生活的规则其实是非正式的。与正式制度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创建和传达不同的是,非正式制度的来源通常是不清晰的,其传达过程有的是通过社会性学习,有的则是通过社会网络和政治组织。
早期新制度主义的多数讨论并不能回答新制度或其构想的来源问题。而诺斯等人则十分强调人类的学习对解释制度变迁的重要性;他们认为,这样的学习活动可以产生新的制度构想,进而成为解释制度变迁的起点。从这些讨论可以看出,组织或国家间由于不同的历史原因和制度积淀,可能会对制度学习的对象或内容产生影响,也会形成不同的学习过程。毕竟,正如诺斯所言,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没人知道我们所面临问题的答案;而允许更多尝试的社会才最有可能经过一段时间后解决这些问题。如果我们能够对这些过程所呈现出的有规律性的学习过程进行概括或总结,不仅可以丰富新制度主义的相关理论,还可能促进组织或国家间在制度学习方面的相互借鉴。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责任编辑:春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