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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税改革不可独行
2012年10月25日 09:13 来源:《新商务周刊》2012年10月15日 作者:陈依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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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节点再现。9月26日,沪指盘中跌破2000点大关,最低下探至1999.48点,创出43个月以来新低。截至收盘,沪指报2004.17点,跌1.24%;深成指报8193.37点,跌1.1%。

  市场气氛一片肃杀之时,任何能提振士气的“稻草”都会被用上。早在9月6日,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即公开表示,已就差异化征收红利税事宜与财政部、国税总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并正在配合财政部、国税总局等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方案确立后,会尽快出台。

  “利用”红利税救市已不是第一次。七年前,正是市场气若游丝之时,财税部门调整了红利税税率,实行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从20%降至10%。但这是否是有效手段?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表示,虽然差异化征收红利税可以刺激市场,也可以提升个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但决定股市繁荣的根本因素并不在此。

  上海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系副教授徐晔表达了相同的看法,虽然差异化征收红利税短期内对提振股市会有积极的作用,但从长远考虑,提高企业自身盈利能力才是解决股市低迷之根本。

  根据目前规定,只对A股的持有者征收红利税,B股和H股的持有者免征红利税。财政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红利税属个人所得税范畴,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和现金红利所得征收一定的税费。依据会计核算原则,企业法人投资股票的红利所得直接冲减投资成本(短期投资),无需再交纳红利税。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分红,也需缴纳红利税。企业或机构投资者买卖股票所得红利计入公司收益,最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缴纳税费。尽管企业或机构投资者免于缴纳红利税,但将红利纳入企业所得税范畴后,需按照25%的税率纳税,反而比现行的红利税税率高很多。

  某证券公司研究员称,在机构投资者中,投资股票的基金公司买卖股票所得红利,需要同个人投资者一样缴纳红利税。理论上讲,这是将众多基金投资者看成了个人的集合。

  红利税之所以存有较大争议,因为有专家、学者及投资者认为,红利税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主要是增加了个人纳税人不必要的税负。由于基金公司将现金红利分配到个人时,会扣除之前缴纳的红利税,基金公司所缴纳的红利税其实还是由个人投资者承担。

  徐晔认为,根据现行规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来源于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后的利润,基金公司、个人投资者在收到分红后,还要再按10%的税率缴纳红利税,这是明显的重复征税。

  有采访者持相反的看法,红利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不同环节的两个税种,既然税种不相同,何来重复之说?徐晔解释说,“同税同则”的确是税收比较的一个原则,但如果对同一笔资金进行多次征税,也属重复征税。

  当各方面过分聚焦红利税本身的是非时,往往忽视了征收红利税的前提是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如果没有这个前提,红利税也就无从谈起。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年末,七成左右的上市公司10年内没有分红,上市公司分红资金10年累计为7000多亿元。2008年至2011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所有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总额的比例基本呈逐年下降趋势,分别为41.69%、35.85%、30.09%和31.35%。较之美国等成熟市场,这样的分红比例和数额可谓微不足道。美国平均股息率在1%?2.5%左右,上市公司每年要将利润的50%?60%以红利形式返还给股民。

  日信证券首席投资顾问刘晓晨介绍,在美国,投资者进入股市的目的就是取得红利,资金流向趋于发展良性的公司,这就形成了良好的价值投资。而在中国,这样的价值投资理念显然还没形成,由于上市公司分红很少,股息率比银行利率低很多,导致投资者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赚取差价获利。

  目前,上市公司通常采用三种派分红利方法:现金分红、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会计项目,前两项来自于企业或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需要交纳10%的红利税;而最后一项是不需要交税的。从成本的角度考虑,上市公司当然更愿意选择最后一种方法。如果免征或差异化征收红利税,在成本几乎相同的情况下,出于保护大股东利益的考虑,上市公司会趋向选择现金分红,那么普通投资者也会同样受益。所以,长远而言,差异化征收红利税有利于构建健康的资本市场。

  郭树清就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以来,特别强调“加大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力度,提高对股东的回报”。今年5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了对上市公司提高分红意识等方面的要求,比如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所做的相关规定中,现金分红成为非常重要的再融资条件。

  如果盈利的上市公司不能进行正常、合理的现金分红,那么单纯改革红利税,无异于本末倒置。

  来自政府、研究和券商等机构的受访人士都不赞同取消红利税。他们一致表示,对于股票市场的相关行为征收税费是合理的,无论从规范市场还是维护国家税收制度来讲,都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差异化征收红利税一方面体现出政府已在着力规范资本市场;另一方面,体现着中国税制改革的大方向—增加直接税的征收,减少间接税的存在。

  相较于取消红利税,免征或差异化征收的做法是可取的。有业内专家建议,红利税应该按照持有股票时间的长短差异征收,持股1年以内,按10%的税率征收;持股1?3年,在10%的基础上减半,按5%征收;持股3年以上,可暂免征收。

  某证券公司研究员认为,尽管诸如美国等国家把时间作为差异化的标量,但根据中国的国情,以“资金量”作为标量更符合实际。因为在个人投资者中,能够长期持有股票的多为原始股的投资者,其资金数量也相对较大,如果以时间为标量,这部分群体收益相对较大,而股本较少的普通投资者受此影响相对较小,因为他们并不会因为总量微乎其微的红利税避税问题而坐失波段操作良机。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形,那与差异化征收的初衷相背。

  徐晔赞同以资金量为标量,对资金量较大的投资者按照高税率征收,资金量较小的投资者按照低税率征收或免征,这有利于平衡股票市场的贫富格局。

  如果只是单纯地按照时间标准差异化征收,投资额度就会被投资者忽略,这样的标准是否相对片面?某证券公司首席理财顾问表示,单纯地以投资者持有的时间或资金量为标准都不够完善,最好的办法综合考量时间和资金量,让大资金的持有者承担多一些的税负,从而平衡投资者的整体税负。

  李慧勇表示,首先要明确,免征和取消是两个概念。另外,税收改革要遵循两个重要原则,一是公平原则,二是导向原则。差异化征收红利税的目的在于避免重复征税和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未来具体制定的内容,也要按照这两个原则,以解决存在的问题。

  至截稿时,记者试图向相关部门了解推动差异化征收红利税的进展情况,有知情人士表示,正在积极研究、探讨和协调相关政策,正在达成共识。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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