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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世界的哲学何以可能(上) ——从马克思到后马克思主义
2012年07月27日 08:45 来源:《学术月刊》2012年1月 作者:王南湜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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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今风头正盛的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倾向是消除传统马克思主义中的历史决定论因素,而弘扬其改变世界的行动主义之倾向。如果我们不是怀着偏见把后马克思主义视为一种无稽之谈的话,那么,就有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后马克思主义为何会有此主张?对此问题的探讨,使我们不能不重新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历史决定论与主体能动性的关系,或者说,在这种哲学中,改变世界的实践何以可能的问题。通过考察,我们将会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指向改变世界的哲学,它肯定了人具有改变世界的历史行动的能力,而这就预设了世界的可改变性,即预设了世界至少不是被全然决定的,否则,改变世界就是不可能的。但另一方面,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又往往被理解为一种历史决定论,而这在逻辑上使得改变世界成为不可能或不可理解之事。于是,矛盾生焉。对于强调理论与实践相一致的马克思主义来说,这一矛盾无疑并非细枝末节之事,而是根本性的大问题,也不可避免地成了每一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关注的核心问题。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上的每一重大变化,都可以看成是对这一矛盾处理方式的变化。第二国际、列宁、苏联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直到后马克思主义,都是具有典型意义的代表性处理方式。从当今后马克思主义所引发的激烈争论来看,这一矛盾仍然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根本性问题,因而有必要通过分析以往处理方式的得失来探寻一种更好的处理方式。

  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改变世界,因而其理论对象是改变世界的人的历史行动,而非以往只是解释世界的哲学所指向的超验之物。在这一点上,马克思恩格斯承接费尔巴哈,认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并不拥有任何无穷尽的丰富性’,它并‘没有在任何战斗中作战’!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1]。当然,人作为有限的存在,他的活动是受限制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这就是说,尽管这种创造或改变世界是有条件的,即受到制约的,只是对既有世界的某种改变,而不是随心所欲地无中生有,但无论如何,历史总是人们自己创造的,而不是“历史”自身把人当作自己的工具而自行发展的。

  马克思的这一观念是在批判思辨唯心主义中发展起来的,而这一发展的实质就是历史主体从某种超越的存在向现实的人的转变。但这一从思辨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的转变却提出了一个在思辨唯心主义中不成问题的问题,那就是改变世界何以可能的问题。在思辨唯心主义那里,活动主体如马克思所揭示的,是超越的无限者,是绝对精神,而外部世界不过是这一绝对者的异化,而非绝对的异己性存在,因而所谓创造历史就不过是这一绝对精神的自我展现而已。显然,这种展现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创造或改变世界,而只是绝对精神的一种内部变换。而现实的人作为有限的存在者,他所面对和要改变的世界乃是实实在在异在的,因而这种改变便决非自我展现,而是实实在在地对异在世界的改变。这样一来,要能够创造历史即真实地改变世界,就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即异在的世界本身是可改变的。如果马克思以改变世界为自己哲学之目标,那么在逻辑上就必然要设定世界的可改变性。到此为止,一切都没有问题。但问题在于,人们往往又以各种方式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阐释为一种历史决定论。于是,矛盾便出来了:一方面,马克思明确宣布,他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以改变世界为指向;另一方面,按照之后的各种历史决定论解释,改变世界又是不可能的。基于这种历史决定论的解释,自第二国际以来,这一在马克思那里不成问题的问题便成了所有马克思主义者不得不面对的重大问题,从而人们不得不以各种方式来消除这一矛盾。不同的消除方式,也就构成了不同的马克思主义阐释类型。第二国际,苏联马克思主义,卢卡奇、葛兰西、阿尔都塞等西方马克思主义,以及后马克思主义,是其中的代表性理论范式。

  改变世界与世界的可改变性问题,无疑与西方哲学中一个更一般性的问题即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的关系密切相关。但由于人改变世界的活动不能还原为自由意志,故其间又有重大差别。自由意志在某种意义上可视为人的一种内在状态,因而自霍布斯以来的诸多哲学家便能够对决定论与自由意志之关系问题持一种兼容论的立场;而改变世界的实践作为一种客观的活动具有非内在性,因而便不可能合理地在决定论与改变世界的关系问题上持一种兼容论的立场。在此意义上,这一问题只是那些把改变世界作为其理论目标或至少目标之一的哲学所特有的问题。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最为明确把改变世界作为其自身之鹄的,从而将改变世界与世界的可改变性问题极为鲜明地凸显出来,因而此问题可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特有的核心问题。

  在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将改变世界视为其实践哲学目标之一的,因而,正是他最先明确意识到改变世界与世界的可改变性之间的关系,从而考察了人的不同活动类型的性质与其活动对象的性质之间的关系。在其哲学中,人类活动被划分为理论、实践和创制三种基本方式。理论的对象是“出于必然而无条件存在的东西”,即“永恒的东西”,而“创制和实践两者都以可变事物为对象”。[3]实践与创制又有所区别,一般而言,实践是一种自身构成目的的活动,而创制的目的则在活动之外,从而与当今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和创制两类活动统一地称为实践不同。[4]从对象的可变与不可变性来看,人的三种类型的活动对应的是两种不同的世界。

  如果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统,把亚里士多德的创制和实践统称为实践的话,那么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与活动类型相关,便存在着两个世界:一者是“可变事物”的世界,另一者则是“永恒的东西”的世界。显然,世界的可改变性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与人的活动的不同类型相关联的。只有作为实践活动之对象的那一世界才是可改变的,而作为理论活动之对象的世界,由于是“出于必然而无条件存在的东西”,因而是不可改变的。这样一来,世界的可改变性与不可改变性之间的对峙,便同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对峙对应了起来。由于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理论活动与实践活动被分配在“永恒的东西”与“可变事物”两个世界之中,因而便不存在改变世界的实践活动与世界的不可改变性之间的理论矛盾。当然,矛盾不是不存在了,而是被转移到了那些“永恒的东西”作为本原如何产生出作为现象的“可变事物”这一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上了。一旦人们不再认可亚里士多德的二重世界理论,而将两个世界归结为一,那么这一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便不可避免地会浮现出来。而这便是自第二国际以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

  二

  不同于纯粹的学者,第二国际的理论家尽管没有强调马克思的核心范畴实践,但他们同时作为社会主义运动的参与者、领导者,不可避免地要考虑现实实践问题,因而,他们最为直接地感受到了理论的决定论趋向与现实实践之间的张力。

  依科拉柯夫斯基之见,第二国际时期是马克思主义的“黄金时代”,因为它在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非常广泛的影响,但马克思主义理论却在这一时期停滞了。这是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些“直接继承人”是在“一个相对平静的时期”里形成其理论的,他们关心的问题是“以不同的方式将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有关人和自然的全面理论而加以系统化,使之能代替对立的资产阶级学科,并为工人运动提供其战斗者们易于掌握的广泛而一贯的世界观”。与此目标相关,如何与强势的自然科学相一致,并借助于科学来增强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力,成为了他们首要考虑的问题。这一点在第二国际主要理论家考茨基那里表现得十分突出。他说道,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基础是纯粹科学的……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是纯粹的科学”[5],而“科学社会主义是建立于纯粹科学之上的应用科学”[6]。为此,考茨基特别强调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相似性。他认为,“自然是一般,社会只是自然界中的一个特殊事例”[7];社会规律“并不与自然发展的规律相矛盾,而毋宁可以说是自然发展规律的自然继续”[8]。因此,人类的发展以及动植物的发展遵从着相同的普遍规律。这一规律概括起来就是:“社会的改变和物种的改变一样都可归因于环境的改变。如果环境保持不变,这个环境里居住的有机体和社会组织也就不变。有机体和社会组织的新形态是由于适应改变了的环境才出现的。”[9]他甚至认为,自然与社会共有的这一发展规律是历史唯物主义与进化论的“共同基础”[10]。考茨基对于自己思想中的进化论因素并不隐讳,他在回顾自己的思想发展时写道:

  我很早就开始探索一种历史观,但是对于我来说,这种历史观首先是与自然科学思想相联系的,并不是与经济学思想相联系的。当然,社会主义的文献很快就使我意识到了经济因素的意义。随着我的经济学知识的进步,我也一步一步认识到了经济因素对于历史发展的意义,但是我仍然保留着对于历史中的自然因素的兴趣,继续把历史的发展与有机体的发展联系起来。

  他认为自己的方法因此也与马克思、恩格斯的方法有所区别:

  他们是从黑格尔出发的,我是从达尔文出发的。我所研究的首先是达尔文,后来才是马克思;首先是有机体的发展,后来才是经济的发展,首先是物种的生存斗争,后来才是阶级斗争。

  考茨基也特别强调,这一作为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与主张决定论的一般唯物主义相关联的,即历史唯物主义是“与一个巨大的世界观有机地结合为一体”的,这个“巨大的世界观”就是唯物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发展他们的历史观以前,“已经在哲学上达到一种唯物主义的观点了”,他们的历史观就是从这种“十分确定的哲学出发”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之所以把他们的历史观称为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是因为这种历史观是从他们的唯物主义思想,他们的唯物主义世界观里产生出来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应用到历史上的唯物主义”。

  这只涉及考茨基历史观之理论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实践者,他又不可能持一种完全宿命论的立场。正如麦克莱伦所指出的那样:

  考茨基的政治观绝不是机械论的。他总是强调阶级意识的重要性,而且甚至在列宁之前,就预示在列宁的“从外部灌输阶级意识”理论中包含的一些东西……一个组织完备的党的经常性责任就是去传播阶级意识,并向无产阶级提供一种连贯的政治理论;而零敲碎打的改良主义主张是永远不够了。

  问题是,如果历史过程连同人的意志都是被决定的,那这种灌输从理论上看如何可能呢?考茨基承认,“社会民主党作为无产阶级在阶级斗争中的组织,不能没有道德理想,不能不在道德上憎恶剥削和阶级统治。但是,这种理想不可能从科学社会主义那里得到支持……科学只与对必然性的认识有关”。这样一来,考茨基所说的道德理想就只能是外在于历史观的东西,而这就与其决定论的历史观在理论上处在一种自相矛盾的状态。

  这种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内在张力,在第二国际的另一位主要理论家伯恩斯坦那里表现得更为显著。伯恩斯坦曾自认为比考茨基同实际运动有更多的联系,而在理论造诣上远不及考茨基,因而对这一矛盾及其解决的表达就更为直白了一些。伯恩斯坦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把这一矛盾分配在“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两个分离的层面中予以化解。他认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表述是“马克思主义的纯粹科学”,而这种作为“纯粹科学”的唯物史观,“就是关于历史必然性及其根源的问题。做一个唯物主义者,首先意味着把一切现象归因于物质的必然的运动……决定思想和意志趋向的形态的是物质的运动,思想和意志趋向以及从而人类世界的一切现象因而也是物质上必然的”。一句话,“把唯物主义专用于解释历史,就意味着从根本上主张一切历史的过程和发展的必然性”。

  这样一种主张“此后的一切现象都是由已存在的物质的总和和它的各部分的力量关系预先决定的”宿命论,自然无以使灵活地应对现实状况的实践成为可能。但不要紧,伯恩斯坦认为,马克思主义除了早期的这种独断的决定论之外,还有后期灵活得多的应用学说。前者是不变的“纯粹的理论”,而后者则是可变的“应用的理论”。这两种理论的地位是根本不同的:

  如果把纯粹科学的任何一个原理去掉,也就随之去掉了基础的一个片段,于是整个建筑的一大部分就失去了支柱,成为摇摇欲坠的了。应用科学的原理却是另外一种情况。这些原理可以取消,却丝毫不致震动基础。

  这样一来,他也就能够以“应用科学”的名义,承认观念力量对人的行为具有影响,且这种“观念力量”“不但是理智上的利益,而且是道德上的利益,因而它也固有一种道德意义上的观念性”,从而将这些与决定论相矛盾的东西,纳入到他的马克思主义应用理论中。而至于如何处理早期的“纯粹科学”与后期的“应用科学”之间的矛盾关系,伯恩斯坦则试图求助于新康德主义。他写道:“在我看来,‘回到康德去!'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主义理论也是适用的。”这在当时新康德主义在德国各大学占统治地位的背景下,无疑是很自然的。

  第二国际理论家们感受到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这种张力,但他们往往以一种折中主义的方式将之含混过去,而并未试图以马克思的方式克服这一矛盾。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些“直接继承人”,是在“一个相对平静的时期”里形成其理论的,主动行动的需要尚未达到迫切的程度,因而其理论便呈现出一种机械决定论占主导地位的“死板的教条”加折中主义。

  这一决定论与世界的可改变性之间的张力,后来在苏联哲学中继续以相似的方式存在。“十月革命”之后,苏联亦步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建设时期,无产阶级创建新社会的行动时期已经过去,哲学也与之相适应,从列宁晚年的辩证法探索转回到类似第二国际的理论范式。苏联哲学当以20世纪30年代以来逐步形成的教科书体系为代表。在这一体系的形成过程中,斯大林撰写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斯大林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这种“推广”在他那里极为简捷:

  既然自然界、存在、物质世界是第一性的,而意识、思维是第二性的,是派生的;既然物质世界是不依赖于人们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而意识是这一客观实在的反映,那么由此应该得出结论:社会的物质生活、社会的存在,也是第一性的,而社会的精神生活是第二性的,是派生的;社会的物质生活是不依赖于人们意志而存在的客观实在,而社会的精神生活是这一客观实在的反映,是存在的反映。

  但斯大林又指出,上述说法并不排斥思想、理论等“反过来影响社会存在”。但在决定论的条件下,这种“反过来影响社会存在”从学理上看是如何可能的,斯大林并未说明,后来的教科书体系也一般未给予合理的说明。于是,尽管苏联学界对第二国际在政治上持极为严厉的批判态度,但其理论体系的主导性倾向仍是一种与之类似的机械决定论。

  第二国际以及斯大林教科书体系,因其正统地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机械决定论阐释,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极其严重的理论后果,使得人们一般地将马克思主义理解成一种经济决定论或经济主义。正如后来葛兰西所指出的那样:“经济主义迷信成为实践哲学最远播的形式,使实践哲学在高级知识分子中间丧失了相当的文化影响力,尽管它可能也赢得了不少普通民众和二流知识分子”,于是,“往往有这种情况,人们同历史经济主义作斗争,却以为在反击历史唯物主义”。

  三

  面对既有理论与现实生活的背离,与第二国际理论家们不同,列宁与卢卡奇等并未回避问题,而是进行了富有意义的探索。

  在20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开始进入帝国主义阶段,由于帝国主义之间的战争,出现了有利于无产阶级革命的形势。1917年,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1920年前后,德国、匈牙利、意大利等国相继爆发了革命。但当时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领导机构的第二国际所阐释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却不能说明这种形势,各个国家的工人党甚至直接投身到帝国主义战争之中。这种情况表明,必须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新的阐释,以适应革命的需要。

  麦克莱伦说,“列宁早年并不认为马克思主义需要一个哲学上的特殊组成部分”,言下之意是列宁早年不重视哲学。列宁早年的确对黑格尔的辩证法有轻视之意,认为恩格斯“坚持辩证法,选择例子证明三段式的正确,不过是科学社会主义由以成长的那个黑格尔主义的遗迹,是黑格尔主义表达式的遗迹罢了”。但列宁作为一个卓越的革命家,面对革命形势的变化,在从反对民粹主义转向唤起无产阶级主体意识之际,却不能不转向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以解决历史规律性与人的能动作用之间的关系问题。诚如张一兵教授所指出的那样,此时列宁“有两方面的思考线索:一是他自1900年开始关注的无产阶级现实的主体能动性;二是聚焦于实际斗争策略中的灵活性”,或者更明确地说,“列宁的思考点正逐步转向革命党人与俄国社会发展的物质环境之间相互作用上,且他更关注的是人对社会环境的能动作用”。而关注辩证法问题正是为了克服先前他所接受的普列汉诺夫对马克思主义带有进化论甚至经济决定论倾向的理论解释的缺陷。

  正是出于这样一种实践旨趣,列宁才在1914—1915年间,“置笼罩全欧洲的‘一战’风云于不顾,潜心埋头研究黑格尔哲学,研究辩证法问题”。只有置于这一语境中,我们才能理解列宁所发出的深深感叹:“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1章。因此,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对比之下,这一评论与他早年对黑格尔的看法相去何其远也!正是通过这些研究,列宁与考茨基、普列汉诺夫等人拉开了距离,认识到其理论局限之所在。在列宁的观念中,“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为自己绘制客观世界图景的人的活动改变外部现实,消灭它的规定性(=变更它的这些或那些方面、质),这样,也就去掉了它的外观、外在性和虚无性的特点,使它成为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客观真实的)”。“这就是说,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基于这样的哲学观念,强调“无产阶级现实的主体能动性”自然不再成为问题。但是,这种主体能动性与原先所强调的客观规律性是何关系呢?这是必须从理论上说明的问题。列宁同时也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研究中,他一方面试图将人的实践活动视为客观的存在:“客观过程的两个形式:自然界(机械的和化学的)和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另一方面则指出主观逻辑的客观依据:“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但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探讨没能够进行下去并得到系统的表述。

  与列宁面临的问题相同,卢卡奇亦需反驳第二国际的庸俗唯物论、社会进化论和新康德主义,而论证革命意识的重要性以及意识与存在、主体与客体、价值与事实的统一性。特别是当无产阶级革命在俄国取得胜利之际,人们首先提出的问题便是,为什么革命没有按照第二国际理论家的社会进化理论在西欧发达国家首先获胜,而是在社会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俄国首先获胜?一种最直接的解释便是,这些发达国家中的无产阶级缺乏革命意识。而这种结果正是第二国际的正统理论长期统治所造成的。因此,首要的问题是说明革命意识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这种对于自发的革命意识或主体能动性的强调和说明,在当时的许多重要理论家著作中都有体现,但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无疑是理论上最深刻、最系统因而最具代表性的著作。

  与列宁通过黑格尔辩证法解决主体能动性问题相似,卢卡奇也不隐讳其书中的黑格尔主义理论倾向:他反对那种“过高地估计了费尔巴哈作为黑格尔与马克思之间的中介作用”的观点,而以“马克思直接衔接着黑格尔”作为该书“许多论述的基础”。事实上,如果要超越第二国际的庸俗唯物论与新康德主义哲学,作为康德主义对立物的黑格尔主义可能也是最易得到的理论武器了。因而,如果我们比照黑格尔哲学的逻辑结构——“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当能更容易抓住《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的理论逻辑。该书中最重要的概念无疑是“历史”与“阶级意识”。如果在此把“历史”理解为黑格尔哲学中“实体”概念的类似物,把“无产阶级”理解为历史的主体-客体,“无产阶级意识”便是无产阶级对于自己历史使命的自觉,那么,我们就能够清楚地把握《历史与阶级意识》的逻辑结构。若从其理论逻辑的终点倒过来看,无产阶级意识作为阶级意识的最高体现,构成了该书的最高范畴,即其思想逻辑的终点;而为了证成“无产阶级意识”这一最高范畴,便须先确认或设定这一“无产阶级意识”的阙失即未自觉状态(否则论证便没有必要);但未自觉需要一个根据,这根据便是“物化意识”,而物化意识的存在又是由于“物化”现象的存在。但物化之所以可能,又预设了一种非物化的前提,这便是“总体性”概念,所谓“物化”,正是相对于总体性而言的,是总体性的失落或失陷。这“总体”便是思维或意识与存在的统一、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而作为这统一体或“总体”的,便是“历史”。“历史”因此构成了卢卡奇全部理论的逻辑出发点或基础。

  由于陷入物化意识之中,“资产阶级的直观态度没有能力把握历史,这种没有能力分化为两个极端:一个是作为专横的历史创造者的‘伟大的个人’,一个是历史环境的‘自然规律’”;而阶级利益的推动,却迫使无产阶级超越这种直接性,而达到对于自己存在的辩证本质的认识,即意识到自己作为历史的“同一的主体-客体”、“创世的‘我们’”。无产阶级并非一开始就能认识到自己是“行动的主体”,恰恰相反,无产阶级首先是“作为社会事件的纯粹客体而出现的”,在生产过程中,工人“是一个被简化为量的数码,是一个机械化了的、合理化了的零件”,而“这样一来,对工人来说,资本主义社会直接表现形式的物化特征就被推到了极点”,“但正因此,他就被迫力求超越上述状况的直接性”。一旦“工人认识到自己是商品”,“这时意识不是关于他所面对的客体的意识,而是客体的自我意识,意识这一行为就彻底改变了它的客体的对象性形式”。于是,“如果资本的物化被融化为它的生产和再生产的不停的过程,那末在这种立场上,无产阶级就能意识到自己是这一过程的真正的——尽管是被束缚的和暂且是不自觉的——主体”。而这就意味着无产阶级意识达到了自觉。这种自觉决非仅仅是一种理论意识,而是一种实践意识,它必定会参与到改变现实的实践中去,从而推动无产阶级社会革命的实现。至此,卢卡奇便似乎完成了其全部理论论证,从理论上说明了主体能动性与历史客观规律性的统一。

  但是,卢卡奇这里所论证的主体能动性是否为一种真正的能动性,仍然是可质疑的。这里的根本问题仍在于黑格尔式的“总体性”。因为在卢卡奇的论证中,无产阶级之达到自我意识,并非无产阶级之内在的自发行为,而是受制于总体的历史性,只有在总体历史进展的某一个阶段上,由于被置于性命攸关之处境,无产阶级才被“推到了”自我意识之中。这样,无产阶级之自觉就仍然是一种历史必然性,而无关乎其自发性。正如梅扎罗斯所指出的那样:

  “把现存理解为变易”,并按照对其“过程的”特征的正确理解“发现它”——由于意识到意识的工作——就成了对现存的不断增长的矛盾的理想化的解决。这样,《历史与阶级意识》的整个事业就不得不仍然停留在黑格尔体系的某些重要范畴的局限之内。

  因此,问题仍然存在。

  四

  面对理论与实践之间这种张力,葛兰西开辟了另一条解决道路,试图将复杂的多元实践情景纳入理论考量的视野之中,为历史主体的自主性留下活动的余地。但这一条道路的发展却最终导向了后马克思主义者拉克劳、莫非等人完全否认历史规律的极端实践主义境地。

  虽然葛兰西同卢卡奇一道被视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但面对同样的理论与实践的背离问题,他却走了一条与之相当不同的探索道路。这条道路的不同,一方面,从实践上看,在很大程度上当起始于葛兰西作为意大利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切身斗争经历及在狱中对这一经历的反思;另一方面,从理论渊源上看,与卢卡奇经过狄尔泰、西美尔等人的新康德主义生命哲学的影响而走向黑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不同,葛兰西接近黑格尔和马克思哲学是通过克罗齐这一中介实现的,克罗齐对于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性解读,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葛兰西的哲学思想。

  葛兰西首先不是作为一个学者而是作为一名政治活动家走向马克思主义的,他首先关心的是社会主义如何获得胜利,而不是纯粹哲学理论问题。这使得他在“十月革命”胜利之际宣称:

  这是反对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的革命。在俄国,马克思的《资本论》与其说是无产阶级的书,不如说是资产阶级的书。它批判地论证了事件应该如何沿着事先确定的进程发展下去:在俄国无产阶级甚至还没有来得及考虑它本身的起义、它本身的阶级需要和它本身的革命之前,由于西方式样的文明的建立,怎样会必定产生一个资产阶级,又怎样会必定开始一个资本主义时代。但是,已经发生的事情战胜了意识形态。事件已经冲破了这种分析公式,而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俄国历史好像应该按照这一公式发展。布尔什维克否定了卡尔·马克思,并用毫不含糊的行动和所取得胜利证明: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并不像人们可能认为和一直被想象的那样是一成不变的。

  当然,葛兰西并未全盘否定《资本论》。他随后补充说:“如果说布尔什维克否定了《资本论》中的某些结论,但他们并未有抛弃它的富有生命力的内在思想。”显然,此时葛兰西所理解的马克思是第二国际所阐释的马克思,而非真正的马克思。但是,这些评论所显示的确是与卢卡奇不同的行动主义倾向。这也就是麦克莱伦所说的,“葛兰西深受索雷尔激进工联主义的影响”,“恢复了马克思主义思想中主观的、具有创造性的方面”。而这种强调具体历史情境中能动性的倾向奠定了葛兰西日后创造性地将马克思哲学阐发为一种具有独特意蕴的实践哲学的基础。这正如博格斯所言:

  葛兰西在目睹了第二国际的失败以后相信,社会主义革命不会从资本主义经济的崩溃中机械地到来的,而必须靠建立,是在广阔的历史舞台上经过有目的的人类活动才能获得的。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不可能期待任何笔直的道路……葛兰西论证说,要有这样的认识,就需要建立马克思主义的新的(重建的)哲学基础,它将恢复社会主义政治学的主观维度,并把人类的活动者置于革命进程之中。

  但葛兰西并不只是一个行动者,他在狱中对俄国“十月革命”和意大利共产党革命经验的反思,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并阐发出一种他称之为“实践哲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一般哲学倾向而言,葛兰西与卢卡奇一样,十分强调整体性概念,这使得他们倾向于黑格尔主义。但是,与卢卡奇不同,葛兰西的黑格尔主义是经过克罗齐的中介的,是“在新黑格尔主义者克罗齐多多少少的影响下”而形成的,或者,用约尔更准确的话来说,“葛兰西的头脑中似乎存在着一场列宁与克罗齐之间的永恒的对话”。

  尽管克罗齐被视为最为重要的新黑格尔主义者,但他对黑格尔哲学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改造,这就是他对于所谓的黑格尔哲学中死东西和活东西的区分。克罗齐对于黑格尔批判的要点,在于他意识到不能像黑格尔那样,将具有不可还原的差异的实在归结为理念之绝对整体性。诚如朱光潜先生所言:“克罗齐对于黑格尔的最重要的批评在‘相反者’与‘相异者’的混淆。他以为黑格尔的许多错误都是从这个混淆起来的。”而“相异者”或“相异概念”,则“无疑是受了康德的影响”。其要害在于,“相反者”之间的关系,是“正反两项相冲突,在合中得到调和;在未合以前正与反都是抽象的,不真实的,在合中它们才变成具体的,真实的”;与之不同,“相异者如直觉(美)与概念(真)、经济(益)与道德(善)虽有高低等差,却各是具体的,真实的”;而且,“相异者由低升高,如直觉升为概念,低者虽失其独立性(直觉在概念中已非单纯的直觉),却仍保留在高者中成为高者的一个基本要素(直觉在概念中是一个基本要素)”。更为重要的是,相异者之间的低者可以离开高者而独立存在,而高者却不能离开低者独立存在,如“艺术本是直觉,于理应先于哲学(概念),而可离哲学而独立”。

  无疑,克罗齐在根本观念上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是一致的,这可从他把世界之本质归结为精神或心灵见出,虽然由于受柏格森的影响,对精神或心灵的规定尚有含混不清之处。尽管有这种一致,但与黑格尔力主低者倚赖高者,把一切差异统统消融在绝对精神中不同,克罗齐认为,低者有不依赖于高者而存在的独立性。这就提供了某种新的理论框架,在其中,能够避免黑格尔式的基于绝对总体性的历史目的论或历史决定论,而获得某种现实感。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看作是在后结构主义、后马克思主义那里大行其道的反本质主义或强调偶然性理论的滥觞。这当给了葛兰西以某种灵感去重构适合于现实生活的实践哲学。从这一思路出发去理解马克思,便与黑格尔主义式的理解大不相同。如果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或各个层面理解为最终为某一因素所统合,那么,历史唯物主义就只能被视为一种历史决定论,而无论这种理解是第二国际或斯大林式的经济决定论,还是卢卡奇式的历史决定论。而若将克罗齐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加以改造去理解马克思,则社会生活之总体便并非一种为某一单一因素决定而其他因素只是其表现的绝对有机整体,而是一种各个层面各有其独立性而又互相交织的历史的相对总体。葛兰西写道:

  结构和上层建筑形成一个“历史的集团”。也就是说,复杂的、矛盾的和互不协调的上层建筑的综合是社会生产关系综合的反映……这种推理建立在结构和上层建筑之间必然的交互作用的基础上,这种交互作用无非是真实的辩证过程。

  与此同时,也应该把构成社会的人设想为处于历史行动中的人,即“应该把人设想成纯粹个人的、主观的要素,和个人与之保持能动关系的、群众的、客观的或物质的要素这两者构成的一个历史集团”。在这样理解的总体中,决定历史运动的便不是某一单个因素,而是诸因素的复合。在葛兰西看来,历史必然性不是某种离开人的历史活动的纯粹客观之物,而正是客观条件与主体普遍意识的一种“复合体”。这样一来,葛兰西给予了历史唯物主义一种新的解释,这种解释为人的能动作用留下了空间。

  葛兰西克服历史决定论而又同时避免陷入唯意志论的存在论设定,是走向一种绝对的历史主义。这种历史主义的要点在于,将社会存在理解为历史集团活生生的实践,而反对对于社会生活的抽象化、固定化理解。例如,那种经济决定论所主张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一般都从抽象的物质概念开始。但葛兰西指出:

  对于实践哲学来说,“物质”既不应当在它从自然科学中获得意义上来理解……也不应当从人们在各种唯物主义形而上学中发现的任何意义上来理解。应当考虑到一起构成为物质本身的各种不同的物理(化学、机械的等等)特性……但也只是在它们变成一种生产的“经济要素”的范围内。所以,物质本身并不是我们的主题,成为主题的是如何为了生产而把物质社会地组织起来。

  为此,葛兰西还尖锐地指出: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客观的”观念显然意指一种甚至存在于人之外的客观性;但当人们断言即使人并不存在,某种现实也会存在时,人们或者是在用隐喻说话,或者是落入到一种神秘主义中去了。我们只是在同人的关系中认识现实,而既然人是历史的生成,那么认识和实在也是一种生成,客观性同样如此,等等。

  毫无疑问,从实践上看,葛兰西的这些探讨对于社会主义运动有着难以估量的重要意义,而从理论上看,尽管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推进,但总的来说,仍然具有某种含混之处,仍然未能清晰地说明这种人和实在的历史的生成是如何进行的。并且,对物质等概念的如此处理,无疑是深刻且具启发性的,但在更多的意义上恐怕只能说是机智的。因为,说到底,仍然必须说明历史过程中人与实在的关系,而不能仅仅用历史的生成来取消这一根本性问题。对此,约尔的评论可能是恰当的:“也许葛兰西从未解决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确定性同克罗齐的历史相对性和主观性的内在冲突,但他至少一生都对这一问题保持着清晰的认识。”这一内在冲突体现在葛兰西思想中两个重要观念的相互矛盾上:“第一个观点是把革命运动建立在工厂委员会的基础上,第二个观点是关于革命政党的观点。”第一个观点强调工人的自发性,第二个观点则强调革命政党或“现代君主”的能动作用。

  葛兰西所遇的问题仍然存在,困扰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并推动着他们寻找新的解决之道。阿尔都塞可以说是沿着葛兰西的思路从理论上作了重要推进的重要人物。阿尔都塞对葛兰西颇为推崇,他常将马克思、列宁、葛兰西并提,认为比之卢卡奇,“葛兰西则要高得多”,“对上层建筑这个今天的根本性问题提出了一些极其独到的、甚至天才的观点”,其“关于领导权的概念,这是从理论上解决经济和政治互相渗透问题的一个卓越典范”。阿尔都塞在思想上的确受葛兰西影响颇大。赵一凡曾断言,“阿氏机器说与多元决定论,明显援引葛氏‘有机国家’说”,当非虚言。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就是对于葛兰西之历史必然性是客观条件与主体普遍意识的一种“复合体”观念的精细化或结构主义改写。

  阿尔都塞与葛兰西的问题意识大致相似,都是试图说明同样是社会主义革命,为什么俄国成功了,而其他国家的却失败了。这一问题显然无法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基本原理去说明。阿尔都塞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之所以不能解释这一问题,并非这一理论本身在其创始人那里存在什么问题,而是人们对之作了不正确的解释,特别是与对辩证法的黑格尔主义解释有关,即与人们对马克思关于他的辩证法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的错误理解有关。针对当时流行的卢卡奇、萨特等人对马克思的黑格尔主义式阐释,阿尔都塞认为,“今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应该看到,黑格尔的影子是最主要的幻影之一。必须进一步澄清马克思的思想,让黑格尔的影子回到茫茫的黑夜中去;或者,为了达到同一个目的,需要对黑格尔本人进行更多的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如果只是简单地颠倒黑格尔的话,“最终必定把历史的辩证法彻底降低为产生一系列生产方式的辩证法,实际上也是降低为产生各种技术的辩证法。这些尝试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上有自己专有的名称,叫做经济主义,甚至技术主义”。

  对于马克思关于必须把黑格尔辩证法“颠倒过来”的名言,阿尔都塞有自己独特的理解。他认为:“如果谁硬要认为是把思辨哲学倒过来(例如为了从中得出唯物主义),那他就会不自觉地成为哲学的俘虏,正如蒲鲁东成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俘虏一样”,因为“说辩证法能够像外壳包裹着内核一样在黑格尔体系中存身,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神秘的外壳根本不是思辨哲学、‘世界观’或‘体系’,不是一种可被认为同方法相脱离的成分,而是本身就属于辩证法……因此,为了解放辩证法,只剥去第一层外壳(体系)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它从紧贴着它躯体的第二层外壳中解放出来;这第二层外壳,我大胆认为,就是同辩证法本身不可分割的一层皮,它在本质上就有黑格尔的性质。据此我们可以说,剥去外壳绝不是没有痛苦的,这实际上是破除神秘形式的过程,也就是改造其内核的行动”。这一改造的结果,阿尔都塞认为就是:

  “矛盾”是同整个社会机体的结构不可分割的,是同该结构的存在条件和制约领域不可分割的;“矛盾”在其内部受到各种不同矛盾的影响,它在同一项运动中既规定着社会形态的各方面和各领域,同时又被它们所规定。我们可以说,这个“矛盾”本质上是多元决定的。

  通过这一改造,马克思的矛盾就“完全不是黑格尔的矛盾”。黑格尔固然也讲到矛盾的复杂性,但“这种复杂性不是真正多元决定的复杂性,它只是徒具多元决定的外表,实际上却是内在化的累积”。尽管黑格尔也谈到多种因素对于历史过程的作用,但“在这些决定因素中,任何一种因素在其本质上都不是其他因素的外在因素,这不仅因为它们共同组成一个独特的有机总体,而且主要因为这个总体在一个统一的内在本源中得到反映,这个本源就是所有这些具体的决定因素的真理性”。而在马克思这里,“在社会中,‘生产关系’并不单纯是生产力的现象,而且也是生产力的存在条件;上层建筑并不单纯是社会结构的现象,而且也是社会结构存在的条件”,从而,“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经验,一切矛盾在历史事件中都以多元决定的矛盾而出现;这种多元决定正是马克思的矛盾与黑格尔的矛盾相比所具有的特殊性”。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其批判黑格尔的进路与克罗齐、葛兰西的相似之处。

  当然,阿尔都塞并非单纯的矛盾多元决定论。在阿尔都塞看来,“具有各种固有特质的诸矛盾,在特定的场所集聚、凝缩,就是矛盾的多元决定。不是本质决定现象,而是诸矛盾异质地相互决定,同时,那些水平的相互决定是被‘最终层次(经济基础)的矛盾’垂直地决定的,及各个部分领域的活动范围是被限定的、相互结合的”,从而,“在马克思那里,重要的不仅是诸矛盾的相互转化(仅仅如此就已经不再是并存的多元论了),而是只是这种相互转化的决定成为可能的垂直的‘最终层次的决定’。这是因为,正是这垂直的决定作用,才创造出统一的社会结构”。确定了矛盾的多元决定理论之后,阿尔都塞就容易以之反驳对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解释,并说明历史的非单一性发展了。他写道:

  正是这种十分特别的规定性(多元决定)使马克思主义的矛盾具有特殊性,并能够从理论上阐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不论是理论实践还是政治实践。只有多元决定才能使我们不把有结构的复杂整体(例如社会形态,这是迄今以来的马克思主义实践所真正致力的唯一对象)的具体演变看作是外界“条件”作用于一个固定的有结构整体(以及它的范畴、范畴的固定顺序)而产生的偶然演变,而把这种具体演变看作是复杂整体内部的具体的结构调整,每个范畴、每个矛盾以及通过结构调整得到反映的主导结构各环节,都在结构调整中起到了本质的“作用”。

  毫无疑问,在阿尔都塞对辩证法的多元决定解释中,经济决定论或者说经济主义是得到了相当彻底的克服,对历史行动可能性也给出了相当合理的说明。但是,这种成功却也不是没有代价的,代价就是理论内部自洽性的某种丧失。与葛兰西所遇到的问题大致相似,那就是如何进一步说明诸矛盾在水平上的相互决定和经济基础在垂直方向上的最终决定之关系。如果经济是最终的决定作用者,那么,其他诸矛盾还如何能起到“本质的‘作用’”?阿尔都塞并未清楚地说明这一根本性问题。矛盾的多元决定与经济的最终决定两者之间仍然存在着理论上的张力。但最终,阿尔都塞偏向了多元决定一端,走向了“偶然的唯物主义”或“相遇的唯物主义”。

  这种相遇的唯物主义认为:

  在偏离的“无”当中,发生了原子与另一原子的相遇,这个事件也只有在原子平行状态的条件下才能到来,正是这种平行状态——它仅仅在一种场合被干扰——引发了无穷量的原子的巨大堆积和纠结,进而创生了世界……进而有了秩序的形式和存有的形式,它们的诞生归根结底导源于此种堆积,它们之所是也由相遇的结构所决定;进而,相遇一旦被引发(这里没有从前),就有了结构相对于其元素的优先性;进而,最终,就有了我们必须称之为元素之间的某种吸引和补充的情况——它在相遇中起着作用,以及元素“随时可能碰撞—纠结的态势”——相遇因此而“成形”,也就是说,获得形式,最终引发各种形式以及新的形式。

  由此得出的结论便是:“相遇的唯物主义包含于对目的、对理性的、世俗的、道德的、政治的、美学的凡此种种一切目的论的拒绝之彻底性之中。”

  不难看出,在这种相遇的唯物主义中,传统西方哲学中的本质对于现象、必然对于偶然的优先性关系已被完全颠倒了过来。这样一来,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决定论理解特别是经济决定论的放弃,阿尔都塞理论内部的逻辑自洽问题倒是获得了一种解决。但这种解决的代价却又是十分沉重的,那就是我们的行动只是对于眼前局面的应对,而不再有终极的目标和意义。

  后马克思主义在否定决定论的道路上更进了一步。后马克思主义当以拉克劳和莫菲为典型代表,他们的《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走向激进民主政治》一书亦堪称后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作。拉克劳、莫菲进一步发挥了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观念。他们认为阿尔都塞还不彻底,还“不能在马克思主义话语之中产生它对总体的解构作用,这是因为,从一开始就存在着要适应阿尔都塞话语之中另一个中心因素的企图。严格地说,即适应经济的最后决定作用”。这一逻辑上的困境令二人感到不满:因为“假如社会有一个最后的因素决定它的运动规律,那么多元决定与最后决定之间的关系肯定按照后者简单的、一个维度的决定来理解”。所以,他们要彻底放弃那个最后决定,拒绝任何“总体的本质主义和要素的本质主义”,而回到据说是“最初阿尔都塞主义者的规划”,因为它“所预示的是完全不同的理论担保:不仅通过其范畴的逻辑崩溃——其结果是固定被解体要素的同一性——而且还通过对各种固定类型的批评,通过肯定每个同一性的不完整性、开放性和政治上的可协商特征来终结正统的本质主义”,并由之走向一种激进民主政治。

  但这样一来,马克思主义就不再能被说成是任何意义上的决定论体系了。这不仅是像拉克劳、莫菲这样的后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主张,而且实际上也是相当一部分马克思主义者的结论。例如,辛德斯和赫斯特在《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就得出了“马克思主义不是决定论,尤其不是经济决定论”的结论,他们声称,“马克思主义拥有一种非目的论的历史理论,按照这种理论,除了在现实进程和非预先给定的进程的结合中进行创造外,历史没有任何的必然性”。

  我们看到,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中,从第二国际的经济决定论到声称历史没有任何必然性的后马克思主义,其间的理论跨度是何等之大!

  五

  面对此情此景,人们不免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在对马克思思想的阐释中会产生这样两种完全相反的理论呢?难道马克思的思想之中果真包含着两种相反的逻辑吗?对这一问题的最简单回答是两个极端:一者认为在马克思思想中的确存在着两种逻辑,一者则否认之,或者变相地否认之,即认为如果以辩证方式对待这一问题的话,就不存在两种逻辑的问题。

  前一种回答为相当多的马克思批评者所持有,其中最著名者当为波普尔。波普尔一方面认为,马克思所持的是一种历史决定论或历史主义,并对之大加挞伐;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在马克思的一些早期著作中,要求人们必须在行动中证明自身,这是特别明显。这种态度——它可以被描述为马克思的行动主义——在他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最后一条中得到最明显的阐述:‘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但同时他又认为,“马克思著作中的这些强烈的‘行动主义’倾向受到了他的历史主义的抑制”。雷蒙·阿隆也指出,马克思主义中存在着“表述上的二元性,而马克思主义者千方百计地试图调和: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来做出客体化诠释,和从阶级斗争出发来诠释历史的发展演进,两者间如何协调,这是一个问题”。

  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之中,亦有不少论者持有波普尔那样的看法。如霍耐特这位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三代传人,便一方面批评马克思的经济决定功利主义倾向,另一方面则认为,“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或《法兰西内战》中提供的是一种‘表现主义’模式”,而“马克思本人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把经济学著作的功利主义途径与历史研究的表现主义途径系统地联系起来,尽管这两种模式在他的成熟著作中发生了冲撞”。

  后马克思主义者拉克劳更是对马克思理论中这种双重逻辑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揭示和批判。如果说在《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走向激进民主政治》中,拉克劳和莫菲更多的是从政治层面来论证其后马克思主义,那么在稍后一些时间出版的《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一书中,拉克劳则侧重于从哲学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的内在理论矛盾和决定论进行批判,特别是致力于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那一段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述,与《共产党宣言》中关于“迄今为止,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之间理论矛盾的批判分析。他写道:

  这两种解释在逻辑上是如何关联呢——一方面是生产力和生产的矛盾,另一方面则是阶级斗争(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社会中存在的阶级斗争采取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之间对抗这种简单的形式)?

  他还特别强调:

  应该看到两大矛盾的结构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在这个词的严格意义中存在着矛盾:在生产关系的特殊体系中,超过一定点的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它迟早会导致该系统机制的崩溃……但这是一对没有对抗的矛盾。对一个经济体系来说,无限的发展是不可能的,但是这个事实并非必然意味着它的崩溃就必须采取集团之间对抗的形式。

  由于认定了马克思主义中的这种自相矛盾之处,拉克劳就在解构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同时,致力于发展一种抛弃了本质主义的“偶然性、权威、政治优先性和历史性”社会关系理论。

  但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中,更多的是后一种回答,即否认马克思主义中存在着两种逻辑。简单的否认或对这一问题的无视,大量地出现在一般性教科书和论著中,无须再论。而较为复杂的否认则往往以某种辩证论的方式出现。这种辩证论的方式,前述卢卡奇的黑格尔式的历史主义辩证法当可视为一范例。但这种哲学思辨过于玄虚,如何将之纳入较为具体的社会历史分析之中,仍是一个问题。

  在这方面,科兹在论及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时,对于法国调节学派与美国积累的社会结构学派的评论,当更能说明问题。他写道:

  自从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理论产生以来,就在下述两个方面包含着内在矛盾:结构性分析和对阶级斗争的分析。有一种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将它视为一种教条化的结构性理论,按照这种解释,人的行为完全是由机械的结构性力量的结果所决定的。与此相反的另一种歪曲则把马克思主义基本上看作一种关于阶级斗争的自发性理论。阶级行动、阶级组织以及领袖,主宰着结构发展的过程。本文所讨论的这两个学派(指法国的调节学派和美国的积累的社会结构学派——引者)不能划归这两种解释,但调节学派更倾向于前者,而积累的社会结构学派更倾向于后者。

  而以科兹之见,“任何极端都是不正确的;历史是两组力量互动的产物。在长期内,结构性的力量更为强大,阶级斗争也趋向于反映这样的结构性力量。在短期内,阶级行动可能是决定性的。调节理论和积累的社会结构理论作为关于中期的理论,在两者所涉及的时间框架中,结构性理论和阶级冲突都起着重要作用。调节理论对于积累过程中的阶级冲突等因素的独立作用注意不够,而积累的社会结构理论对于结构性力量没有予以足够的关注。作为中期分析,一个过于结构主义,而另一个则过于强调自发性。两派如果能有更多交流,彼此向对方的立场靠拢一些,对双方都有益处”。但如何“靠拢”,科兹虽然并未展开讨论,但其意思还是明白的,那就是要避免教条化的歪曲理解,而以某种辩证方式将两端结合起来。

  这里还应提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在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上的一些理论创新。在源自斯大林体系的教科书中,决定论与人的能动性的矛盾就已隐然存在,只是那个时候人们只顾着论证历史的客观必然性,而未把人的能动性之有无当作一个问题。但即便如此,在其论证之中也显示出了内含矛盾的一些征兆。特别是在论证社会历史的客观必然性时,往往于无意之中暴露出了问题。而20世纪80年代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主体性哲学的兴起,则给解决这一问题带来了一种不同于教科书体系的新思路。与教科书体系中的实体性哲学不同,主体性哲学不再回避主体的能动性问题,但一般情况下往往只是简单地肯定主体的能动作用,肯定主体既有受动性,亦有能动性,至于能动性与受动性的关系,则或者是二者并置,或者最终偏于主体性或客体性一极。但在主体性哲学讨论中引入的可能性空间理论,则使得对于历史规律与人的活动的关系的讨论在理论层次上跃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而这一创新当是主体性哲学讨论深入发展的一个合乎逻辑的结果。与实体性哲学把历史看作人之外的存在物不同,主体性哲学的根本点是将历史看作为人的活动本身,为人的创造之物。既然一方面历史是人所创造的,而另一方面这种创造按照唯物主义又不能是不受制约的,那么,一种合理的解决方式便是不再将历史规律看成一种绝对地决定了一切细节的东西,而是视作一种对于人的活动空间的限定作用。这样,所谓规律,便只是一种限定,即界限出一个事件的可能性空间,将此空间之外的事件的存在归于不可能,而在此可能性空间内,则原则上为人的自由活动空间,人类主体可在其中选择某一可能性并通过自己的活动使之成为现实存在。当然,这只是一种非常粗糙的描述,比较精细一点的描述是,在首先规定既定的生产力水平所限定的最为抽象的可能性空间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主体的自由选择空间从生产关系、政治上层建筑到意识形态、文化传统逐个层面作出具体化的规定。现在回过头来看,可以说,关于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活动关系的可能性空间理论,是主体性哲学在此问题上最好、最有创意的理论了。缘此之故,这一理论一经引入理论界,便受到热烈欢迎,一时间借用此理论讨论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活动关系,成为一种风尚,甚至还有人借助这一理论框架构造起了历史哲学的体系。

  然而,尽管在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作用关系问题上,可能性空间理论是主体性哲学视野中最为合理的理论了,但此一理论仍不可避免地有着主体性哲学的严重缺陷。这一理论把规律视为一种可能性空间,看似将客观规律性与主体能动性合理地结合了起来,但只要进一步追问便会发现,问题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而是仍有重大困难。问题根源于这一理论的本体论预设。按照这一本体论预设,一方面是为客观规律以界限可能性空间方式所支配的世界,另一方面则是具有选择能力的人类主体。问题是,人所据以进行选择的能力是从何而来的?且人何以就不在那为客观规律所支配的世界之内呢?不难看出,这样一种本体论预设正是一种典型的笛卡儿式的心物二元论本体论的变种。既然如此,那就不可避免地会面临笛卡儿哲学所碰到的种种困难,如心物两种实体的统一问题、身心关系问题等。在笛卡儿主义的立场上,这些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显而易见,基于这样一种本体论预设的可能性空间理论是不可能合理地说明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作用之关系的。当然,可能性空间理论作为一种方法,如果改变其本体论预设,在分析人的实践活动中还是有其意义的。这是后话。

  讨论至此,问题逐渐清楚了,那就是,在马克思思想中改变世界的历史行动何以可能这一根本性的哲学问题上,迄今为止,人们还只是提供了一些并不成功的解决方案。这些方案本身也说明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历史客观规律与人的能动作用之间的确存在某种理论上的张力,至少这种张力在流行的阐释中是存在的。承认这种张力的存在,是理论上起码的诚实所要求的,也是走向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但面对拉克劳等雄辩而又不无破绽的关于马克思自相矛盾的断言,我们似乎又不能仅止于这一步,而不尽力去探讨其他的可能。若这样的话,似乎也有悖于理论上诚实的原则。就目前讨论的情况来看,前述黑格尔式的历史主义辩证法,以及可能性空间理论的不成功,似乎还并未穷尽全部可能性。既然如此,理论上的诚实就要求我们再试一试是否还有其他可能性存在。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8-1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第117、118页,苗力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4]在西方哲学史上,从亚里士多德到马克思,实践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关于这种变化,笔者曾做过一个简要的考察,参见王南湜:《实践、艺术与自由——马克思实践概念的再理解》,载《哲学动态》,2003(6)。

  [5]王学东等编:《考茨基文选》,第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6][7][8][9][德]考茨基:《唯物主义历史观》(第六分册),第101、32-33、225、336-33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

  [10][德]考茨基:《唯物主义历史观》(第二分册),第2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哲学系)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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