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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雨花区:推行律师服务社会新模式
2012年07月04日 14:36 来源:《人民日报》2012年7月4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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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推行律师服务社会新模式,引导律师积极参与重点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企事业单位改制等政府重大事项的法律论证,协助区直部门、街道和社区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优化投资环境。

  今年1月起,雨花区在社区设立群众维权工作室,聘请律师作为长期法律顾问,推行一概点单和一律免单的“1+1”维权服务模式。群众可以选择任一驻点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且不必支付任何费用,街道、社区对驻点服务的律师进行监督和考评。

  点评: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律师所扮演的角色绝不仅仅是打官司和事后救济,更重要的是通过积极参与政府重大事项法律论证、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从而发挥事前防范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推行的律师服务社会新模式,不仅有利于调动律师参与政府决策、法律援助、政府信访接待、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工作的积极性,而且充分发挥了律师在服务经济、维护民生、促进和谐方面的作用。这一举措使律师的服务功能向创新社会管理的层面延伸,值得肯定。

  (点评人:徐隽)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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