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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20世纪似乎没有任何政治理想比民主的理想更为深入人心。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曾说过:“若要在二十世纪里发生的诸多进步当中选择一项最重要的,那么,我会毫无困难地指出,那就是民主的兴盛。”[1]民主已然成为构造现代政治体制的一种核心和基本的价值,不论是对民主持何种态度的人,都必须面对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几乎全世界的统治者,包括非民主国家的统治者,都在努力研究‘民治’(rule by the people)的思想,以便为他们的统治的合法性提供解释。有史以来,从来没有国家领导者为了他们统治的合法性如此广泛地求之于民主思想。”[2]
在民主观念的近代变革中所形成的自由主义民主,很长时间被西方学者看作是民主的代名词。但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自由主义民主理论越来越难以圆满解释和说明西方不断变化的社会政治现实,因而在现实生活中各种形形色色的新的民主思想或流派应运而生,既有自由主义学者为适应政治现实而对近代民主理论进行的反思、调适和修正,也有从方方面面对其进行批评并试图从不同角度构建一种理想民主理论的努力,使得这一时期的民主理论呈现出五光十色、令人眼花缭乱的局面。达尔为此感叹: 我们面对的困难是,“没有一种真正的民主理论——而只有各色各样的民主理论”,“对于民主理论来说,存在着如此之多不同的思路”,“而且在涉及到民主的问题时,对于几乎所有的可能性,人们都可以找到一个良好的例证来加以证明。人们试图借以发展一种民主理论的可替代思路如此之多,以致开列出这些思路的清单是一件相当令人恐怖的事情”。[3]各种民主思想和理论围绕着民主的概念、主体、行为、价值等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与交锋,这些对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形成了强大的挑战。
一、“民主”概念的冠名权之争
20世纪以来,各式各样的民主理论呈现出群芳争艳的局面,特别是二战后,世界划分为对立的东西方两大阵营,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了当代政治哲学的一个争论热点,即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及二者关系的问题。“在政治哲学的这个激烈争论中,西方自由主义认为只有资本主义民主是真实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不存在的;相反,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则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民主才是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而资本主义民主是虚假的、骗人的。” [4]争论的双方都力图证明自己的政治制度具有理想的价值,都认为自己提供的民主形式代表了民主的精髓,他们害怕一旦民主同任何其他意义挂钩,便有可能使自己再也无法利用这个好名词。
对于民主概念的确切含义以及当代民主观念分歧多样的现实,许多理论家都作过一定的探讨。英国诗人艾略特在1939年就曾指出:“如‘民主’之类的名词已经普遍神圣化了,我开始怀疑它是否有任何意义,它意指的东西太多了。”[5]加拿大政治学家亨利·马约在1960年也对界定民主的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探讨,他说民主理论比20年前更为广泛流行了,希特勒曾把自己的体制称作“真正的”民主,墨索里尼也曾把法西斯主义描述为“一种有组织的、集中化的、权威主义的民主”,这些非典型的言论并不会使我们混为一谈,因为纳粹和法西斯抛弃民主,他们只是吹嘘自己而已;但二战后,所有类型的国家——资本主义、共产主义、基督教的、印度教的、穆斯林的、犹太教的——都坦言他们信奉民主原则,人们都在使用“民主”这个标签,对于民主的公开讨论完全变成了“一个乱糟糟的场面”。[6]民主也可能是现代政治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以至于有人把“民主”这个词形象地称为泛滥于政治市场的“贬值的通货”,每个国家都有对“民主”这种政治货币的发行权,且不受“币值”、“额度”和“版型”的限制。[7]对民主的不同定义,反映了不同文化传统甚至不同政治意识形态的诉求,以至于有学者指出,“给‘民主’下定义已经成为一场意识形态大战” [8]。
对于民主概念上的分歧,萨托利感叹到:“直到40年代以前人们一直知道什么是民主,并且喜欢它或反对它,而后来我们虽都声称喜欢民主,却不再知道(理解、一致同意)什么是民主了。于是我们生活在一个以民主观混乱为特色的时代里。”[9]面对民主概念出现的这种状况,也许谢茨施耐德的话可以代表当时自由主义学者对民主概念进行匡正的共同心愿。他明确提出:在民主观念上的这种混乱局面,政治科学家是难逃其咎的,他认为我们所需要的是一种现代的民主定义,能够解释正在运行着的政治体制的各种现实,一种能将不断变化着的当代政治现实中的民主与反民主因素区分开来的定义。“一个好的定义能够对现代政治作出充分解释;它可以澄清各种各样概念上的混乱,并能够帮助我们把握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它甚至可以帮助我们抛弃有关论著中提出的那些无法实现的目标,这些目标使每个人总有一种负疚感。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断层,因为一方面可能是由于现实糟糕,同样,也可能是由于理想有误。当然,如果我们下定决心搞清究竟什么是民主的话,我们便更有可能实现并维护民主。”因而,“这里的危机不是民主的危机而是理论的危机”,“除非知识界能够建构一个比现有理论更具解释力的政治理论,否则我们可能会在发现民主为何物之前早已将民主送入坟墓”。 [10]
二、民主主体上的精英与大众之争
20世纪自由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是强调精英是民主的主体。阿巴拉斯特认为:自由主义对“大众”甚至对民主本身所表现的是典型的布尔乔亚式恐惧。这种去激进主义化的自由主义的一个更深阶段是对民主概念和理论的整体性重写。“传统的精英—大众关系理论随着对普通人的贬低而复活了,这种理论认为正是大众,而不是精英是自由最大的敌人;正是精英,而不是大众才是民主体制的卫士。对大众的观点逆转导致了理论的又一次改变。”
其实用精英主义模式来分析民主政治并不是什么新的观点,古希腊时期的苏格拉底就已经蕴涵了精英治国的理念,而从柏拉图以来源远流长的贤人治国理论更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名噪一时的政治精英理论所继承与发展,并构成了用精英主义来分析民主模式的直接理论渊源,马克斯·韦伯、米歇尔斯、熊彼特等就是这种理论的典型代表。
马克斯·韦伯不相信“人民主权”的可行性,他怀疑人民自己判断政治的能力,认为作为大多数人的民众是非理性的,他们在政治生活中往往很被动,其政治感情很冷漠,他们不能正确理解和判断公共事务,也无法制定决策,民众直接的统治只会导致政治的低效率。韦伯认为,现代社会的大规模、复杂性和极大的社会差异使直接民主不可能作为政治管理和控制的一般模式,只有通过科层制组织,才有可能使现代政治、经济和技术得到发展。在科层制社会中,管理国家是一项宏伟的事业,是那些对政治和其他公共事务感兴趣并具有一定才能的精英的职业。他认为,“不论在哪里,少数人原则——即精悍的领导集团的高度政治机动性——都在政治活动中发生作用。”政策总是由少数人决定,而此圈子的扩大只有在他们判定需要支持之际,“这个原则不论在何种形式的政府都是民主的真谛” 。在他看来,人们只有在“具有(政党)‘机器’的领袖民主与没有领袖的民主,即没有使命感的职业政客的统治之间”进行选择。韦伯甚至把当代民主描述为“凯撒主义”,认为民主并不是那种作为全体公民进一步发展基础的民主,它至多只能被看作确保政治和国家领袖富有效率的关键机制,其重要性就在于它确立了一种“选举的独裁”。
而米歇尔斯则在马克斯·韦伯等人理论的影响下,结合19世纪末欧洲特别是德国社会主义政党组织的发展实践和自己在德国社会民主党中的切身体验,提出了著名的“寡头统治铁律”理论。他认为,寡头统治是任何试图实现集体行动的组织的必然结果,是任何有着良好愿望的人们都无法改变的“铁律”,即使强烈信奉社会民主原则的政党也难逃走向寡头统治的命运。他认为,在任何组织中,无论是政党、工会组织,还是其他类型的协会,都必然会出现贵族化的倾向,“这是任何组织都无法避免的结果”。米歇尔斯认为,普通大众迫切需要领袖对他们进行指导,向他们发号施令;他们会对作为大众保护者和导师的领袖产生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这种情况就会激发部分领导者更加妄自尊大并释放出一种潜在的影响力,从而成为强权的重要源泉。他认为寡头统治的现象不仅存在,而且还是不可改变的,“政府或者说国家只能是少数人的组织”,“人类的大多数将永远处于被监护的状态之下,他们注定要听命于少数人的统治,不得不心甘情愿地成为寡头统治的帮凶”。
美籍奥地利思想家熊彼特则从批判经典民主理论的价值基础开始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他的精英民主理论。熊彼特指出,17和18世纪形成的民主理论试图要把某种实际或想象的政府形式与民治这个思想意识联系起来,但是与此相关的两个概念:“人民”不够明确,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人、不同的法律中,对“人民”一词均有不同的界定;对“统治”的解释就更加困难,即使法律规定人民拥有统治国家的权力,但是法律决不能保证人民具备行使这种权力的能力。实际情况是,“人民实际上从未统治过,但他们总是被定义弄得像是在进行统治”。他认为,“民主是一种政治方法,即,为达到政治——立法与行政的——决定而作出的某种形式的制度安排” 。“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在他看来,民主既然是“一种选择政治领导人的政治方法”或“一套制度性的程序”,这种竞争性的程序民主就必然导致精英统治。“民主政治并不意味也不能意味人民真正在统治”,“民主政治的意思只能是:人民有接受或拒绝将要来统治他们的人的机会”。
在韦伯、米歇尔斯等人特别是熊彼特的影响下,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主张精英才是民主主体的理论盛行于世。如柯克在《一个保守派的纲领》(1954)一书中认为,社会要由精英来统治和维持,只有依靠他们才能保存社会组织中最美好、最稳定的东西。李普曼也认为:理想的社会绝不能是—个“有主权而不称职的人民”所统治的社会。他在1955年所著的《公共的哲学》一书中对以雅各宾派学说为基础的多数民主取得胜利表示叹惜,他认为,一次革命在西方世界使一批毫无责任心的人掌握了权力,他们厌恶权威,反抗一切束缚,他们是一群没有面孔、没有姓名、没有根基和遗产的人。按照他的观点,政府继续由这样一批人控制下去,那是毁灭的前奏。丹尼尔·贝尔则公开提出“能者统治”的主张。他认为,任何社会的生活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领导质量所决定的,“一个社会如果不能使它的最优秀人士担任其领导机构的头头,那它在社会学上和道德上是荒唐的”,“训练有素的能者统治可以使社会成为一个公正的社会,即使是不平等的社会”。
与此相对的是,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人民逐渐感受到寡头集团垄断经济,乃至政治带来的严重问题,因而精英民主日益受到怀疑并遭到人们的激烈批评。比如马尔库塞就激烈批判采取自由主义民主体制的资本主义社会是个极权社会,所谓民主、自由、平等都是虚伪的,人民完全成了工具,他主张对现存社会进行“大拒绝”,摧毁现实的根本结构,完全超越现存社会,追求一种“质”的变革,从而使得人民自由发展。巴特摩尔则明确指出:“政府民主制度的维系,特别是其发展和改善并不取决于对普通人无法控制的精英集团之间竞争的保护,而在于创造使大多数公民,即使不是全体,能够参与社会问题决策的条件。这些社会问题对他们的个人生活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例如与工作、社区和全国有关的问题——并为最大限度地缩小精英与群众间的差别创造了条件。”而一些激进的民主主义者更是提出,“‘民主’曾经是一个属于人民的词、一个批判的词、一个革命的词。它被那些统治人民的人所盗用,以给他们的统治提供合法性。是该收回它,并恢复客观存在的批判和激进力量的时候了,这样的复兴是可能的并且是必要的”。
三、民主行为的参与还是限制之争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把关于民主的各种理论分为两大类:“即强调公民参与的民主理论和限制公民参与的民主理论。”日本学者蒲岛郁夫也提出:“可以毫不过分地说,政治的历史是企图抑制政治参与的政府同谋求政治参与的公民之间纠缠不休的历史。”20世纪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强调大众广泛参与所具有的内在危险性。现实生活中,民主理论对参与的强调遇到了质疑,自由主义民主理论认为“少数精英的参与才是关键的,缺乏政治效能感的冷漠的、普通大众的不参与,被看作是社会稳定的主要屏障”。在他们眼中,“与人民主权理念相联系的大众参与被认为至少含有潜在的不自由以及与极权主义幽灵有关”。
熊彼特正是基于大众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参与和决策功能的怀疑才提出他的精英民主理论的,在他的民主理论中,“参与没有特殊的或关键性地位”。另一位美国政治学家伯纳德·贝雷尔森在1954年出版的《选举》一书中提出:全体公民极大地参与政治,这种群众性的民主政治所起的作用是值得怀疑的。他认为人们缺乏政治兴趣并不是没有好处。丹尼尔·贝尔也对参与的意义提出质疑,他认为参与式民主“并不是它的信奉者所说成的那种万灵药”。他认为,政治舞台的扩大以及更大量的人参加进来,意味着达成协议和办成一件事要花费更多时间和更大代价;同时,利益变得纷繁复杂、互相制约的集团倍增,从而使“政府成了一个角斗场”;因此他断言:“参与越多反而导致更多的挫折”。针对民主的危机,亨廷顿的诊断是由于民主过剩造成的,他认为民主的政治参与和卷入的发展给政府带来了“过重负荷”,引起了政府活动和经济上的通货膨胀趋势的不平衡发展。因此,亨廷顿开出的药方是对民主加以节制。他认为任何一个民主社会中,都有一些不积极参与政治的边缘人口,民主在一个更为平衡的状态下存在,其寿命可能会更长久一些;尽管对于这些人口而言,是不民主的,但他们的存在却是民主制度有效运转的前提。
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对参与的消极态度以及现实中的困境,引起了一些左翼思想家的深深忧虑和不满,他们认为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为了防范“过度民主”,“祭出了‘平等之危险’这个幽灵,向近十年来由各种社会运动所代表的民主潮流发起了攻势”。他们批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日趋背离古典民主理论的核心要义:“民主理论不再集中关注‘人民’的参与,不再关注普通人的参与活动,民主政治体系的主要优点也不再认为是与普通人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与政治有关的必要品质的发展。”自马尔库塞以来,普兰查斯、托夫勒、佩特曼、麦克弗森、巴伯及阿伦特等都提出了自己有关加强大众参与的思想。艾里斯·马里恩·扬提出:“由于受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倡参与式民主的社会运动的滋养”,在那以后的20年间,“以言论和公民参与为中心的规范性理论变得繁荣兴盛”。
如汉娜·阿伦特就认为,“参与式民主”才是自18世纪以来一切革命的唯一真正成果,她“不仅反对那些压制大众政治参与的各种威权的、专制独裁的和极权的政体,而且对限制大众参与的现代西方代议民主制度也持批评态度,主张实行一种参与式的民主”。阿伦特对各种形式的代表制(代议制)都持否定态度,因为它们都不允许公民实际参与,都是一种缺席委托的形式,是一种非政治化;它们用政府的统一代替自由、平等的参与者的多样性,使人处于孤立之中并使人丧失行动的能力。阿伦特把官僚制看作是民族国家统治的最后阶段,正如仁慈的专制和独裁的寡头统治是民族国家的最初阶段一样。她批评说:“从科层制中知道,无人统治不一定是不统治;在某些情况下,它或许会成为一种最残酷、最暴虐的统治。”
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卡罗尔·佩特曼的《参与和民主理论》一书的出版,参与式民主在理论上得到大发展。佩特曼对当代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和实践进行反省和批判,提出要凸显公民直接参与的意义,以恢复民主的原本涵义。她认为,真正的民主应当是所有公民直接的、充分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民主。“参与民主理论集中围绕着主张个人和他们所处的制度无法割裂开来考虑的观点而建构起来。”她认为,通过在非政府组织的权威结构中的参与,公民可以获得民主的教育,可以培养和发展全国层次上的参与所要求的心理品质(政治效能感);如果这种在当代民主理论中迷失的具有悠久历史的理想变为现实,“把参与问题以及参与在民主理论中的地位置于比当代民主理论所提供的更为广阔的环境中”,寻求更多的参与,就可以“拥有一种现代的、富有生命力的、以参与理念为核心的民主理论”。
本杰明·巴伯同样也强调了参与民主对主流的自由主义民主的疗效功能。他批评自由主义民主是一种“弱势民主”,这种“弱势民主既不是真正的民主,甚至也不是令人信服的政治方式”。因而,他希望“使民主与那种更接近于以参与、公民身份和政治行动等民主的核心价值为主题的公民文化结合起来”,用“强势民主”矫正自由主义民主的缺陷。
四、民主价值的自由与平等之争
自由和平等是民主的两个重要价值目标,二者对于民主政治的发展缺一不可。正如美国学者利普森所说:自由和平等“这两个理想是我们的基本观念,其重要性凌驾于其他任何理想之上。将生气勃勃的精神注入我们的民主政治,使它具有独一无二的特征以及使它与其他制度不同的,主要就是这两种价值观。如果要将民主制度的特征以最简单的话来概括,可以这样说:民主制度就是尽可能使其人民同时获得更多的自由和最多的平等的政治制度”。但是,自由和平等从来就好像是生死冤家,似乎天生注定只能顾此失彼,两者在现实生活中的发展并不是完全协调一致的,甚至经常相互抵触。
从17世纪以来,人们就对自由优先还是平等优先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卢梭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在于阐明了民主对于自由、平等对于自由的重要性,并试图通过民主和平等来促成自由的实现,但他却没有看到两者对自由的潜在威胁。这些也成为后世思想家思考的重要主题。托克维尔看到了人们对自由和平等的追求实际上是两码事。他认为自由带来的好处,只有经过很长时间以后才会显现出来,而且这种好处的来源又经常不容易被人辨认出来;平等带来的好处却是立竿见影的,人们在感受它的时候,立即知道它的来源。相比较而言,在民主时代占主导地位的是对身份平等的追求,因而平等的社会价值高于自由。托克维尔设想,“有一个终极点会使自由和平等汇合并结成为一体”,“因为人人都将完全平等,所以人人也将完全自由;反过来说,因为人人都将完全自由,所以人人也将完全平等。民主国家的人民所追求的,就是要达到这个理想的境地”。但自19世纪末以来,有意识地鄙弃平等的思想倾向表现得十分明显,斯蒂芬在1873年所著的《自由、平等、博爱》一书中就认为自由与平等根本无法并存;到了20世纪初,这种偏激的倾向发展得更加可怕,巴特勒在《真假民主》一书中竟将民主社会的一切美德都归之于自由,而一切罪恶则须由平等来负责;1925年,哈德莱在《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冲突》演讲集中则把重自由轻平等的思想推向高潮;这种偏激的民主思想在20世纪仍然长久存在。
在20世纪人们对民主的争论中,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强调民主同自由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如哈耶克就提出:“就像表达某种政治理想的大多数术语所蒙遭的命运那样,‘民主’这个术语也一直被人们用来指称各种各样的与该术语的原义无甚关系的东西,如今还常常被用来指称实际上是‘平等’的情形。”而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和其他一些左翼民主思潮则断言,没有平等,民主是不可想象的。双方之间的争论就像美国哲学家科恩指出的:“自由和平等之间的矛盾状态几乎已成为民主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那些相互竞争的目标之间的某种平衡总会被打破。但如何实现目标平衡还始终未被人们所完全掌握。”他甚至断言,在当代西方这两大目标之间的矛盾状态,“已变得更加尖锐,达到一个被哪一个淹没或压倒的程度,民主的前景因此而变得有些黯淡了”。
五、民主理论之争的启示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积极成果。客观地说,透过民主理念2500多年的历史流变过程,相对于其他民主形式而言,自由主义民主可能是当前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较好选择。作为一种西方政治理论和实践的成果,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与制度同其他形态的政治文明一样,它不是在真空中生长和发展起来的,而是来自育化、生长这一成果的西方文明。但自由主义民主理论远非完美的理论体系,自由主义民主的实践也远远没有实现人们所希冀的自由与平等的有效融合;在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和实践中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自由与平等的抵牾、精英与大众的冲突还远远没有得到很好的协调。
其实,民主并没有一成不变的恒定模式,自由主义民主不过是适应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一种形式,它虽然可能是当前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较好选择,但如果把它当成一种自我封闭、不再存在争论、分化、多样化和完善的理论与实践,那么它自己就真的要被“终结”了。正如赫尔德在批评“历史终结论”时明确指出的:“二十世纪的永恒启示之一肯定是,历史没有终结,人类进步的成就仍然是极其脆弱的,无论人们如何定义和把握它。民主的实际形式和构成很可能将一代一代持续争论下去。” 莱斯诺夫在总结20世纪政治哲学的发展时谈到:“历史的终结”这一论点取决于“自由和平等的原则,以及体现着它们的自由主义民主,将来永远不会被超越”等条件,这种主张是“有失草率”的;在他看来,民主和资本主义之间“实际上存在着深刻的矛盾”,“现代西方政体和福山的看法相反,实际上包含一种深刻的内在矛盾。因此,似乎有许多理由说,历史还有不少需要回答的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自由主义民主的危机趋势仍在继续发展,“历史终结论”的提出者福山在其2006年的一本书中提出美国的精英政治越走越远,民主已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在当代西方民主理论的发展中,参与式民主理论、共和主义民主理论、协商民主理论等都在担当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病榻前的医生角色,不断开出拯救和完善这种民主理论与实践的良方。对于非西方国家而言,自由主义民主并不是人类社会的不二选择。民主的理想是要追求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建立与人的内在生活相统一的人类结合形式,无论是古代雅典的民主政治,还是近代以来西方的自由主义民主都远远没有实现民主理想的这一目标,人类离实现民主理想的前景还有很遥远的距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种现成的民主理论或制度,可以作为理想的方案通行世界。真正的民主不应该崇拜任何绝对的真理,它是一项正在进行的工程而不是一个已经完全达至的成就;如何找到合理的民主制度安排,恐怕是一个人类永远需要不断继承、创建和超越的过程。就像达尔所言,“探寻恰当的民主理论将是一个永远进行的长征。”
【注释】
[1] [美]阿玛蒂亚·森《一种并非奢侈的价值观》,载于《书屋》2001年第1期。
[2] [美]罗伯特·达尔《民主及其批评者》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45页。
[3] [美]罗伯特·达尔《民主理论的前言(扩充版)》东方出版社2009年版导言第1页。
[4] 陈炳辉《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载于《社会主义研究》2003年第2期。
[5] Giovanni Sartori,Democratic Theory,Detroit,Michigan:Wayne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62,p.8.
[6] Henry B.Mayo,An Introduction to Democratic Theory,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0,pp.21—27.
[7] [美]菲利普·施密特、特丽·林恩·卡尔《民主是什么,不是什么?》,参见刘军宁《民主与民主化》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0页。
[8] [英]苏珊·马克斯《宪政之谜:国际法、民主和意识形态批判》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63页。
[9]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7页。
[10] [美]E.E.谢茨施耐德《半主权的人民:一个现实主义者眼中的美国民主》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15—116、119、122页。
(作者单位:九江学院政法学院 本网编辑删除了部分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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