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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领导人带头投票选代表的“双重”感受
2011年11月10日 17:00 来源:求是理论网 2011年11月10日 作者:刘伟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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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8日是北京市区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日。胡锦涛、江泽民、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分别在各自选区参加投票或委托他人投票,选举所在地的区级人大代表。

  看到这则新闻,有两种感受:一是这只不过是人民群众参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一次普通活动,国家领导人自觉按程序参加投票,是作为人民群众,在享受人民的权利,履行人民的义务;二是看似简单平常的活动又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投票人作为国家领导人,亲临现场投票是给人民群众作表率,鲜明地体现出国家领导人推进民主化进程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向世界宣告了:中国坚持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任何人都不可能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

  从人民群众的角度来说,参加选举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的事情中国人民最有发言权。但是中国人民的数量庞大,必须由一些代表性人物来表达意愿。至于究竟由谁来代表自己表达意愿、行使权利,不是由国家定,也不是由少数人定,而是由人民自己说了算,按自己的意愿选出自己最信任的人,当然也同时平等地享有被选举权。此次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参与投票,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也同时证明了不论选举人的身份、贫富、年龄、性别等差别,手中的一票都有着同样的分量。

  从国家的角度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按程序投票,就是自觉地坚守这一民主制度,用实际行动向国人证实推进民主法制社会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是一个民主的社会,即使是国家领导人,也只是普通人民群众的一员,享受人民应有的权利,履行人民应尽的义务,除此以外,没有丝毫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

  作为一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看到国家领导人带头投票,应该认真对待和积极参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重视手中的权力,换届中为自己也为国家投出负责任的神圣一票。

  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求是》及本网立场和观点。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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