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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理应成为道德楷模
2011年11月10日 16:38 来源:河南日报 2011年11月09日 作者:丁新伟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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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公务员局近日发布《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十二五”期间,我国全体公务员将进行职业道德轮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培训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四大专题以及典型案例三大部分。基础知识中除了公务员的责任、义务和纪律,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等,还包括中国古代如何加强“官德”修养的内容。

  从“我爸是李刚”到“局长微博约开房”,从“老百姓就是事儿多,是吃饱了撑的”的官腔到“官员的艳照门、裸聊”……一些官员的无德、失德举止,无疑起到了很坏的示范作用。官员的言谈举止,既关系政府的公信力,也深刻影响着社会风气和道德的指向。诚如专家所言,“官员的道德高度就是整个社会的道德高度。掌握着权力的人,有责任在道德上树立一个示范。否则,会降低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对官员的道德培训,我们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形式多样,比如“自带装备、自带干粮”的重走红军路。但是不时传来的官员雷人语录在提醒:关于“官德”的教育活动,确实存在着“运动式”的一阵风,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对“官德”的考核评价,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

  如何让公务员真正成为道德楷模,强制培训固然少不了,强力有效的制度更是不可或缺。一些官员之所以会成为公众眼中的“无良之徒”,是因为现有制度对“官德”的要求、约束和惩戒,力度不够,从而使制度失去了威慑力。

  让公务员真正成为道德楷模,关键在于突出对其道德要求的强制性、强迫性,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只有这样,公务员才能时刻绷紧道德之弦,刻意去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和“官德”修养。

  公务员必须成为道德楷模,这不仅是《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的目的,更是国家的要求、人民的企盼。只有这样,领导干部才能经得起“四大考验”,有效应对“四大危险”,带领群众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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