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六观”,并就结合各地实际及各项检察职能的特点提出了贯彻“六观”的各种思路和理解。“六观”的确立,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实践的总结和理论的结晶,是落实“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的根本所在。“六观”是密切联系、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说到底就是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观。
贯彻落实“六观”,首先必须全面把握“六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是1978年以来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并践行的指导思想,是检察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是近年来高检院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以来逐步形成的,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对检察人的本质要求,更是检察人应当坚守的精神家园;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源自多年来检察执法理念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积累和升华,自2008年确立以来的实践证明,它深刻把握了检察工作的基本规律,是检察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好执法办案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是执法办案工作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对多年来检察发展实践的丰富和完善;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有力回应了当时对检察权正当性和合理性质疑,同时也是对“监督者谁来监督”命题的自觉破解,是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重要保证;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对多年来检察实践发展中存在的片面发展、忽轻忽重、忽左忽右问题的矫正,更是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可以说,“六观”的全部要素都凸显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理念。多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始终是检察人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思考的重大课题,“六观”逐步形成的过程,就是三十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完善发展的过程。尤其是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推动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强调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并自觉贯彻落实到全部检察工作之中,努力转变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逐步形成并牢固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大局观、价值观、执法观、业绩观、权力观和发展观,并逐步理清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方向。
“六观”的核心要素就是检察工作执法理念,因此牢固树立正确的检察执法理念,对于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至关重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须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应当突出重点,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营造“四个环境”,通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总之,树立正确的检察执法理念,就必须坚持以“大局观”为统领,时刻坚守“价值观”,自觉践行“权力观”,牢牢把握“执法观”和“业绩观”,以“三个强化”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从而实现全面推进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
准确把握、牢固树立、贯彻落实“六观”,须紧紧把握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两条主线,从而确保检察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科学发展。
(作者: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责任编辑:春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