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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资”很美,惜乎“光照不足”
2011年06月28日 16:55 来源: 作者:吴梅花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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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近日,中纪委、监察部、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审计署六部委共同签发文件,组织规范津贴补贴检查组,对全国800万公务员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检查,对查出的违规行为进行整顿处理,有内部人士预计,“肯定有人要退钱了”。(6月25日《经济观察报》)

  如果不是这次轰轰烈烈的大检查,我们几乎都忘掉了“阳光工资”这个改革。从2006年7月起,我国开始进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同时开始对中央机关、各省市津贴补贴发放进行清理规范,计划在5年内将地区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并通过行政手段“削峰填谷”,使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大体相当。因为要将许多上不了台面的津贴取消或合法化,这项改革也被称为“阳光工资”改革。

  然而,5年过去了,全国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之间工资收入仍然相差巨大,“阳光工资”改革并未在三年内实现地区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实现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大体相当的目标。有人统计,一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部门处级官员的月工资只有3200元,但在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却有1万元之多。

  目的没有达到,再次出拳督促倒也必然。六部委再次联手规范整顿,既彰显了中央治理公务员乱放津贴、补贴现象的决心,顺应了民心民意,也足以给一些毫无顾忌地乱放津贴福利的政府部门一些震慑。

  “治本先治标”,要解决乱发津贴补贴的问题,首先要解决各部门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这个账目不搞清楚了,后面的“账”根本就没法算清楚。去年中央六部委曾对广州、武汉、成都、青岛、宁波和南宁等地公安、工商、城建、房管、教育、地税、卫生、房产八大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地税、卫生、房管等有征收权和罚没权的部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最为多见。显而易见,因为有征收权和罚没权,就可以权力寻租,以权换钱,给自己多捞钱,如果从源头堵住这些乱收费,让它们暴晒于阳光之下,“乱发津贴补贴”就会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阳光工资”只有解决群众监督的困境,才能避免“光照不足”,真正的阳光起来。至少,每次检查时候到底查出了多少问题,总可以披露出来接受监督吧?阳光工资自2006年实施以来,检查情况甚少公布,基本都是“内部处理”,这显然违背了“阳光”二字。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应该努力通过制度创新,让尽可能的信息放置于群众的眼睛底下,可以随时监督,才能够给“阳光工资”足够多的光照。这样既避免了运动式执法的高成本,也避免了运动式执法的低成效。

  “阳光工资”,多么美好的称呼,我们衷心期望,从2006年以来规范津贴补贴的改革再提提速。尽可能创造足够的“制度性光照”,让“阳光工资”焕发出更多的光亮,照亮待遇公平。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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