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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全面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工作
2010年12月26日 19:06 来源: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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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人民群众有幸福感”

  “居者有其屋”住房保障是人民生活的最基本需求,如果连居住之所都无法得到保障,也就谈不上宜居了。根据《实施方案》,佛山市将在今年年底全部完成对在册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施保障。2011年全部完成解决现在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而且以安置住房方式保障的户数要达到应保障总户数的60%以上的目标要求。

  除此之外,建设宜居城乡还有一整套的硬指标,包括在2012年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左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m2以上;城乡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以上,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8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等等。

  “创建宜居城乡,一句话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有幸福感。”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宜居城乡并不是一些数据就体现出来的。通过创建宜居城乡,要把佛山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

  “宜居是居民的一种心理感受”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制定了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如宜居城镇考核内容包括舒适性、健康性、方便性、安全性四方面的内容,考核指标包括收入房价比、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公共交通出行率、每年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等18项指标。我市对这些考核指标评分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对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城镇、村庄、社区,我市将命名为佛山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

  “宜居是居民的一种心理感受,宜居的建设需要考虑居民的评价,或者说衡量居民的幸福感。创建宜居城乡还需要广大市民长期、共同的努力。”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宜居城乡是指以城乡生态综合平衡为机制,以改善和发展民生为根本,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前提,以保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保护三者高度和谐,实现城乡环境清洁、优美、舒适为目标的城乡复合系统。

  此外,衡量一个城市是否宜居,不仅要看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等硬环境,还要看这个城市的软环境。如果一个城市具备浓厚的人文氛围、良好的邻里关系、较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整个城市才是融合、和谐的,才是宜居的。

  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今年5月市政府成立了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包括22个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和5区分管区长。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了全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创建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绩效考核工作制度。目前正在组织2010年佛山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评审工作。通过将宜居城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宜居城乡工作的进展。

  除了在制度上落实好责任,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还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今年10月份,举办了“宜居佛山,美丽家园”宜居城乡建设摄影大赛暨作品展览,展现佛山市宜居城乡建设的崭新风貌和丰硕成果,激发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宜居城乡建设工作的热情。“基层单位创建宜居的工作积极性很高,如今年南海区狮山镇狮城社区、城北社区等4个单位申报了‘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这些有效的考核制度和宣传,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虽然今年才正式提出,但近几年佛山市开展的多项工作都是为了 “宜居”。如绿道网建设、城乡交通升级、城市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东省教育强市、广东省文明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可以说在佛山人的心中,“宜居”并不是新词,因为一直以来他们都在为这个城市更加宜居而努力。

  (文/本报记者 宋苑丹 见习记者 李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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