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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三人谈
2013年08月02日 14:55 来源:《求是》 2013年08月01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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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不久前召开的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指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如何把握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此次刊发三篇文章进行讨论。

  把握好文化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晓明

  当前,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把握新的阶段性特征,是制定新一轮改革政策的基点。

  第一,文化市场已经从产品短缺走向短缺与过剩并存,要求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型。中国文化产业在改革的推动下已经走过了10年的“热运行”。在体制改革和政策优惠的推动下,文化产业的潜力迅速释放,产能快速提升,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此外,新兴的数字内容产业更是突飞猛进,新技术和新业态层出不穷。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10多年前困扰我们的文化产品普遍供给短缺的局面已经大大缓解,进入了一个短缺与过剩并存的阶段。在那些市场开放度高、居民消费活跃、技术进步快的领域,短缺甚至已为过剩所取代。

  “超越短缺”是一个市场环境的基本变化,要求我们的观念跟上形势,研究新问题,制定新政策。根据经济学观点,“短缺”和“过剩”是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应实行不同的政策。新的改革应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从单纯追求量的增长转变为既要有量的增长更要有质的提高;从主要依靠增加资源投入和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转变为主要依靠企业竞争力提升和产业结构优化,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来拉动文化产业发展;通常情况下,发展速度也会从超常回归常态。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目标、发展理念、发展方式上来一个深刻的变革。目前我们正处在两个阶段前后交替时期,需要具体地分析市场需求状况,灵活调整政策。

  第二,文化产业发展动力正在从政府推动走向市场激励,要求文化市场加快功能和机制建设。在投资推动发展阶段,往往依赖行政权力的介入和政策性的引导,以便获得超常的发展速度。在需求拉动发展阶段,一般要求依靠市场的内生性力量和市场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要发挥好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就要进一步打破市场壁垒、建立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起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更好地发挥正向调节功能;就要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从直接监管向间接调控转变,建立起一套基于市场竞争的宏观调控体系;就要建设具有社会主义文化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文化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将发展的基础从政府支持转向市场竞争,将发展的主角从政府转变为企业,使之真正成为文化产业的建设者和文化市场的主导者。

  第三,文化产业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要求改革开启新的制度红利期,将文化产业融入国民经济发展的主流。根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经验,当前供给的适度宽松不仅要求调整政策,更是改革深化的有利条件。当前,应当全面构建文化产业自我运转的市场条件,使我国文化产业能够逐渐融入国民经济整体。比如,怎样在转企改制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文化市场主体的竞争力?这不仅关系到在文化企业中大力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练好内功,更重要的是要构建一个使得文化产业能够融入国民经济体系的市场环境。这就要从企业财会制度、工商注册和税收制度,到市场交易制度、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制度安排等进行全面的调整和创新。现在我们最需要的是文化市场合理化的技术细节建设,补市场建设不足的课。

  总之,我们必须学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评估与判断文化产业的发展问题;必须认真研究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环境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关系,认真研究一个越来越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对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性作用,认真研究如何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运用于文化体制改革,认真研究如何统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改革的总体战略,只有这样,才能使文化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建设相统一,使相关政策更加切实可行,使文化产业在发展方式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的攻坚目标

  ■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主任、改革办主任 范卫平

  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攻坚的主要目标要从以下八个方面展开:

  理顺文化管理体制,提高行政主体的宏观管理效能。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实现管办分离;按照转变职能的要求,推动文化行政部门实行简政放权,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实现文化领域的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综合管理;按照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部门与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共建统一顺畅、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实现主管主办制度与出资人制度的有机衔接。

  健全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增强市场主体的竞争力。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巩固前一轮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果,推动已转制文化企业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实行股份制改造,探索建立法人所有制基础上的现代股份公司制度,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进行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界兼并重组,打造一批有实力的综合性文化集团公司,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转换,完善企业绩效考核奖惩制度,探索建立企业管理层和职工股权激励机制。

  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合理流动。按照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要求,努力打破地域和行业壁垒,培育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市场要素,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保险、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制订完善知识产权、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评估、质押、登记、托管、投资、流转和变现等办法,促进文化企业产权和版权交易;拓展文化产品传播消费渠道,扶持实体书店等文化基础设施和场所建设,利用农村商业网点和农家书屋等文化公共服务网点开展文化产品销售,建设全国性的网络交易平台和文化信息提供平台,积极培育文化消费市场。

  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进文化产业的战略性转型。按照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进步、创意领先、竞争力强的要求,围绕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和技术集成,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由主要依靠文化产业规模扩张和文化产品数量增长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共同提高的集约化、可持续发展方式来拉动转型;由主要依靠资源资本消耗及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张,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生产率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等手段来驱动转型;由主要依靠传统文化产业,向主要依靠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输为特征的战略性新兴文化业态以及不同产业门类合理布局、传统与现代产业良性互动来带动转型。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以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共建共享的要求,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创作生产、产品供给机制,加强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和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做到合理规划、统筹建设、综合利用、科学管理;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积极培育非政府非盈利的社会文化组织,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化和社会化。

  发展现代文化传播体系,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围绕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制定中华文化国际传播战略和全球布局规划,探索以产业化、国际化运作方式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有效途径;打造一批中国主题的国际文化品牌,扶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鼓励各种所有制的文化企业在境外创办文化机构、开展跨国经营;加强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重要出版社建设,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高文化传播能力。

  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和文化创新活力。鼓励引导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在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国有企业主体地位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民营文化企业有序参与文化建设的新途径、新模式;通过放宽范围、降低门槛、提供优惠、给予扶持等措施,鼓励民间资本开办小微文化服务企业,增加就业、方便群众、促进消费、激励创新;加强和改进对民营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鼓励民营文化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营造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要求,鼓励文化企业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文化精品,发展先进文化,抵制腐朽文化,最大限度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加大“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管理水平;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推动行业自律,营造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把着力点放在提升发展质量上

  ■北京市文化局局长 陈 冬

  改革依然是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最大“红利”。在新的起点上,北京市以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为着力点,确立了“五个发展”的路径,即:坚持融合式发展,实施文化创新、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战略;坚持内涵式发展,提高整体质量效益;坚持集约化发展,提升园区集聚效应;坚持品牌化发展,增强文化企业竞争力;坚持国际化发展,推动文化走出去。为此,要积极探索提升文化发展质量的新举措。

  改革的实质是制度机制创新,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努力形成“主角是人民群众,主体是丰富多元的社会力量,主导是政府”的文化发展新格局。从一定程度上讲,文化创造活力发挥得不理想,是因为政府管的方式不对,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没管好。政府的作用应当是把全社会的文化创造力激发出来,促使文化主体更加多元、文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文化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而不是包办一切,不是替代社会和市场发挥作用。在文化建设中要突出以人民为主体、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不仅在内容和方式上服务人民,同时要强调让人民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创造。目前,北京正在研究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政策文件,要搭建与首都地位相符、富有号召力的文化发展平台、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文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制定涵盖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创意产业、文化精品创作等方面的科学考核体系,激发各区县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创新才能让文化发展跟上时代,要加快内容形式业态上的融合创新。一方面,文化产品内容形式上的融合创新将创造巨大的艺术魅力和丰厚的市场利润。目前,我们很多文化产品在内容创意、舞台呈现特别是融合其他艺术门类上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在业态上,互联网技术以及跨界、并购、重组等市场行为深刻改变了行业大格局。在互联网技术带动下,文化和科技的融合能够创造新的市场和新商业模式。文化系统决不能对信息时代、大数据时代的巨变熟视无睹,应着力在产品内容和文化业态上创新。北京市文化局正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商务、金融等领域的融合发展。

  传播力决定影响力,要建设好现代市场营销体系。长期以来,我国文化产品的营销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在营销的观念、人才、投入、平台等方面全面落后,传播平台升级、传播能力提升的任务非常艰巨。近几年电影票房的迅速扩张,与银幕数量快速增加的硬件建设有关,也依赖于片方高度重视发行和专业发行公司的立体营销手段。目前国内演艺业在销售渠道、营销发行方面存在严重的瓶颈制约,急需突破以提升产业格局。北京现已通过首都剧院联盟搭建覆盖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的演艺资讯发布平台,下一步还要向现代市场营销体系全面升级。

  政策法规是最好的指挥棒。要着力构建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的政策体系,营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推进文化政策法规保障工作的难点在于,要从文化部门的推动上升为包括人大、政协、财税、发改委、人事等多机构、多部门的联动和全社会的互动。为此,需要提高认识、科学规划,特别是需要加大统筹力度。今年在全面梳理现行文化政策的基础上,一方面加大政策调研力度,问策于民,另一方面加强了文化部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多管齐下,进一步推动文化政策的“立、改、废”,努力构建统一、完整、高效、务实的文化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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