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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1:委员呼吁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1年,中国用不到20年时间走完发达国家上百年才完成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历程。“有学上”的问题基本解决,但是“上好学”的问题依然突出。
长期以来在“效率优先、重点建设”的政策导向和片面化政绩观的影响下,义务教育不均衡,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的聚焦点,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制约教育健康发展的瓶颈。根据民进中央提供的数据,义务教育不均衡在县域内校际间表现得尤为突出,有相当一部分县区的乡镇和农村学生学业成绩达标比例在20%—40%。而大多数县区内学生成绩的校间差异,甚至比发达国家全国范围内的校间差异更大。
在刚刚结束的201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代表民进中央在做大会发言时曾尖锐地指出义务教育不均衡导致的诸多乱象。朱永新表示:“义务教育不均衡,在城市,导致小学、初中择校热高烧不退,重点校‘大班额’和‘超大学校’随处可见;在农村,导致基层学校生源减少、教师流失,父母进城陪读成风;同时导致升学竞争恶性化、学校招生权贵化——‘条子生’、‘票子生’等教育怪相丛生。”
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葛剑平表示,不规范的择校行为给金钱、地位、关系、权力提供了运作空间,给教育管理增加了难度。因此,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去改革创新,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逐步取消学校等级,才能促进教育公平、持续、均衡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教育厅厅长李东福认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点,需从四个方面树立新的理念:一是树立新时期义务教育工作“公平优先”的教育理念,将均衡发展程度作为评价地方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核心标准;二是树立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是政府资源的理念,全面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三是树立义务教育学校“平等发展、共同发展”的理念,消除区域内部分义务教育学校享有的特殊政策;四是树立“弱势群体特殊关照”的教育理念,建立多种方式全面保障弱势群体教育权益的工作机制。
一些政协委员认为:“如何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当务之急是尽快解决县区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
▲背景2:委员呼吁得到回应,教育部启动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2012年,教育部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日前,教育部表示,将按照《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以促进这一难题的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
一个门槛,即基本办学标准评估。要求在对一个县进行评估认定前,要对其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达到本省基本办学标准进行评估。然后才有资格接受均衡督导评估认定。
督导评估认定的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等8项指标,来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到基本均衡评估的标准为: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55。二是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方面的17项指标来进行,达到85分以上的县视为达到此项评估的要求。
一个参考,是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一个县是否实现基本均衡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满意度调查,将督导评估结果与群众实际感受紧密结合起来。
义务教育均衡亟须“有尺可量”
“目前社会各方面不均衡现象普遍存在,现在教育在推动公平方面开了一个口,而如何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推动机制,开展督导评估成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阐释督导评估背后的现实意义。
然而,如何评估、以什么标准评估成为摆在教育决策和执行者面前的一个难题。
中国教科院教育督导评估研究中心主任刘芳全程参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她在调研中发现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对均衡发展的概念认识不清,很多人把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与均衡水平混为一谈,将不断增加的义务教育投入视为均衡水平的不断提高;二是现状不明,部分管理者虽然对本地县域内学校之间的资源配置差距都有所了解,但大多是经验性的判断,比较笼统;三是任务不清,由于缺乏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量化的诊断性分析,许多地方政府难以确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重点,不清楚调整资源配置的具体对象,也难以制定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
刘芳表示,判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状况及其程度,迫切需要有一把科学合理、易于测量的“尺子”。从国家层面来看,有了这把尺子,可以准确把握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及时监测各省均衡发展的目标达成度。以监测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工作考核的依据,这有助于政府责任的落实;从地方层面来看,有了这把尺子,可以为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可以帮助各级政府合理分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教育公平重在过程公平
据何秀超介绍,从2010年开始,教育部开始组织专家对全国3000多个县级单位的30多万所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进行模拟运算,对评估系统进行检验。同时,组织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问卷调查、座谈和专题研讨会,对均衡督导评估体系进行反复研讨。几年来,先后在全国312个县开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试点研究。
“与以往督导评估体系相比,这次督导评估有三个创新:一是更加强调科学性。均衡督导评估中校际间差距的评估以学校为单位采集数据,在计算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间差距状况时,运用了统计学中常用的差异系数的计算方法。二是更加强调开放性。在指标方面,既规定了国家的统一指标,又给地方留出空间,地方可以结合实际,适量增加指标;在标准方面,国家提出了面向全国范围的最低标准,同时也允许地方根据实际,确定更高的评估标准。三是体现公众参与性。这次督导评估体系最大的创新就是体现公众的参与性。此次制定的均衡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将公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意在引入公众参与机制,使得评估的结果能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也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身边的每一所学校。”何秀超表示,《暂行办法》使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尺可量、有度可衡、有的放矢。
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胡平平表示,教育公平体现为三个方面:入学机会的公平、受教育过程的公平、受教育结果的公平。从大的宏观政策上看,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实现了入学机会的公平,但是学生受教育过程目前还是不公平的,而过程不公平会导致结果的不公平。
“教育过程的公平,最重要的是教育资源分配公平,教育部制定一套相对科学务实的指标体系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恰是对政府在公平配置教育资源方面起了一个很好的引导作用。而这个引导作用,不是像过去那样,基于经验和感觉,不是领导拍脑袋决定,而是基于数据,基于实证测算,用数据说话。这也预示着政府管理方式在进行转变,即由经验性向科学性转变。政府在基于实证的基础上推动教育公平,首先一定要扎扎实实从资源配置上做起。”
胡平平认为,推动教育均衡重点是政府理念的转变,思想要统一,在教育经费逐步增加的情况下,把钱用在刀刃上,真正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个孩子上好学。
督导评估为义务教育均衡提供“风向标”和“度量尺”
“在督导评估过程中,推动义务教育均衡最难的是政府部门的观念转变,第二就是教师,因为现在所谓的不均衡或者‘择校’主要是择师。”成都市教育局局长吕伟信向记者坦言,成都是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格局,过去城乡教育二元结构矛盾较为突出,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有七成在农村。从2008年开始,成都开始实施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监测,分析校际差距、城乡均衡和区(市)县间均衡发展状况。根据监测差异情况,2011年,成都市决定全市三年内(2012—2014年)市、县两级财政增加40亿元教育经费投入,从教师编制、教师素质、技术装备、教室光环境、学校运动场、城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等六个方面实施城乡中小学标准化提升工程,高标准优化配置教育资源。
目前,成都市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监测已成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有效举措。通过监测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程度持续提高,城乡差距和校际差异进一步缩小。2011年,成都市各区(市)县义务教育均衡总指数平均值为0.39,较2010年的0.41有所降低,均衡状况有所提高。各区(市)县域小学和初中的校际均衡差异系数平均值分别为0.49和0.43,均小于国家规定的基本均衡差异系数标准。
“《暂行办法》让县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明确的‘风向标’和科学的‘度量尺’,为义务教育学校摸清了‘家底’,让薄弱学校争取资源有了‘尚方宝剑’,让老百姓心中有了杆‘公平秤’,最终让每一个孩子都接受到公平教育。”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胡金波表示。
江苏省张家港市乘航小学校长郭小磊对此深有体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来,我们城乡结合部的薄弱学校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政府把关注点放到每一所学校,我们不仅有了跟市区学校同样的设施设备和场所,教师在流动和交流过程中,也收获了新的养分。”
“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使教育公平的价值观逐渐成为政府的执政理念。现在的目标是基本均衡,下一步就是高位均衡,但是每一个新生事物都不是完美的,督导评估标准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但是教育在推动公平方面实际上走在前列,起到了典范作用。”何秀超表示。
责任编辑:何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