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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立场与姿态 ——新世纪以来乡土小说中的城乡互文表达
2013年03月25日 14:47 来源:文艺评论 2013年03月22日 作者:王越 宋喜坤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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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乡土文学始终是中外文学、特别是中国现当代文学的重要母题,不同作家通过乡土书写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时代的发展、社会的流变显隐在艺术实践中,构成了多元交错的文学局面。新世纪以来的乡土书写是对以往乡土文学的承传和革新。20世纪90年代以后,城乡二元对立模式逐渐被打破,乡土中国在现代性的语境中经历着动摇和蜕变,改革的阵痛伴随着整个过程。城市和乡村的关系由此发生改变,开始了多个层面上的互动和融合。社会的变迁带动着文明的变迁,从而影响了文学的发展。乡土社会和乡土文明再也不同于鲁迅时期有待批判和彻底再造的对象,也不同于沈从文、汪曾祺式的与现代文明鲜明对立的醇厚梦幻的天堂——乡土世界从未像今天这般混乱而复杂,这是乡土文学的幸,也是不幸。农民进城务工等新出现的社会现象的确能够给乡土文学提供新的书写对象,但现代化进程对乡土文明的影响和改造,城市与乡村关系的变化,使作家在面对乡土、想象乡土、言说乡土时,出现了立场、姿态、视角、方法和价值判断等方面的迷茫。

  新世纪以来的乡土小说总体来看具有两种价值取向:以现代意识关照传统乡土,对滞后的乡土文明表现出批判的姿态;揭示现代性覆盖下城市文明的丑陋和不堪,在表达对城市文明反感的同时,对乡土文明表达出淡淡的怀念和追思。这两种姿态实际上都没有跳脱鲁迅和沈从文的模式,在新世纪的乡土书写中,乡村和城市仍作为两种对立的社会文明形态出现,表现“差异性”仍是作家创作的主要姿态,但却从根本上规避了乡土和城市所面临的某些“异构同质”的问题,忽略了乡村和城市在现代化进程中发生的所有变故的承担者——人。乡土文学作为文学,应该以书写人、表现人为创作的根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毕飞宇和刘醒龙的写作姿态能够为当下的乡土书写提供一些启示。他们在面对乡土、书写乡土时的姿态和价值取向有一个共同特点:在城乡互文表达中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写作立场和审美理想。这并不是搁置城市和乡村的区别,而是提供给新世纪乡土书写另一个视角———在不割断城乡之间联系、不将城乡对立的情况下,真实地反映当下历史进程中,生活于城市和乡土中的个体生存境遇。这种立场让“用城市的眼光写乡村和用乡村的视角写城市”成为可能,由此构成了新世纪乡土书写独特的城乡互文表达。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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