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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琅琊山因有欧阳修的“醉翁亭”而闻名天下。醉翁亭附近有个古梅亭,也是游客必至之地。该亭因亭前有一株古梅而得名,相传此梅系欧阳修亲手栽植,也是他饮酒赏梅的所在。原梅早已枯死,现在游人见到的为明人所植。古梅亭上额为篆书,“古”字没有认读障碍,“亭”字经导游稍加点拨也可明白,但中间的“梅”字很奇特,与今天的字形几乎毫无联系。该字为上下结构,上为口中一横,下边类似现在的“水”字,像“杲”非“杲”,似“果”非“果”。导游介绍说,这个“梅”字的写法,就好似口中衔着梅果,不由你不满口生津。这种解释很“形象”,容易使游客记忆深刻,甚至点头称赞,但其实完全是差之千里的望形生义。
现在读为mǒu的“某”,基本上都做代词,但这是它的假借用法,本义另有所指。《说文解字》解释说:“某,酸果也。从木从甘。阙。槑,古文某从口。”徐灏注笺:“‘某’即今酸果‘梅’字。因假借为‘谁某’,而为借义所专,遂假‘梅’为之。古文‘槑’或省作‘呆’,皆从木,象形。”《说文》不知“某”字的形义理据,因而注明“阙”,徐灏的注释明确告诉我们,“某”的本义就是今天所说的“望梅止渴”的“梅”,是个会意字,上部的“甘”表示果子的味道特点,下部的“木”表示其为树木类植物。上部所从的“甘”是本义为甘甜的指事字。甲骨文至小篆字形均从口,口中的一横是指事符号,表示所含之物甘美,绝不是因味道酸甜而流口水。隶楷将最上的横笔拉长与代表口缘的两直笔相交,是为加大与“日、曰”等字形的区别。
“某”在先秦时期就已借用作代词,且此假借义比本义常用得多,后来就干脆让该字形专表假借义,出现“鸠占鹊巢”的结果并一直沿用至今,而为其表示酸果的本义转而另造新字或假借别形。
另造的新字是《说文》已经指出的“槑”字。“木”上的“口”为果子的象形,单个的“木”上加“口”表意不明确因而重复,但绝不能看做是由两个“呆”组成。然而该形体不怎么被大众接受,几乎未获得过正字的地位,1955年12月颁布的新中国第一个汉字规范文件《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已将其作为“梅”的异体字而在一般场合不再使用。
假借的字形就是今天常用的“梅”。首先要说明,“某”与“梅”上古是同音字,今天常用的“煤、媒”等读méi的字依然以“某”为声符。“梅”字的本义本是一种树,《说文》解释说:“梅,枏(nán)也。可食。从木每聲。”段玉裁注释说:“《召南》之‘梅’,今之酸果也;《秦》《陈》之‘梅’,今之楠树也。”可见,《诗经》中已假借本表示楠树的“梅”来记录酸果的“梅”。与“某”被用作代词的假借义占用的情况相同,“梅”后来也一直被表示酸果的假借义占用,其楠木的本义不再使用。
(作者单位:北京语言大学中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春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