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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雷锋精神是蓬勃的公民精神
2013年03月05日 15:19 来源:东方早报 2013年03月05日 作者:张少杰 陈斯斯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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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年前的今天,毛泽东在《人民日报》发表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50年里,许多典型人物先后被树立起来,经历半个世纪的沉淀,最为人们所纪念和发扬的依然是雷锋和雷锋精神。为什么雷锋精神能长久不衰?

  “雷锋精神最为可贵的就是从身边做起,见著于微,持之以恒的奉献和助人。”共青团上海市委书记潘敏说,“雷锋精神是精神层面的传承,是生活态度的培养,而非某一段时间、某几个行动能够表达的。学雷锋行动应该更融于生活,更融于点滴,更加长效、常态。”

  当然,时代变迁,雷锋精神也应当被赋予更多的时代特征。潘敏说:“今天学雷锋要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上有所兼顾,做到满足集体利益和实现个人价值相结合,做到服务社会、服务他人与完善自我相结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体现社会文明进步。”

  有研究者称,“雷锋”的形象已经由政治典型人物逐步蜕变为普适性的道德榜样。当年的“对敌人像严冬一样”的毛主席好战士,经历50年的沧桑之后,在大众传媒的语境中,成为一名平凡的社会建设者,一个“好人”。

  黑暗的海面需要灯塔,时代需要道德榜样。在一个冷漠的城市,即使拥有再多的财富,也不会让人有真正的安全感。我们适逢一个物质丰富、思想多元的社会,雷锋精神中的许多优秀特质,比如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等理应得到传承。

  雷锋精神需要与时俱进,在我们这个时代,在我们身处的城市,雷锋精神更应该是一种责任、参与和关爱的公民精神。而这,理应是文明社会的日常生活方式。

  我们邀请你,上海市民,请你拒绝当一名冷漠的路人。看到盲人,请伸手扶持;看到外乡人,请耐心指路;看到孕妇,请主动让座。一个公民不助长平庸的恶,不盲从非理性的狂热,不旁观陌生人的苦难,他都是雷锋。

  公共生活是培育公共精神的土壤。一个人投入到公共生活中,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才能磨砺出坦诚互助、信任陌生人的能力。在当下,雷锋精神的发扬,需要社会避免陷入“原子化的个人”的困境,而这需要政府与民间的共同努力。

  雷锋精神不仅是社会建设者的建设精神,更应该是蓬勃向上的公民精神,只有这样才能经受时代的一次次拷问。这名战士的灿烂笑脸,才能拥有击败时间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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