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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绩效工资以科研为主导的考核标准,将会进一步削弱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导致高等教育质量的进一步下降。
据悉,高校绩效工资在大多省份已经或即将开始实行。绩效工资对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当然有意义,然其弊端也很明显。姑不论某些高校为领导量身定制出“官效工资”这等怪事,也不论为了追求绩效而导致本来就因行政化、利益化而遭受非议的学术界雪上加霜,仅就绩效工资对高等教育及学术研究的作用而言,这种考核制度就有诸多值得讨论之处。
高校最重要的功能是培养人才。然而,中国高校在对教师的评价体系中,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历来都是有原则无细则,缺乏具体操作性。仅笔者所了解的情况看,多数高校绩效工资的实施细则同样缺乏可作为业绩的、考量教学质量的标准。这很令人担心本来仅仅靠良心上好课的教师疏离讲台。可以预见,绩效工资以科研为主导的考核标准,将会进一步削弱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导致高等教育质量的进一步下降。
高校绩效所强调的科研业绩,内容主要包含科研项目、成果、奖项等。这些内容在当今学术与利益纠缠在一起的现状下,已经偏离了学术本身。近年来不少机构和有识之士尽管提出了一些对策,然皆未能产生可以替代既有评价体系的新标准。这样,高校的绩效工资将会建立在一个并不太客观的标准上,其评价的公正性难以保证。即便排除了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仅从学术研究本身看,绩效工资的实施也是弊多利少。学术研究活动不同于一般的工作,需要长久的积累与艰苦的探索,而其结果却常常不可预期,因而更需要宽松的环境、长期的坚守。然而,绩效工资的实施令高校教师不得不考虑每年或者稍长一段时间的工作业绩,因而很难真正潜心研究。胡适曾经说过:“短见的功用主义乃是科学与哲学思想发达的最大阻力。”可以想见,绩效工资实施后,肯定能快速催生一大批成果,但其价值无疑会大打折扣。绩效工资的实施将更加刺激高校教师为了业绩而丢弃学术的价值底线。
更为严重的是,作为绩效工资方案实施主体的学校,为了便于管理,会制定统一的标准。然而,学科与学科,乃至同一学科中不同的研究方向性质各异,其产出成果的难易程度也千差万别。用统一的标准衡量不同学科、不同研究领域的研究成果,无异于削足适履。在绩效的刺激下,研究者未必不会放弃某些难出成果的领域,其结果必然导致大量学术盲区出现。学术研究具有相关性,学术盲区的存在,会导致相关联研究因缺乏支撑而难以为继。因而,绩效工资的实施,从某种程度上是在鼓励学术上的短视行为,最终损害学术本身。
绩效工资的激发机制将收入与成绩挂钩,其初衷是刺激高校教师更加勤勉地从事教学与科研。但政策的制定者却忽视了一个现实:高校中的高收入者往往并不依赖学校的工资收入。换言之,工资收入只是教师基本生活的保障,而并非优越生活的来源。用绩效工资调节收入,其吸引力仅仅止于那些依靠工资收入生活且相对清贫的教师,而这部分教师的工作压力尤其是科研压力本来就很大。用一项政策鼓励本来已经满负荷工作的高校教师更加残酷地竞争,多少有点杀鸡取卵的意味。绩效工资制度将教师的工作等同于计件工种,使教师难以从容地从事教学与学术研究。这有可能消解教师的学术热情与职业崇高感,其所贻误者,不止教师一人,而很可能是一代人。谁能相信,一个对自身价值充满怀疑的教师能培养出一流的人才?
当然,高校也不乏尸位素餐的教师,绩效工资制或许会起到督促作用,但如果仅仅针对这样一个本身并没有太多理想追求的群体而损害学术与教学质量,无疑是丢西瓜捡芝麻之举。高校实施绩效工资既已成必然,笔者无意逆时代潮流而动,只是呼吁具体政策的实施者兼顾长远学术发展,有意识地保护一些“闲人”,让其学术活动尽可能少地受功利主义影响,创造出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学术成果。智者云:“板凳甘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但愿这样的信条还为多数人所信奉。
(作者系南通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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