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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挖掘和打造“宗教和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需要
宗教和顺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传统文化以“和”为贵,宗教和顺文化正是其组成部分。中华民族创造性地融合了儒教、道教与佛教的精义,培育了和谐共生、自强不息、顺应自然、自觉觉他、理性人文的优秀品质,实现了积极与审慎、神圣与世俗、本土与外来等诸多文化元素的和合,形成了具有东方色彩的中华文化。
“宗教和顺文化”的提出,代表着党和政府对宗教问题的认识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深化。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对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存在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在不断深入和发展。从1993年江泽民同志提出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到十七大报告提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十七届六中全会又进一步要求“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更加明确了宗教在我国现阶段的地位和作用,肯定了我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能够也应当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社会以及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挖掘和打造“宗教和顺文化”,也是当前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抓手。应当看到,当前我国仍处在矛盾凸现的社会转型期,加上国际上各种因素的影响,在面对宗教发展复杂局面的情况下,如何以宗教和顺文化建设为突破口,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切实发挥宗教在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作用,应当成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宗教工作的重要任务和抓手。
事实上,上海宗教不仅有开启现代化进程的历史优势,更有国内国际交流多、社会影响大、信徒层次高等现实条件。上海还是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等全国性宗教团体的所在地,在政府的引导下可以担当率先挖掘和打造宗教和顺文化的重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文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宗教和顺文化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宗教和顺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现有的五大宗教,除道教土生土长外,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都是从国外传入的。各大宗教在中国传播过程中,与我国传统文化和宗教既发生冲突,又交融吸收,并对社会各方面产生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在适应现代社会、适应中国国情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宗教与宗教之间彼此包容、求同存异,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了许多有益工作。
上海宗教总体环境多样而至和谐,存异而能共处,呈现为多元性和多样化的发展格局。截止2011年底,本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已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413处,宗教教职人员1560人,信教人数108.83万人,全年到各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1919.86万人次。上海各宗教之间始终保持着相互尊重、和谐共处的传统。五大宗教领袖人物就落实宗教政策、维护宗教合法权益、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培养宗教接班人等共同关注话题,多次进行商讨对话,并在实际工作中互相配合支持。
宗教和顺文化在社会主义公共道德建设及个人精神修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宗教传统教义中都带有引人为善的和顺思想,富含人生哲理和道德箴言。宗教道德不仅与社会公共道德主张在形式和内容上有共通之处,而且通过教义教规的约束,更加易于激发信徒们的敬畏与奉行。
特别是面对当前社会转型期出现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社会有些成员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等现象,宗教道德约束具有训诫和警示意义,有助于补充、矫正当前社会关系中的一些缺憾。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精神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整理、挖掘、提炼,某种程度上能适应人们的精神需求,起到心理调适、精神慰藉和道德约束的作用,有助于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强化公民的道德责任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宗教和顺文化在福利慈善等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上海宗教界素有丰富的慈善思想资源、悠久的慈善和社会服务传统。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宗教界更是不忘回报社会,在扶贫济困、赡老抚幼、帮困助残、希望工程等方面做出了新的探索和努力。上海宗教界2005年全年捐赠慈善公益事业830万元,2006年为2515万元,2007年为2100万元,2008年为3825万元,2009年为3609万元,2010年为4250万元,2011年为3785.1万元。上海宗教界积极参加“对口支援、兴边富民”活动,支持国家西部大开发计划。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来本市宗教界支援西部建设资金共1075.86万元,援建希望小学17所,资助贫困地区困难学生221名,援建卫生所8个。
宗教和顺文化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促进国内国际交流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包括儒释道和民间信仰在内的中国传统宗教,作为一种深具潜力、开放的文化和精神资源,在完成现代性嬗变的同时,也对当今中国文化“软实力”构建及文化战略提供有效营养,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积极动力。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具有世界传播性质的宗教在中国发展及其本土化、中国化,也与中国的传统宗教形成互补格局,并在当今社会和文化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体现中华文明海纳百川的风范。
宗教和顺文化在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成就、解读我国宗教政策、展示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当今中国社会不同宗教间的和合共处,在世界上堪称鲜见现象,特别是宗教冲突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相当大程度上成为地区和国际冲突的重要因素,中国的宗教和顺展示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和为贵”、“和而不同”、“崇顺尚和”等思想,有利于在国际舞台上塑造我国友善、文明、包容、开放的外交形象。
三、进一步发挥宗教和顺文化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中积极作用的若干建议
引导提高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宗教与宗教和顺文化。目前,社会对宗教问题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模糊认识,不少部门的领导同志对宗教本身知之不多,甚至还有一些偏见,对于宗教文化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更是认识不足。面对宗教在文化建设中存在布局缺位、政策不完善、操作上畏难等问题,建议一是党和政府的各级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学习座谈、调查研究等方式,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我国及世界各国宗教历史、现状和社会作用,重视发挥宗教和顺文化的积极作用;二是积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在社会上宣传普及宗教政策及与宗教有关的基本常识,积极引导和提高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宗教与宗教和顺文化,更好地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服务。
加强宗教和顺文化发挥积极作用的正面宣传和引导。近年来,各种媒体在宣传宗教文化积极作用方面作了一些有益尝试。建议一是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下,大众媒体、广播影视以及文艺舞台,要为优秀宗教文化产品提供发展空间,使宗教文化积极健康的道德规范、心理慰藉功能、为善诚信功能得以发挥;二是梳理汇编有关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的相关理论和案例,适当开放和引导网络传媒、书报杂志等正面宣传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成果,消除片面、狭隘、错误的观念和认知;三是引导支持学术界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宗教和顺文化发挥积极作用的理论探讨和社会实践,加强宗教界和学术界的互动与交流,提高社会参与和公众知晓度。
引导鼓励宗教界重视和顺文化建设和自身建设。宗教界从自身信仰的角度出发,要加大对宗教在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的研究,这既有利于团结更多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与文化繁荣作贡献,也有利于宗教界阐释研究宗教在文化内涵和社会功能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融相通的共同点,拓宽“相适应”的共同基础,寻找“相适应”的切入点,更多地发掘、发现和发挥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内生因素和内在动力。同时,要不断增强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对打造宗教和顺文化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加强宗教自身建设,加强宗教团体内部的宽容和谐,促进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合作和团结,以加强自身建设的实际行动体现出宗教和顺文化的积极作用。
建立完善社会政策,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进一步发挥宗教和顺文化的积极作用。政府职能部门应从加强社会管理的角度,切实把发挥宗教和顺文化的积极作用作为做好宗教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鼓励推动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包括宗教院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神学思想建设等。同时,宗教的社会服务是整个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一部分,应该与社会有良好的互动,得到政府的支持、指导与监督,进一步加强构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进一步引导和推进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服务社会。
(上海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课题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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