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文化
作家维权不能永远做“秀才”
2012年03月16日 14:50 来源:求是理论网 2012年03月16日 作者:秋风落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最近,数十名作家通过集体维权的方式向苹果公司索赔超过5000万,因为自己的作品在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却屡屡在苹果应用程序商店里上架销售,甚至免费下载。

  著作维权由于侵权取证难、程序复杂、维权成本高逐渐成为维权的“弱势群体”,很多作家一边怒斥侵权行为,一边选择放弃侵权,正如“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然而,作家维权不能永远当“秀才”,应拿起自己的武器。

  作家维权,为何这么难?著作维权取证难,根据国家版权法规定,著作权侵权有原告取证,而单靠作家个人取证难度极大,在多数侵权案中,原告都因取证难度大而放弃取证;著作维权成本高,由于取证难,著作权维权一般赔偿金额少,而侵权官司时间长,精力花费大,绝大数作家因为“得不偿失”,而被迫接受现实;著作维权势力弱,从目前来看,作家维权主要依靠自己或者“自力救济”,通过委托专业的律师事务所、版权代理公司去操作,缺少国家的力量和集体的力量。

  著作维权单靠著作权人单枪匹马,显然不行,还需要“合力”这个武器。在法律上应建立健全著作版权条例,对侵权行为作出更加详细的界定,加大司法与行政的处罚力度,为作家保驾护航;在“官方”维权之外,还应培育维权的民间力量,建立集体管理组织和民间管理的组织,通过组织的力量维护作家权益;作家维权还需要传播机构的积极配合,“出版者和作者成为一家人”,把利益捆绑在一起,传播机构要维护作家的合法权益,作家也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承诺。

  作家维权确实困难重重,但作家不能永远做“秀才”,拿起属于自己的武器去战斗吧!

责任编辑:春华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