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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2012年01月09日 16:58 来源:人民日报 2012年01月09日 作者:陈 瑛 徐耀耀等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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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的话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引导全体社会成员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深入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的全部过程和各个环节?本期《本周话题》刊登的3篇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总纲

  社会主义荣辱观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实践性,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良好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到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在内的各个道德实践领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总纲。作为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八荣八耻”既包括待己待人、对待国家社会的道德内容,也包括对待社会物质财富和大自然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全面系统。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本质是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这一核心和本质,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总纲。从字面来看,“八荣八耻”所包括的八个方面道德规范似乎早已有之,而且的确汲取了人类优秀传统文化的成分,但将这些道德规范重新整合并注入社会主义精神和理念后,它们就具有了新的内涵和新的高度,具有了鲜明的时代性,为我们今天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提供了根本遵循。例如,“热爱祖国”中的“祖国”,主要内涵不仅仅是指地理意义上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而且是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中国。“服务人民”中的“人民”,不是指抽象意义上的一般民众,而是指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人民大众;“服务”也不是像某些古代士大夫和近代资产阶级人士那样站在人民之上、偶一为之的恩赐之举,而是真正站在人民之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也不是小农经济条件下的男耕女织、勤俭节约,而是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脑体结合的基础上,尤其是在崇尚科学的基础上,在深刻把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道理之后的辛勤劳动和艰苦奋斗。

  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社会公德建设中。社会公共领域涉及公共设施、公共财产、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公共环境等,多是与“陌生人”打交道,似乎距离每个人的直接利益较远。其实,它和每个人的距离很近,直接关系每个人衣食住行的环境和质量。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社会公德建设,能使人在爱祖国、爱人民精神的鼓舞下,自觉、主动地与周围的环境和人和谐共处,自尊而又尊重他人,自爱而又爱人,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与集体和国家的安全、荣誉联系起来,产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保护公物、爱护环境,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职业道德建设中。职业道德是人们在职业生活和职业关系中形成的,调节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的道德关系和利益矛盾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职业道德建设,能够使人们树立正确的职业方向和职业态度,认识到从事某一职业不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且是为了施展才能为祖国、为人民服务;能够培养人们的职业精神,使人们立足本职岗位,积极进取,艰苦奋斗,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祖国和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能够使人们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从而把职业道德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家庭美德建设中。家庭是社会生活的重要部分,不但是社会的细胞,而且是生活的出发点。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家庭美德建设,能够使人们深刻认识到处理好家庭关系、建设美满幸福的家庭不仅是个人的事,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处理家庭道德关系,要求我们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个人品德建设中。个人品德不单纯属于个人,同时反映着一定的社会关系,涉及其他人群的利益。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个人品德建设,能够使人们确立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基本理念,认识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以先进人物和道德模范为榜样,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和境界;培养努力学习、辛勤劳动、艰苦奋斗、诚实做人、谦虚谨慎等品德,做到宽以待人、严于律己,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发扬优点、纠正错误,做一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人,为祖国、为人民、为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 陈 瑛)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集中体现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言简意赅,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内涵和要求,为我们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供了根本遵循。

  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和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仁、义、礼、智、信”为主要特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并推陈出新,使我国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实现了历史传承与时代创新的有机统一。比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继承了传统美德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等思想;“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继承了传统美德中“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思想;“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继承了传统美德中“仁者不忧,知者不惑”等思想;“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继承了传统美德中“勤能补拙”、“忧劳兴国,逸豫亡身”等思想;“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继承了传统美德中“和为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思想;“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继承了传统美德中“民无信不立”、“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等思想;“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继承了传统美德中“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等思想;“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继承了传统美德中“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等思想;等等。在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赋予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以及民主精神、科学精神、法治精神、创新精神、求真务实精神等众多新的时代内涵。

  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道德既是一种社会价值形态,又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实现社会良性运行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建立为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同并自觉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鲜明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取向,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基础之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结合、相承接,解决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这个基本道德问题,确立了当代中国社会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强道德支撑。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现实的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现实的社会关系,包括个体与他人、与群体、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不同社会群体的关系等。个人要全面发展,群体和社会要和谐发展,都要妥善处理好这些关系,这就需要确立为人们所共同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律和道德是人们共同行为准则的两个重要方面,法律侧重于规范人们的现实行为,带有强制性;道德则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影响人们的思想境界。社会主义荣辱观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精神旗帜,八个方面的基本道德规范既准确鲜明,又通俗晓畅,为形成和谐人际关系和良好道德风尚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基本道德支撑。

  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全体社会成员树立了基本道德标尺。个体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社会的发展建立在每个个体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离不开每个个体道德素养的提升。因此,以个体道德素养的提升促进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靠良好的社会道德氛围促进个体道德素养的提升,这是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既为良好社会道德氛围的形成提供了基本遵循,又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立身处世提供了实实在在的道德标准,体现了个体价值规范与社会价值规范的高度统一,为全体社会成员树立了基本道德标尺。

  (作者为江西师范大学副校长 徐耀耀)   

将荣辱观教育贯穿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

  高校承担着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高校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不仅应注重提高大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而且应注重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当代大学生确定价值取向、作出道德选择、判断行为得失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近年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其贯穿到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在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过程、人才培养评价上形成了一些新思路、新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

  树立“五个统一”的人才培养理念。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应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出和树立“五个统一”的人才培养理念:强调爱国爱民,把培养能力与学会做人统一起来;强调崇尚科学,把传授科学知识与启发创新思维统一起来;强调辛勤劳动,把夯实理论基础与强化劳动实践统一起来;强调诚实守信,把专业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统一起来;强调服务人民,把通识教育与个性发展统一起来。

  建立“八个统筹”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体现到课堂教学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体现到各种形式的课外活动中,体现到学校的日常管理中,融入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全过程。为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建立了“八个统筹”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考核测评相统筹,与招生就业相统筹,与教学实习相统筹,与校园文化相统筹,与新闻宣传相统筹,与素质培养相统筹,与推优入党相统筹,与重大事件相统筹。坚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到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交往等各个环节,紧紧抓住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环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学设计教育内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人文环境,让大学生在良好的思想和文化氛围中接受教育、得到提升;开展多彩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丰富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陶冶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情操,使社会主义荣辱观转化为大学生的价值追求、行为准则和生活习惯。

  建立“五个突出”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成效的重要环节。高校应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道德行为规范,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思想道德评价机制,使大学生明确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将大学生学业评价与社会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教学评估、学科建设、师资发展等实际,建立了“五个突出”的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即在评价内容上突出针对性,在评价主体上突出多元化,在评价过程中突出动态性,在评价方式上突出多样性,在评价结果上突出发展性。在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过程中,始终立足于育人这一根本出发点,以大学生创新素质教育工程、学习考试方式改革、推优入党为主要平台,推行阶段性、赛事性、就业性三种评价模式,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情况作为人才培养评价的首要指标,构建具有鲜明导向作用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引导大学生将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自觉践行。

  (作者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委书记 颜 辉)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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