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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交易:如何扭转“二八现象” ——关注文化产业的版权保护与交易(三)
2012年01月05日 15:45 来源:科技日报 2012年01月05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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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的电视屏幕上滚动显示正在进行交易的项目情况。

  最近,一档来自台湾的综艺节目引发了视频“双雄”优酷和土豆之间的新一轮“战争”。

  先是土豆网宣布,优酷网盗播了由其独家引进的华语综艺栏目《康熙来了》,要求其立即停止“恶意侵权”,并对优酷提出1.5亿元人民币的侵权赔偿,并将向有关部门申诉及举报,要求对优酷进行列入黑名单乃至吊销资质等处理。

  随即,优酷做出了反击,称土豆盗播其百余部热播影视剧、综艺节目及优酷出品的原创内容,将在京、沪两地对土豆提请诉讼。很快,其他包括搜狐视频在内的多家网站加入战团。

  其实,土豆优酷两家在版权方面在不久前还有过合作,“此次破脸相争,既反映了视频行业的竞争压力,更折射了版权交易的不规范。”曾长期从事版权交易中心研究业内专家屈辰晨对记者说。

  当下,文化产品不再封闭在“象牙塔”里,正走在产业化的道路上。当文化产品在实现价值之前,版权交易是第一步……

  确权:“版权瑕疵”事件层出不穷

  2010年底,视频网站“openv.com”(天线视频)则因私自播放盗版影视剧5000余部,两年间获利2000余万元。该网站的经营方北京赛金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主管、编辑等6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受审,该网站也成为国内首个因播盗版剧被追刑责的视频网站。

  “打击盗版不但为版权交易提供好的环境,而且能让交易实现价值最大化,比如上述追究刑责事件的发生,使得视频版权的交易价格在2010—2011年实现了几十倍的增长。”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殷秩松对记者说,“版权这种无形资产的一大特殊性,是由交易内容的使用价值决定价格。版权保护做得越好,正规版权的使用收益就会越大,版权交易的意愿也就越大,交易价格也就水涨船高。”

  权属风险问题是长期困扰着版权交易的又一难题,“假授权”、“版权瑕疵”的事件层出不穷。“有的购买方仅仅看到电影发行许可证上的名字,就认为对方是真正的版权所有者而仓促决定购买,殊不知还有其他的版权共有方。”殷秩松举例言道,“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公开市场的信用叠加和风险规避机制才能解决。”他说,公开的版权交易市场可以为版权供求双方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发挥集约化服务作用,降低交易成本,尽可能多地挖掘版权的授权可能性。

  估值:交易平台把眼光放“长”

  2011年上半年举行的“中国首届版权拍卖大会”线下拍卖活动上,共有25部作品参与拍卖,总成交额达114.7万元。尽管数额巨大,但是业内人士指出:真正能在公开化平台上交易的版权依然不是主流。国内版权交易市场长久以来一直还处于相对简单的“私人交易”。

  以图书为例,目前市场上只有两成的作品能畅销,这部分版权基本上是名家大作、畅销作品。而八成的版权属于非知名的作品。以图书为例名家大作基本上已经私下被各自熟悉的出版商预订,根本不用放到公开的交易平台;而大部分非知名的图书版权出版无门。版权交易“二八现象”严重,规范的版权交易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如果没有合适的信息沟通渠道,产品无法交换,价值就不能充分实现。”殷秩松说。

  目前,各类交易平台正在广泛建立起来,比如在北京,就有国家版权贸易基地、音乐版权交易中心,以及限量收藏品交易平台等多家为文化产业服务的版权交易机构。

  在全国范围内,从2009年6月国内首个文化产权交易平台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揭牌以来,全国各地已陆续成立了十几家文交所。这些文交所按功能大体分两类:以上海文交所为代表的专业化综合性服务平台,囊括产权交易、项目投融资、艺术品份额交易这几大功能;以天津、郑州文交所为代表的艺术品份额交易平台。

  “作为文化要素的流转配置平台,各类交易平台的建立无疑是好事。”殷秩松说,“但很多交易平台进行的都是产品的挂牌交易。交易效率低,交易所自身维持比较困难;还有很多平台关注短期利益,直接在没有夯实基础的情况下搞证券化,甚至可能会毁掉本来是未来发展方向的文化资产证券化之路。我认为应该关注规模效益和长期利益。”殷秩松说。

  在他看来,应该加强文化产权的基础研究和建设,科学严谨进行制度创新,成熟的交易平台一定是有序和有效的。把信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第四方定位,遵循交易所逻辑,让文化产品实现资产化和金融化。这对于文化交易平台本身和版权交易来说,都是发展方向。

  分成:版税经济尚未成气候

  2010年,当阿凡达的风暴席卷全球时,其导演詹姆斯·卡梅隆的传奇经历也在被不断挖掘,其中讲到,1984年卡梅隆写了一个浸满其卓越才华的电影剧本《终结者》。他把这个剧本以一美元的价格卖给了制片人,条件是让他以自己的方式导演这部影片。很快,卡梅隆推出了第一部自编自导的影片《终结者》,在全球票房达到了7800万美元。

  “老卡真幸运,因为那个制片人后来成为了他的妻子,并且他还是导演,可以获得高额的收益,不然1美元出售剧本,老卡喝西北风啊。”一位网友在阅读完这则故事后评论说。说者无心,但其实他点出了文化产品交易中一个重要问题,对于版权所有者来说,什么才是版权交易中最好的价值回报方式?

  文化产品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因为它的价值需要被不断的挖掘。一个剧本,一部漫画或者一个网游产品,在交易之前肯定要进行估值,但估值的结果不可能完全准确。

  目前,在版权交易中实现的是“买断”,基本都是一次性销售。“这是一种‘赌博’性的交易,买卖双方‘赌’自己的眼光和讨价还价的能力。”殷秩松认为,“这不可取。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缺乏信用,大家不相信分账,只有一次性买断,赌明天了”。

  在殷秩松看来,应该让版权交易回归它的本质,也就是版税模式,或者叫分账模式,即版权所有人根据版权购买者使用其作品的次数或收益,根据一定的比例,持续获得报酬的方式。“随着版权交易市场的扩大,买断交易必将式微或被淘汰,上述分账模式必将得以兴起和大行其道。”殷秩松说,“因为,没有谁有力量把版权一把买断,比如视频行业,即便有不少视频网站已经实现上市,不差钱,它还是没有能力把海量版权买下来”。

  【模式探索】读览天下:价值实现才是王道

  交易的最终目的是版权实现自身价值,如何让作品传递“出去”,让利益迅速“回归”,这一来一回,就是版权交易的真谛。

  随着iPad等终端设备的普及,受众对内容的更新要求也越来越提高,作为国内领先的移动互联网阅读平台——读览天下探索出了一条版权交易的快速通道。

  读览天下现在已经收录了上千种杂志,主要以财经类、新闻类、时政类为主,旗下ZAKER可以收录所有支持RSS订阅的网站。除了阅读浏览,ZAKER更为难得的是,允许用户对内容直接进行评论。

  “读览天下不用做内容,我们的内容都来自于内容提供商,我们只做自己擅长的阅读平台,快速优质传递来自内容提供商的内容。”读览天下副总裁屈辰晨说,“但我要说的是,这些内容的版权不属于读览天下,但我们确实为版权所有者带来了收益,这可能是另一种版权交易,更简单的版权交易。”

  屈辰晨举例说,第一家正式与读览天下合作的《理财周报》,“2007年和读览天下合作只有2000块钱收入,到2010年读览天下给《理财周报》创造收入规模已超30万。如今它已成为读览天下的铁杆合作者。”

  版权拍卖:交易方式新探索

  “56万元,成交!”拍槌落下的一刹那,知名作家黄亚洲的作品《建党伟业》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首届版权拍卖大会上的最高价。版权拍卖作为一种新颖的交易方式,得到了大部分到场交易商的认可。

  国内版权交易由私下转让,走向透明、公开、竞价的平台已经是大势所趋。拍卖场、版权交易中心、版权交易所等多平台的初步形成,为版权交易划分了新的格局。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副总经理曾繁文说,整个拍卖过程中,财经类图书表现最为抢眼,参与拍卖的5部财经类书稿全部成功拍出。尤其是刘世英的作品《百年沉浮迪斯尼》,以1.2万元的起拍价,经过十几轮的竞价,最后以4.5万元成交,超出起拍价的4倍。

  中国以前没有版权拍卖的概念与先例,大体来说,版权拍卖就是将文艺作品的版权以拍卖的形式向市场出让,价高者得,以便使一段时期内的优秀作品更高效地进入商业运作流程,从而推动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
  

【网观中国】网络文学:“书”写神奇

  文·孙丽萍 廖 翊 李 菲

  一个无形而神奇的文学世界,于无声中迅猛崛起——

  去年5月全国电视剧收视冠军《裸婚时代》、9月收视冠军《步步惊心》以及陈凯歌正在拍摄的电影《搜索》等,均改编自网络文学,版权购自“盛大文学”;

  去年11月,多位网络作家及盛大文学CEO作为全国作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与众多著名作家、出版家一起,出现在人民大会堂……

  “骷髅精灵”:“写”出惊叹

  “在网络文学世界中,任何人都能创造奇迹。这是一个充满无限可能的世界!”

  日前,起点中文网白金级作家王小磊,在上海浦东某国际社区旁的一间咖啡馆里,这样对新华社记者说。

  30岁的他,不改学生青涩,手捧一杯柳橙汁,一边谈话,一边以每小时码字3000的速率,飞快地在电脑上完成着“时空穿越”……

  在华东政法学院毕业之际,王小磊收到起点中文网开出的三千来元稿酬。这是他靠自己的努力挣来的第一笔钱,从此开始了专职网上写作。笔名“骷髅精灵”的他如今“铁粉”在几万到几十万之间,读者达到数百万。

  “靠网络写作,2006年,我在浦东买了200多平方米的房子,28岁买了自己第一辆奔驰SLK跑车。”小磊说。

  “在科幻小说《机动风暴》里,我写了一个军人想要得到偶像签名的向往。他牺牲后,战友们把他梦寐以求的偶像签名照片拿到他的墓前焚烧祭奠。残阳如血、残片如蝶!弥散着一种很男人的忧伤……不管什么样的文学写作,必须触动人的情感!”

  小磊表示,和传统文学创作相比,网络小说写作更注重顺畅的表达,需要保持长久的兴奋。网络写作另一个特点,就是与读者互动,“写完一段,网上会出现一大堆评论,刺激你产生更多的创意,让自己不落俗套。”

  版权经纪人:助推中国“哈利·波特”

  “中国网络文学不缺‘写手’,更需要‘推手’,需要千千万万的新型版权经纪人。”起点中文网的创始人之一、盛大文学出版中心的副总经理罗立在上海对记者说。

  2009年,盛大签约作家“天下霸唱”盗墓探险小说《鬼吹灯》蹿红网络。游戏公司迅即买下这部销售游戏改编版权,图书版权销售到日本、韩国、越南、泰国4个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这推动了盛大文学向版权经济的快速转型。当年,盛大文学设立了首批10个“版权经纪人”。

  “版权经纪人不同于传统意义的编辑,除了发现、培训作者外,还要进行版权的生产、版权的分发和版权的保护。我们的另一面,更像投资人。”罗立说。

  “《哈利·波特》席卷全球,其背后正是因为有版权交易的强大推力。中国未来的《哈利·波特》为什么不可以在网络文学世界中产生?”罗立踌躇满志。

  盛大CEO:技术,将成为文学的第二语言

  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等作为代表出席中国作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新华社记者解读以“盛大”为代表的中国网络文学何以迅猛崛起——

  “盛大与作者平分用户阅读付费的模式,这种高度市场化的运作,为作家挣到更多的钱提供了可能性和可靠性,以写作为生的职业小说家由此而生”;

  “我们催生了第一批真正意义的职业版权经纪人。他们与作者、载体等形成了完整生态链,良性互动着,推动了网络文学的发展,以及更多类型文字的出现。”

  这位年轻俊朗的CEO向记者描绘未来文学发展的图景——

  “想像力和技术,是未来文学的第一和第二语言。未来的文学,其书中形象也许变成了一个卡通、玩偶,或许在银幕上以剧情出现,或许以游戏形式出现,可以在散发墨香的纸质上发行,可以成为苹果上的一款应用,可以变成更加立体的4D,甚至随着技术的发展,变成可以触摸的一种存在。读者、用户可以用各种方式去感知、去接受文学的各种存在方式。”(新华社 记者 陈彬)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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