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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文化途径增进国家利益
2011年12月27日 11:31 来源:解放日报 2011年12月26日 作者:倪世雄 李世默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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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对外文化交流,广泛参与世界文明对话,促进文化相互借鉴,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共同维护文化多样性”。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文化作为一种“强大的无形力量”,对国家利益的影响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约瑟夫·奈创造的“软实力”一词风靡全球,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冷战结束后国际社会中意识形态因素地位下降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因素地位上升这一基本事实。我们要顺应这一转变,重视通过文化的途径来塑造良好的国家形象,维护国家利益和世界多样性。

  借助多层次文化交流和传播增进国家利益

  文化是国家利益的基本组成部分。不同民族国家基于独特的自然、地理、历史和人文环境而形成的特有文化是该国国家身份的核心要素。其中,与一国紧密相连的核心价值观、制度文化及有形的物质文化等,是该国区别和独立于其他国家的基础。主权国家文化构成要件的特质,尤其是政治文化的特质能够影响到该国对国家利益的认知和定位,甚至可以为外交决策提供价值评判标准,进而指导该国对国家利益进行选择和护持。如果一个民族国家脱离了独有的、无法复制的文化内核,其存续发展将成为问题。

  文化还是增进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作为附着于有形和无形载体的特定劳动创造物,文化的影响只有在传播与交流过程中才能得以体现。不同群体间进行文化交流的结果,既可能是文化理解,也可能是文化误解,甚至还可能是文化曲解,而不同结果对国家利益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建立在文化交流与传播基础之上的文化认知和理解有助于让一国的利益诉求被国际社会了解和接受。

  随着信息、知识、技术等穿透国界的能力日益增强,文化要素对主权国家生存与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尽管存在多种限制因素和不确定性,但积极促进文化交流基本上比阻断文化传播更能满足信息化时代国家发展的需要。因此,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与传播,借助文化途径增进国家利益,是当今国际社会大部分国家的共同选择。

  长期以来,不同文化之间的交往广泛存在于官方和民间。官方的重视和推动是不同国家间文化传播与交流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保证,而形式多样的民间渠道对不同国家间文化交流与传播的深入扩展亦不可或缺。政府层面和民间层面的文化交流在促进与增强国家利益的过程中各有利弊,前者资源充足却难免带有意识形态烙印,后者渗透力强却往往规模有限。在实践中,有必要准确把握这两个途径的价值属性和作用。

  首先,主权国家的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在文化领域促进国家利益的行为基本可纳入文化外交范畴。传统上,判断一项文化交流活动是否属于“文化外交”范畴主要依据四项标准:一看其是否具有明确的外交目的;二看其实施主体是否是政府机构或接受官方机构的支持或鼓励;三看其是否在特定时间针对特定对象;四看其是否属于通过文化表现形式开展的公关活动。不过,在全球化时代,文化存续和更新成为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一国政府围绕维护和增进本国文化利益而开展的外交活动,即便文化属性较弱,也可算作文化外交范畴。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是以推动文化发展繁荣、保障文化安全为目标的外交活动,均可视作文化外交。

  其次,广泛存在于民间的文化交流活动可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国家利益。与政府主导或支持的文化外交相比,以民间团体、个人为主要行为体,且建立在自觉、自发基础之上的文化交流,是不同群体间文化联系的重要形式。由于这种文化活动不具备官方色彩或者官方色彩较弱,因而它更容易得到认可,不仅有利于增进民众间的相互理解,有时还会促进不同国家间官方关系的培育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与很多国家未能顺利建交,此时我们利用“民间文化交流”另辟蹊径,有力地扩大了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乃至资本主义阵营国家的联系,为新中国外交打开局面立下了汗马功劳。与官方主导的文化外交行动相比,民间层面的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国家利益的方式更为间接,其活动的开展通常不以国家意志为转移,我们应当重视使用。

  倡导和推动文化更新与保持文化多样性

  文化要素对中国的发展同样具有积极意义。利用官方与民间文化交流途径促进国家利益,是中国为满足内政外交需要而作出的合理政策选择。在国内,闭门造车难以实现文化的长远进步;在国外,利益维护离不开文化手段的积极介入。作为后来者,中国融入当前国际体系的过程是一个从多个层面重新塑造国家身份或打造国家形象的过程。众所周知,良好的国家形象有助于构建一国软权力,增强该国在国际社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反之,恶劣的国家形象可能招致其他国家的反感、排斥和抵制,妨碍该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发展空间。

  中国若想把握时代变革的有利契机,以最小的成本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需要在国际社会中塑造和保持良好的国家形象。而官方的文化外交和民间的文化交流是树立良好国家形象的必要途径。一方面,中国要在国际社会中塑造主持正义、承担责任、推动进步的正面形象;另一方面,要积极澄清和消除外界主观臆断、模糊想象和刻意歪曲的中国图景。这是目前中国外交在文化领域追求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目标。

  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的对外文化交流、促进文化传播活动不应止步于增进国内外的文化理解,还应倡导和推动既有利于文化更新又有利于保持文化多样性的国际文化秩序。文化作为一种规范,能够指导和限制人们的行为,是社会形成秩序及有效运转的重要保证。国际社会的秩序建立与有效运转同样需要以合适的文化作为基本规约。但迄今为止,国际社会既不存在能够协调、处理各国纠纷的最高权威,也缺乏公正、平等、合理的文化基础。文化全球化过程中依旧存在强势文化冲击、支配、吞噬弱势文化的现象,与政治、经济、军事主导地位相适应的文化霸权对当今时代多元文化的存续影响巨大。

  不可否认,人类的文化价值在某些方面是共通的,如对生命的尊重、对自由的渴求等。但若将某种文化置于高人一等的地位,并以之取代多样、多元的文化模式,则显然是对人类不同群体创造出来的宝贵文化财富的践踏。全球化时代的文化发展应当是多样性与统一性互利共生的过程,而不是强势文化消灭、取代弱势文化的过程。作为影响力不断上升的大国,中国在国际社会中倡导、维护有利于整体进步的文化根基,既有助于形成对中国和平发展有利的国际环境,也有助于中国树立维护国际公义的国家形象,能够有效提升中国的软实力。就此而言,中国在利用文化途径推进国家利益时,既要抵制和反对文化霸权主义,又要注意克服和防止固守文化特殊性的做法。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所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是如何降低和消除以“中国威胁论”为代表的各种消极认识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近些年,随着中国的国际影响力不断上升,“军事威胁论”、“经济威胁论”、“资源威胁论”、“人口威胁论”等形形色色的负面标签被贴到中国身上。这影响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认知,一定程度上恶化了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我们需要综合运用包括文化途径在内的多种方式加以应对。

  事实上,在为中国和平发展创造有利环境的过程中,文化交流和传播与政治、经济、军事等手段一样,都是维护和促进国家利益的重要方式。文化途径无法与其他手段截然分开而独自发挥影响,它需要与政治、经济等结合在一起。中国是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底蕴和丰富文化资源的国家,如何将这一宝贵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服务于现实国家利益的文化资本仍需在实践中深入探索。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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