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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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行动计划,形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自治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城镇儿童入园难的问题和农村儿童就近入园问题。到2013年底,力争使适龄儿童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1.5%、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7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6%以上,基本满足67.9万名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需求,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
二、发展思路:
实行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社会参与的办学体制,以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为突破口,以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在解决入园难的同时不断深化内涵建设,将学前教育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三、主要政策措施:
1.加强领导,为学前教育提供良好发展环境。明确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责,充分关注城区、农牧区差异,均衡配置、协调发展,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实施免费学前双语教育,为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2.突出重点,促进学前教育协调发展。把学前双语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积极扶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推进社区早期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实施幼儿教师培养计划;加大选派大、中专在校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力度;将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优先分配到幼儿教师岗位,同时注意向边远、贫困及农牧区倾斜,缓解农村幼儿教师短缺问题。
4.加强教师培训,完善园本研修制度。将各类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实施范围;建立覆盖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学前教育研究网络,积极推进教学、研究、培训一体化的园本培训制度;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
5.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建立和完善督导评估机制,规范学前教育教学行为,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研究。
6.创新工作机制,发挥示范作用。2013年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50所以上,地(州、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比例达到10%以上。
四、有关工程项目:
——新建农村幼儿园841所,园舍面积92万余平方米;改扩建农村幼儿园844所,园舍面积56万余平方米。
——新建城镇幼儿园286所,园舍面积94万平方米。改扩建城区幼儿园46所,园舍面积10万平方米。
——新增专任幼儿教师3.45万名,使每个幼儿教学班基本达到“两教一保”的标准。
【解读】体现了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海萨尔·夏班拜
一、特点和研制基础:
1.高度重视。根据政府领导的安排,自治区教育厅抽调了基础教育部门领导、有关专家和基层一线教师组成专门的起草班子,并划拨专项经费,为《行动计划》的制定提供了物质保障。
2.充分调研。自治区教育厅通过对10个样本单位的深入调研获得了大量信息和基础性数据,为《行动计划》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3.精心谋划。《行动计划》在自治区学前教育取得重大发展的基础上研制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改革措施,体现了自治区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的诉求。
二、亮点和保障措施:
1.幼儿园规划建设充分关注城区、农牧区差异,从硬件建设、师资培养培训等方面均衡配置、协调发展;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实施免费学前双语教育,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行动计划》着力为学前教育创设良好的发展环境,体现了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
2.在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同时,把学前双语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学前双语教育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突出了学前教育发展以双语教育为重点,全面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
3.在建设农村学前双语幼儿园的同时,及时扩招农村学前双语师资班,实施新疆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采取统一安排用人计划、统一招聘教师等办法,把好入口关,与此同时,积极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加大选派大、中专在校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力度;将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优先分配到幼儿教师岗位,同时注意向边远、贫困及农牧区倾斜。《行动计划》对自治区学前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补充的长效机制作了科学规划。
4.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实施范围;建立健全覆盖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学前教育研究网络体系;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行动计划》体现了充分关注学前教育质量的改革宗旨。
5.积极开展示范园创建工作,发挥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督导评估机制,规范学前教育教学行为,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创新工作机制,《行动计划》为全面提高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提供了保障。
海南 75%以上乡镇建公办园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以幼儿发展为本,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质量同步发展,妥善解决入园难问题。总体思路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公办为基础、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格局,以农村为重点、财政投入为支撑,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体制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到2013年,全省75%以上的乡镇建有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8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55%以上;有2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市县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
三、主要政策举措:
第一,多形式扩大普惠性和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公办园;通过补助办园经费等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实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逐步实现全省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乡镇中心园并根据需要下设村级分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
第二,加大力度鼓励和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通过依法划拨用地、购买服务、专项经费奖补、依法减免税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民办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
第三,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提高保教质量。明确学前教育的目标、任务和教育重点,高度警惕、防止和纠正“看管式”和“小学化”两种错误倾向,建立幼儿园保教评估监管体系,实行园所分类管理。
第四,着力解决幼儿教师编制问题。逐年核定并下达各市县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编制数额,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配齐配足园长、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医生等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
第五,加强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以4条渠道扩大幼教师资来源:中小学富余教师培训后转岗、建立1-2所全省幼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实施免费幼儿教师择优培养计划、非幼教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后上岗。
四、保障机制:
第一,明确管理体制。建立省级统筹、市县为主、乡镇参与的管理体制和教育部门主管、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健全投入体制。各级财政要在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中专项列支学前教育经费,各级地方财政学前教育支出占同级财政教育支出的比例要逐年提高,到2013年要达到3%以上,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要努力达到5%以上。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
第三,建立督导问责制度。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年要对市县政府执行本行动计划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市县启动问责。
【解读】强化政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
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廖清林
总体来看,海南省《三年行动计划》体现出三大特点和亮点。
第一,明确政府主导职责,做好保障政府履职的体制设计。海南《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三项重要的制度设计:从管理体制上实行省级统筹、市县为主、乡镇参与,提高了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统筹力度和管理层级;从投入体制上明确提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约束性比例要求,要求各级地方财政学前教育支出占同级财政教育支出的比例要逐年提高,到2013年要达到3%以上,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要努力达到5%以上;从督导评估体制上要求建立健全对各级地方政府学前教育工作的督查、督导和问责制度,目前学前教育工作已被纳入2011年省政府重点督查领域,每季度专报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领导。
第二,以扩大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实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我省《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此项工程已被列为我省“十二五”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要求逐步实现全省204个乡镇均办好一所由财政全额拨款、独立园舍、质量较高、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并根据需要下设村级分园,到2013年全省75%以上的乡镇建有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到2015年全省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所以上的公办乡镇中心园。目前,我省2011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已经全面启动实施,年内将开工新建、改扩建38所乡镇中心园,省教育厅对工程进展情况实行双月通报制度,以加快项目实施。
第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切实增强《三年行动计划》的操作性和执行力度。海南省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了配合《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12项配套政策制定计划,目前已出台了其中5项配套政策,如出台了《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督查,全省共对127所幼儿园进行整改后办证注册,对513所幼儿园进行限期整改,取缔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黑园”114所;研究起草了《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省编办、教育厅正在加紧核编之中。
今后我省将以县为单位、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持续编制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前我省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要着力解决扩大学前教育学位,缓解“入园难”的问题,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将重点缓解“入园贵”的问题。
责任编辑:春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