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特别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专家解读认为,六中全会《决定》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总纲领。那么,我们该怎么看“建设文化强国”呢?
笔者认为,考量“文化强国”有多强,首先要看“文化”的内涵有多大。实际上就是“文化强国”中“文化”的指向。我们知道文化是一个内涵十分广泛而丰富的概念,有广义理解和狭义理解之分。这里我们不作概念上的辨析。“换算”成现实的形态,狭义的文化是指“政府文化部门”管辖范围的事情,而广义的文化是“宣传文化系统”管辖范围的事情甚至更大,即包括了非宣传文化系统的部门和单位所应承担的文化社会责任及其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
所以,把文化仅仅简单地区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或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种类型,是比较狭隘的。建立在这样的简单的文化类型区分基础上文化体制改革,是有“先天不足”的。文化体制改革的“大刀阔斧”挥舞起来就是粗线条的,那些处于临界点、边缘化和模糊区的文化就可能成为无辜的“牺牲品”。因为从源头和原点上就是模棱两可的,所以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大力推进中,那种简简单单、匆匆忙忙、形形色色的拆拆分分,在向下层级上必然会出现“人、财、物”不统一和“责、权、利”相脱节的“乱象”。文化的分支各行业的特点被消磨,各自运行规则被打破,而新链接的化学反应迟迟不能奏效。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必将导致文化基础的分崩离析,逐步销蚀和动摇建设文化强国的根基。
同样地,文化体制改革也不能仅仅看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要看到政治效应和文化效应。经济效益,不过是有利可图;社会效益,不过是红火热闹,有人说好,没人说坏而已,更何况还要看是谁说,是广大民众说,还是各级政府层层汇报或种种媒体报道说。但是一种文化体制改革,如果不从政治上和文化上去考量,是形而下的,是危险的。党和政府倡导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观念就会渐行渐远。文化则是充当了某种意义上的工具和资源一再地被利用和被榨取,不是像一棵树那样可以汲取营养而茁壮成长。再形象一点来说,原本好端端的种植各种庄稼的良田沃土,一股洪水袭来便无一幸免地成了沼泽。建设文化强国,强的是筋骨,强的是体魄,换做土地就是加固田埂,以利于灌溉,而不是淹没和吞噬。改革能给人们带来什么?风暴过后能给人们留下什么?这些基本的问题考虑清楚了,才更有利于选择适合的路径和方式。
当满眼看到花园里却是杂草长得茂盛,那说明人的心里早已变成一片荒漠。这个时候我们要问的是花园里到底是种下花籽还是草籽。理所当然,我们应该反思在我们执行上级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种下了什么。改革,只有深入了人心,顺应了民意,才能在人心中生根发芽,在现实中开花结果。改革不是医生手持手术刀,剪开了再缝上就可以万事大吉。说到底,改革不是头脑风暴,从更高境界来说应该是对人心的抚慰和感动。
责任编辑:春华







